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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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劝谕各位不要在AIV一存档就再提报同一对象
如题,现有潜在两例。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6日 (二) 15:02 (UTC)
- 话说,想要让人信任管理员的处理,至少也得让人能够放心吧。提出一个投诉,什么时候被存档的,结论是什么,连个通知都没有。怎么可能让人有好感和信任感。我的主观感觉就是管理员在试图避免沟通和达成共识。更不用说那种管理员连申诉都不让就直接封禁的操作。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2:12 (UTC)
- “我的主观感觉就是管理员在试图避免沟通和达成共识”和“更不用说那种管理员连申诉都不让就直接封禁的操作”(粗字)乃违反方针指引的用词。--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8日 (四) 10:54 (UTC)
- Please briefly explain,我看不到有什么不合方针指引之处。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9日 (五) 02:37 (UTC)
- 我毫不意外MCC持续基于自己对方针的错误理解,并且断章取义或者扑风捉影地对人进行批评。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07:20 (UTC)
- 算了,他之前关注度指引也能曲解(我迫不得已的下策),我真的无话可说。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0日 (六) 10:58 (UTC)
- 比较可怕的是,他似乎并不在乎他自己误读误用方针,但是对批判别人十分有兴趣。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反破坏”吧,只要打10次,有1次打对了,就是反破坏。至于打错的时候,只要没人投诉他,就无所谓,反正新手被修理之后很少有懂得如何投诉的,更何况新手可能以为他代表了维基百科的权威观点。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4月23日 (二) 03:09 (UTC)
- 算了,他之前关注度指引也能曲解(我迫不得已的下策),我真的无话可说。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0日 (六) 10:58 (UTC)
- “我的主观感觉就是管理员在试图避免沟通和达成共识”和“更不用说那种管理员连申诉都不让就直接封禁的操作”(粗字)乃违反方针指引的用词。--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8日 (四) 10:54 (UTC)
- 个人认为重启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其他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选择,用于处理违反方针、人身攻击、WP:NOTHERE、WP:GAME但又不是明显破坏的问题,AIV就应该留给明显的破坏(需要尽快实施的封禁)。--及时雨 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02:45 (UTC)
- 我觉得可行。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9日 (五) 06:30 (UTC)
- 只要真的有合理的沟通,保证投诉(以及最好有申辩)、处置和申诉都是具体而对达成共识有帮助的就行。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07:22 (UTC)
- (+)强烈支持重启Project:管理员通告板/其他,MCC214、uum等人的争论已经把VIP搞得乌烟瘴气了,甚至还有把破坏往后移,置顶两人争吵的编辑。(diff)--DW★T·C·S^F向=ω2Rm 2019年4月20日 (六) 05:41 (UTC)
- 完全不能同意。如果非要说VIP乌烟瘴气,那也是管理员的问题。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3:52 (UTC)
- (※)注意:在ANM没有启用时,其页面明显表明让到VPO报告或寻求帮助,而非VIP,管理员不处理是很正常的(毕竟有些管理员不会自行标注,而机器人又不会读心来写驳回原因)--DW★T·C·S^2K+2H2O=2KOH+H2↑ 2019年4月21日 (日) 15:44 (UTC)
- 完全不能同意。如果非要说VIP乌烟瘴气,那也是管理员的问题。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3:52 (UTC)
