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应祥
項應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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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 | |
籍貫 | 浙江遂昌縣 |
字號 | 字汝和,號東鰲 |
出生 |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甲寅四月初二日 |
逝世 | 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甲寅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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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应祥(1554年—1614年),字汝和,號東鰲,浙江处州府遂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萬曆七年己卯科浙江乡试第七十名舉人,八年(1580年)登庚辰科会试第二百八十一名,三甲第一百四十三名進士。兵部觀政,本年初授建阳知县,丁憂归乡。起补丹阳知县,丁忧归。服阕,十六年复除巴县知县,萬曆十七年(1589年)调任华亭县知县[1]。萬曆二十年(1592年)十月,選授戶科給事中[2],二十一年养病。二十五年(1597年)六月復除禮科给事中,二十七年升禮科右,三月升禮科左,巡视大工,五月升任吏科都給事中,告假养病。三十年起补原职,三十一年與喬應甲捲入第二次妖書案[3]。三十二年任主考官,七月升太常寺添注少卿,三十六年八月升右通政,不久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三十七年七月以病乞休。[4]
著作
《醯鸡斋稿》七卷、《问夜草》七卷、《战国䇿脍》。
家族
曾祖项泗。祖项孔资。父项森,曾任知县。
参考资料
-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十三》:萬歷二十年十月○庚戌 吏部題考選得推官等官堪授給事中一十四員:楊廷蘭、朱爵,吏科;趙完璧、吳應明、項應祥,戶科;王嘉謨、王佐,禮科;侯廷佩、劉道亨,兵科;盧明諏、王如堅,刑科;曹大成,工科;張文華,南京禮科;盧大中,南京兵科。又會同都察院考選得中書舍人等官堪授各道御史共二十四員:劉曰梧、李楠,浙江道;姚思仁、楊宏科,江西道;吳崇禮、方大美,福建道;薛繼茂、吳弘濟,湖廣道;王立賢、崔邦亮,河南道;李炳、李日茂,山西道;毛壽南、宋興祖,陝西道;謝朝佐,四川道;蔡思穆、曹學程,廣東道;蕭重望,雲南道;徐元正、江環,貴州道;柳佐,南京浙江道;蕭如松,南京陝西道;陳敦臨,南京廣西道;叚尚繡,南京貴州道。俱奉旨准授。
- ^ 《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七》:(萬曆)三十一年十一月丁卯,有蜚語曰《續憂危竑議》,凡三百餘言,謂:「東宮不得已立之,而從官不備,寓後日改易之意。其特用朱賡。賡者,更也。內外官附賡者,文則戎政尚書王世揚,巡撫孫瑋,總督李汶,御史張養志;武則錦衣都督王之禎,都督僉事陳汝忠,錦衣千戶王名世、王承恩,錦衣指揮僉事鄭國賢。又有陳矩朝夕帝前,以為之主。沈一貫右鄭左王,規福避禍,他日必有靖難勤王之事。吏科都給事中項應祥撰,四川道監察御史喬應甲刊。」其書一夕間自宮門迄於衢巷皆遍,厥明,舉朝失色,莫敢言。大學士朱賡得於私宅,以聞,請緝其人,乞歸,不允。上大怒,令廠、衛搜緝,務得造書主名,責項應祥、喬應甲回奏。沈一貫請嚴跡之,偵校塞路,購賞格五千金,宮指揮僉事。或曰:「妖書似出清流之口,將以傾沈一貫者。」或曰:「此奸人作之,以陷郭正域。」正域時有清流領袖之目,見忌一貫。已,喬應甲、項應祥各回奏,奸書謗人,無自名理。不問。召皇太子慰安之,太子泣,上亦泣。
-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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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集义 |
华亭县知县 1590年-1592年 |
繼任: 王廷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