张季思
张季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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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内江县官籍 |
出生 | 九月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余氏,封恭人 |
亲属 | 曾祖张介,祖张作襄,父张叔寔,前母华氏;嫡母姜氏;生母叶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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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季思(1542年—?年),字以诚,四川成都府内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九月十四日生,行二,治《书经》,隆庆四年庚午科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年三十九岁中式万历八年庚辰科会试第二百三十八名,第三甲第二百一十六名进士[1]。授祁门县知县[2],万历十六年三月选授广西道御史,十七年二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二十年六月升本省左参议,转饷宁夏,平逆贼有功,二十一年四月升湖广副使、管理屯盐水利。
家族
曾祖张介,进士、思州知府;祖张作襄,举人、襄阳、阳武、潜江三知县;父张叔寔(1494年-1572年)[3],字真卿,别号文窝;前母华氏;嫡母姜氏(1509年-1577年);生母叶氏(1522年-1598年)。永感下,妻余氏,兄季闵,弟季有。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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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姚三让 |
明朝直隶祁门县知县 万历九年(1581年)上任 |
继任: 常道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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