- (!)意见:如果有共识能重启,希望能厘清一下管理员通告板和当前的破坏的管辖范围。--及时雨 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06:07 (UTC)
- 那我就厘清一下ANM启用后的情形:
- AIV是处理LTA和公认破坏的地方,也接受HAM转交傀儡封禁请求;
- AN3是处理条目上编辑争议的地方(例如有人主张某编辑是破坏,而有人主张非破坏;或是否保留noteTA译名之类);
- ANM是处理其他各类争议和不恰当行为的地方(例如人身攻击、假定恶意之类);
- 以上。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0日 (六) 07:31 (UTC)
- 补几句,ANM启用后,在VPO上新加入的请求管理员协助的内容应被机器人协助移动到ANM上。同样,在VIP的编辑提示中也要有有关说明,提示应到ANM提报不文明行为。而twinkle也要配合。(所以要是有共识,那就要邀请xiplus或是jimmy xu来讨论了)--DW★T·C·S^Your hands are your most useful tools. Make it count. 2019年4月20日 (六) 16:27 (UTC)
- 那我就厘清一下ANM启用后的情形:
- 这个讨论是有共识了吗?是否可以公示?还是还要再讨论细则,比如修改VIP和新增ANM顶部提示?--及时雨 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2:10 (UTC)
- (:)回应:沉寂许久,应该没有再讨论的必要了,我觉得按照Sanmosa的提议,修改ANM顶部,并对AIV的顶部稍作修改(ANM顶部写明用途:“处理非破坏不恰当行为”、AIV顶部的dab则要新增一行,提示“不文明等非破坏行为应到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其他予以提报”)。--DW★T·C·S^F向=ω2Rm 2019年4月29日 (一) 15:19 (UTC)
@94rain、Sanmosa:这么久都没动静,是否认为讨论已达共识?是否认为可以修改ANM、VPM、AIV并就修改进行公示?--DW★T·C·S^If y=lg x, x<0, then no y could be found. 2019年5月2日 (四) 07:25 (UTC)
- 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5月2日 (四) 09:33 (UTC) 由于未有人明确反对重启ANM,我认为可以进行公示。
现对ANM、AIV、AN的修改公示7日。--DW★T·C·S^F向=ω2Rm 2019年5月2日 (四) 10:02 (UTC)
- @Xiplus、Jimmy Xu::关于此讨论,重启ANM已达共识,请对Twinkle和机器人进行修改,以保证使用Twinkle能将用户提报至ANM并使ANM页面适时被存档以便保持页面整洁。--DW★T·C·S^sinx∈[-1, 1] 2019年5月2日 (四) 10:07 (UTC)
- (?)疑问@Sanmosa:举例什么情况要举报在当前破坏,什么情况则要举报在管理员通告吧? 不要搞得要检举一个用户变得很困难--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9年5月2日 (四) 11:11 (UTC)
- #上方已提及。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5月2日 (四) 13:21 (UTC)
关于WP:ANM的废立与改革意见征询
序言
此意见征询讨论页之设立源自以中文维基百科的75位管理员为代表的“维基公权力”在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屡次对某些用户对他人之侮辱、人身攻击及相关不文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WP:假定善意、WP:文明等)采取漠视、冷处理及选择性放任。
是的,维基百科固然不强迫任何人参与,但能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的似乎也只有本站管理员;也即,若管理员像前文所说般消怠处理WP:ANM事务,那本人认为,此类“选择性放任”无疑是对损害本站友好氛围的无礼行为采取“默认接受”且对相关受侮辱者之提报采取“默杀”态度。故本人在遭遇上述情形申诉无效后,便有意提案废除此无用之页面,顺便让管理员减轻负担(维基小天使Ing)。然本人在咨询本站资深用户SickManWP后,认可除"废除该界面"这一最后选项以外,始终需要一个平台去让用户举报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行为(如指称某人有心理问题之类)。故本人在此以两项改革意见为基础,向各位用户征询意见。另在收集有效意见后会正式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界面提案。
本人的意见
首先由本人提出两项改革基础为基础,见下:
