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同倫
孫同倫(16世紀—17世紀),字汝明,南直隸常州府靖江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會試中副榜,授德化知縣,捐出例金解決驛馬困苦,修築桑落洲百多里石堤,並設立石閘洩洪,三十七年(1609年)調荊門州知州,免去羨丁,釋放冤獄,照糧派定賦役而得民心[2],改濟南同知,駐廣寧衛掌管馬政,當時豪強賄賂權要,以瘦弱的馬賣得高價,他到任後去除此積弊,西邊外族虎墩兔諸部騷擾邊境,他到蘇杭購買上等布疋給與對方,部眾皆誠心悅服。
後來他在天啟元年(1621年)七月獲朝廷加山東鹽運司同知銜[3],三次署理分巡道,適逢遼陽、瀋陽失守,武官都逃跑,只有他固守廣寧衛誓同存亡,敵人得知後離去,上級上表他的功績,陞南安知府,在當地修城浚隍、修具飭備,府縣都為他建生祠,五年(1625年)三月陞雲南按察司副使、屯田水利[4],清理屯地,禁止私自買賣,開闢金汁河、銀汁河作灌溉,七年(1627年)十月改雲南布政使司參政、兵備曲靖,兼理鹽法、錢法、驛傳等道[5]。崇禎帝即位,他赴京入賀,並以老病告歸,回鄉後杜門不出,親人亦難得見其一面。生平修謹自持,不苟言笑,為官二十多年四次獲得恩綸,享年八十七歲去世,入祀鄉賢祠,江陰張有譽為他寫下墓誌銘[1]。
引用
- ^ 1.0 1.1 民國《江蘇省通志稿·人物志·第二十一卷·仕績一二》:孫同倫,字汝明,靖江人。居南城內,舉萬曆辛卯鄉試,中丁未會試乙榜。初任江西德化縣令,捐例金,蘇驛困,築封廓。桑落洲石堤百餘里,更置石閘,以時蓄洩,至今賴之。遷湖廣荊門州牧。豁羨丁,出冤獄,開誠布公,得士民心。轉山東濟南府同知,駐廣寧,掌馬政。諸豪猾賂權要,以羸馬獲善價,倫乃除其積弊。西夷虎墩兔瞰,諸部擾邊,索撫賞甚急。倫乘傳往蘇杭,市其繒帛之良,以給西夷,部眾皆悅服。加運同銜,署分巡道者三。會遼瀋失守,諸武臣各奔竄。倫獨固守廣寧,誓與城存亡,士卒皆奮起彎弓,願效死赴敵。敵聞之,引去。當事者嘉乃績,力疏薦之,命守江西南安府。其地東連嶺表,粵夷蠢動,諸如繕城、浚隍、修具、飭備,靡不先事綢繆。兀然屏翰,郡邑俱建生祠,其士大夫各有賢父母、賢公祖之稱。升雲南屯田水利道。清屯地,嚴私鬻,開金、銀汁二河,資其灌溉,滇民尸祝不忘。又轉本省曲靖兵備道參政,兼攝鹽法、錢法、驛傳諸道。莊烈帝即位,入賀,以老疾告歸。杜門掃軌,履跡絕於公庭,雖至親罕睹其面。生平修謹,繩尺自持,不苟言笑。歷官二十餘年,四拜恩綸。卒,年八十有七,崇祀鄉賢。江陰張宮保有譽銘其墓。母張太淑人,以節旌載烈女志。
- ^ 乾隆《荊門州志·卷十八·宦蹟》:孫同倫,靖江舉人,萬厯三十七年,知荊門,會審供單累均平里甲,請於上照糧派定,至今無枯丁賠納之。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十二》:(天啟元年七月丙午)……羅任、孫同倫為馬政運同,牛象坤為寧前運同從王化貞之請也。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五十七》:(天啟五年三月壬子)陞……江西南安府知府孫同倫為雲南按察司副使屯田水利道。
-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二》:(天啟七年十月戊午)陞參政胡惟霖為浙江按察使,雲南副使孫同倫為本省參政,廣西參政胡萬祚為本省按察使。
參考文獻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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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譚作相 |
明朝江西德化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江國選 |
前任: 高則巽 |
明朝荊門州知州 1609年-萬曆年間 |
繼任: 王賢卿 |
前任: 蔣茂浙 |
明朝南安府知府 天啟年間-1625年 |
繼任: 李可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