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同伦
孙同伦(16世纪—17世纪),字汝明,南直隶常州府靖江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应天乡试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会试中副榜,授德化知县,捐出例金解决驿马困苦,修筑桑落洲百多里石堤,并设立石闸泄洪,三十七年(1609年)调荆门州知州,免去羡丁,释放冤狱,照粮派定赋役而得民心[2],改济南同知,驻广宁卫掌管马政,当时豪强贿赂权要,以瘦弱的马卖得高价,他到任后去除此积弊,西边外族虎墩兔诸部骚扰边境,他到苏杭购买上等布疋给与对方,部众皆诚心悦服。
后来他在天启元年(1621年)七月获朝廷加山东盐运司同知衔[3],三次署理分巡道,适逢辽阳、沈阳失守,武官都逃跑,只有他固守广宁卫誓同存亡,敌人得知后离去,上级上表他的功绩,升南安知府,在当地修城浚隍、修具饬备,府县都为他建生祠,五年(1625年)三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屯田水利[4],清理屯地,禁止私自买卖,开辟金汁河、银汁河作灌溉,七年(1627年)十月改云南布政使司参政、兵备曲靖,兼理盐法、钱法、驿传等道[5]。崇祯帝即位,他赴京入贺,并以老病告归,回乡后杜门不出,亲人亦难得见其一面。生平修谨自持,不苟言笑,为官二十多年四次获得恩纶,享年八十七岁去世,入祀乡贤祠,江阴张有誉为他写下墓志铭[1]。
引用
- ^ 1.0 1.1 民国《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第二十一卷·仕绩一二》:孙同伦,字汝明,靖江人。居南城内,举万历辛卯乡试,中丁未会试乙榜。初任江西德化县令,捐例金,苏驿困,筑封廓。桑落洲石堤百馀里,更置石闸,以时蓄泄,至今赖之。迁湖广荆门州牧。豁羡丁,出冤狱,开诚布公,得士民心。转山东济南府同知,驻广宁,掌马政。诸豪猾赂权要,以羸马获善价,伦乃除其积弊。西夷虎墩兔瞰,诸部扰边,索抚赏甚急。伦乘传往苏杭,市其缯帛之良,以给西夷,部众皆悦服。加运同衔,署分巡道者三。会辽沈失守,诸武臣各奔窜。伦独固守广宁,誓与城存亡,士卒皆奋起弯弓,愿效死赴敌。敌闻之,引去。当事者嘉乃绩,力疏荐之,命守江西南安府。其地东连岭表,粤夷蠢动,诸如缮城、浚隍、修具、饬备,靡不先事绸缪。兀然屏翰,郡邑俱建生祠,其士大夫各有贤父母、贤公祖之称。升云南屯田水利道。清屯地,严私鬻,开金、银汁二河,资其灌溉,滇民尸祝不忘。又转本省曲靖兵备道参政,兼摄盐法、钱法、驿传诸道。庄烈帝即位,入贺,以老疾告归。杜门扫轨,履迹绝于公庭,虽至亲罕睹其面。生平修谨,绳尺自持,不苟言笑。历官二十馀年,四拜恩纶。卒,年八十有七,崇祀乡贤。江阴张宫保有誉铭其墓。母张太淑人,以节旌载烈女志。
- ^ 乾隆《荆门州志·卷十八·宦迹》:孙同伦,靖江举人,万厯三十七年,知荆门,会审供单累均平里甲,请于上照粮派定,至今无枯丁赔纳之。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十二》:(天启元年七月丙午)……罗任、孙同伦为马政运同,牛象坤为宁前运同从王化贞之请也。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五十七》:(天启五年三月壬子)陞……江西南安府知府孙同伦为云南按察司副使屯田水利道。
-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二》:(天启七年十月戊午)陞参政胡惟霖为浙江按察使,云南副使孙同伦为本省参政,广西参政胡万祚为本省按察使。
参考文献
官衔 | ||
---|---|---|
前任: 谭作相 |
明朝江西德化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江国选 |
前任: 高则巽 |
明朝荆门州知州 1609年-万历年间 |
继任: 王贤卿 |
前任: 蒋茂浙 |
明朝南安府知府 天启年间-1625年 |
继任: 李可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