- 1.将“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更名为“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人身攻击、侮辱及扰乱行为”。该界面之所以使用现在名称,是几年前的性质仅为“向管理员的咨询页面”(如提出维基百科的相关问题等不属于“WP:3RR”之事项)。然该功能目前已被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所取代。现今仅有提报大多是不文明、人身攻击等功能。故须得正名以让用户知晓此界面具体处理事项。此外,须得在界面明确设立“明显符合不文明的行为”之标准(参照WP:文明及WP:假定善意等态度指引)。
- 2.尽管第1案可能已对该界面存在的目的“明确化”,但依然不能预防用户提报时遭遇“冷处理”的可能性。我认为可以依照维基百科:大使馆”设立相关志愿者名单,让愿意(及有耐心)参与的管理员可考虑报名处理相关事宜(若无人报名,或许可证明并没有人在意本站社群氛围如何)。
- 3.不反对(且欢迎)各位提出其他可行的方案。──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讨论|贡献)于2021年6月6日 (日) 12:44 (UTC)加入。
其他改革/修正
1.删除WP:VPM(及WP:3rr)布告版公告栏之; “...如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并认为对方亦有不当,请于同段提出,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毋须开设新提案。敬请合作。”中的“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字段,因为此类行为除让对方认为具有挑衅意味外,也有加剧双方争议及造成版面混乱之嫌。
特别宣告及补充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 2021年6月5日 (六) 20:45 (UTC)
讨论与意见区
- 支持改革,本人较为赞同方案一,但几点建议:
- 明确不文明行为、扰乱行为,例如在他人讨论页不断添加其所认为善意合适的批评与多次以回退破坏为名回退他人对自己讨论页的编辑(这两条归属此举报而不再归属3RR)、侮辱蔑视ABF的擦边球(牛逼、我就没想认真回复、“本人也懒得回应,免得好像鬼打墙一样。”等用词用语;“过会XXX也会出现”——暗指某些编者为小团体或真人傀儡);明确部分编者歪曲对方言论进而固执其歪曲内容为对方原意、一讨论中上下多点开花留言是否属于扰乱;明确因为自己留言排版问题而直接修改他人留言排版造成他人既往留言出现严重排版问题是否为扰乱行为;
- 明确人身攻击的界定,何为普通批评、反讽乃至诽谤,何为更为恶劣的人身攻击;如明确对于某编者A一而再再而三的针对某一编者或某些编者,这些编者该如何回应、描述解释这位编者A的行为(例如能否称这位编者有心理问题或称其心态有问题,或者给出其他更为合适描述)、明确对于部分编者行为回应的度、底线(例如某编者对于某明显内容置若罔闻,他人批评时到“请阁下不要视而不见、选择性忽视”还是能到“Oh my god,阁下在维基这里8年的资历,居然把一则微博的记录和网络的酸言酸语放在同天平上进行对比评论!!这使本人不得不仰天长叹一句:无言。阁下眼睛也只看到本人恢复的这两笔编辑”或“眼睛不用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明确例如“XX公然为中共站台、散播中共谣言、诋毁美国”等是否亦为人身攻击;
- 明确非当事人能否举报或应举报争执双方,例如两人发生争执均有不当行为,而第三人能只举报其中一人还是若要举报应将有不当行为者的两人均举报。因为第三人只举报其中一方势必会让被举报者感到此人偏袒与挑衅;
- 不同意“其他改革/修正 ”,被举报人于举报人本身觉得有挑衅意味,例如A举报B,在A亦有相类似不当行为情况下B势必会觉得A有挑衅意味,反之亦然;尤其是B之前举报过A,挑衅意味更严重。而且新开举报势必会造成页面混乱以及举报混乱,例如A举报了B,A又举报了C,如果删去此规则那么可能造成B、C分别举报A,直接有四个举报,甚至于因为B认为A的举报就是不当行为而恰巧页面有D对C的举报,造成B在举报时需要附上A的举报之链接。而目前规则情况下只有两个--MINQI(留言) 2021年6月5日 (六) 22:08 (UTC)
- (~)补充题外话,@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阁下“本人的意见”段落,“现金仅有提报包括但不限于不文明、人身攻击等功能。”应该是“现今”。--MINQI(留言) 2021年6月5日 (六) 22:33 (UTC)
- 本人对阁下不计你我前嫌,愿前来此处参与公事讨论表示欢迎:
