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肇兴
孙肇兴(1583年—1661年),字兴公,号振生,山东莘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天启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1],授山阳县知县。天启七年(1627年)任江南(应天)乡试同考官。崇祯四年(1631年)升工部虞衡司主事,管理盔甲厂,五年因上疏建言,被降级、革职。后起复兵部武库司主事。
明亡后仕清。顺治元年(1644年),授山西天津兵备道参议[2]。顺治二年(1645年)升山西学政[3]、山西按察司副使[4]、布政使司参政[5]。顺治三年(1646年)改江南右布政使[6]。顺治八年(1651年)改广西左布政使[6]。顺治十三年(1656年)任宗人府府丞[7]、工部右侍郎[7],后改工部左侍郎[7]。
参考文献
-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孙肇兴,振生,礼记,癸巳五月十一日生。莘县人,戊午六十一名,会四十一名,三甲六十五名。都察政,本年授直隶山阳知县,辛未升工部虞衡司主事,管盔甲厂,壬申建言降级、革职,起武库司主事。顺治甲申升山西参议、天津道,乙酉升山西付使,提学。曾祖佑;祖朝臣;父东阳。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17635号
- ^ 清代职官年表 ,4册 ,2606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86446号
- ^ 清代职官年表 ,3册 ,1759
- ^ 6.0 6.1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26802号
- ^ 7.0 7.1 7.2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89493号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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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练国事 |
明朝山阳县知县 1622年-1628年 |
继任: 朱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