- 1.关于对此界面“明确化不文明行为”的议题上我们可能达成了共识,在细节方面可能还需要更多的讨论。而关于“不断添加其所认为善意合适的批评与多次以回退破坏为名回退他人对自己讨论页的编辑”是否属扰乱行为,可能需要再开个讨论页讨论。因WP:TPG以及WP:PUT都曾提到 删除别人的“针对其行为的批评”在维基百科是不被接受的;而被批评用户可能会以“清理Spam(垃圾讯息)”为由清空别人在其页面的留言,可能违反态度指引之“...其中例子包括但不限于在编辑摘要中写入“清理废话”也需要明确化此类对他者之轻蔑行为与假定恶意,故在现有指引有某种“冲突”的情况下,可考虑对双方的行为皆需制定指引规范。而对于“侮辱蔑视ABF的擦边球”本人认可对相关用词设立标准,而关于是否应该将上述例子汇集与一处有待讨论。而本人认为修正其留言造成严重排版属“显然的扰乱行为"或“无意的扰乱行为”,因此类行为要考虑是否为无心之过(可参考"WP:NOTVAND之学习维基的标记语言和格式"和WP:FAITH),而就我本人来说唯一不可接受的是修改他人留言内容(除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以歪曲留言内容。
- 2.同意明确对”人身攻击的界定“,普通批评需要涵括“建议的部分”(基于XX我认为您的行为是不适合的),关于反讽如果是对条目的内容本身我认为尚可接受,而"针对他人的反讽"但是否不文明,我想在“WP:CIV”亦有提到“...讥讽他人或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即使其行为本身未必属于不文明。编者均必须为其行为负责,此情况同样如此;是故,用户如果选择以攻击作回应,则不会因受讥讽或诱使而免责,用户如果讥讽或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则亦不会因为诱使失败而免责。”
- 故关于您提到的“...还是能到“Oh my god,阁下在维基这里8年的资历,居然把一则微博的记录和网络的酸言酸语放在同天平上进行对比评论!!这使本人不得不仰天长叹一句:无言。阁下眼睛也只看到本人恢复的这两笔编辑”或“眼睛不用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等讥讽(或可能因被讥讽、无礼而引起的情绪激动))本人认为均可套用此规则。
- 而“明确对于某编者A一而再再而三的针对某一编者或某些编者,这些编者该如何回应、描述解释这位编者A的行为”关于所谓“针对”是否属实应为特定主观之事,但基于WP:假定善意原则,本人认为当下被举报者应该首先为自身之行为作辩护,而非对举报者的行为指称其“有心理问题”以作逃避指控;这种行为本人可以一个词概括——基于侮辱之诡辩,即严重的人身攻击。
- 3.关于非当事人是否能举报对方就有点是否应该“行侠仗义”还是“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雪上霜”的问题,本人认为此界面除处理两人争议外,也被认为是维护整体社群之氛围,故非当事人基于维护社群氛围的理由举报他人的不文明行为是可被接受的。
- 4.出现多个提报行为当然是最糟糕的局面,故本人认为可推出新规则以作折中;即如果一位用户在同一时间被认为犯有“不同的不文明行为”,其他用户可在同段提出,另在首段可考虑设立“补充理据,及联合检举人”一栏,在举报者提报之后,补充追加其他理据或签名。而关于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的字段。我认为基于“加剧双方争议及造成版面混乱”的理由,可再考虑讨论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
- (~)补充@MINQI,感谢阁下提醒,本人已修正。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12:43 (UTC)
- 另关于第二方案,不知阁下有何看法。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12:49 (UTC)
- 1.额外讨论“‘不断添加其所认为善意合适的批评与多次以回退破坏为名回退他人对自己讨论页的编辑’是否属扰乱行为”等没过多问题,修改他人留言造成严重排版问题是否有“无心之过”貌似阁下理解错误,举个例子:比如现在我与阁下讨论,之后有其他编者对我的某一条内容有不同建议因为其留言插入造成排版看起来像是回复阁下阁下部分留言像是回复其该留言内容而索性将阁下留言前的“空格”全部去除造成阁下留言与我留言并列不像我们两人间的探讨。 2.还是关于人身攻击的界定问题,我想某位称“中共站台、传播中共谣言”的编者其不认为这构成人生攻击仅仅达到普通诽谤,WP:CIV中仅“维基不为政治、个别团体或某个个人服务,因而不是政治论坛、亦非个人网志。维基只记述事实,这包括:事物的历史、现状、以及人们对此的见解、项目等,但是维基自身不持有立场,也不支持、暗示、预测、或同情任何的未来可能。维基人在编写条目时,要注意不要受限于自己的立场,而应致力于留下客观、符合事实的描述。”讨论中貌似不适用;亦如称“有心理问题”——为了反对而反对也是种心理问题,但称对方如此的确另对方不悦感到受到人身攻击,可这种行为解释的确符合这不雅观词汇,或许有个合适词汇能简明表达。3.行侠仗义我不反对,但请阁下想下,假如我与阁下发生争执出现不文明行为,第三人看见只举报了阁下,阁下是什么心理?这第三人恰巧是阁下认为与我持相同政见且关系密切的DavidHuai1999阁下,阁下又是什么心理?这种事在阁下与我身上都发生过,结果不言而喻。我想最好的办法是仅限当事人举报或同时将参与者一同举报; 4.可以考虑,但请阁下了解任何举报都有“加剧双方争议”这一规律,举报人在举报时必须有此了解; 5.关于第二方案,个人觉得无意义。很多时候不是管理员漠视,而是很多内容正如第二点所述构成诽谤、侮辱达不到人身攻击。顶多警告或接触禁制,但你说只对其中一方如是说又造成部分编者觉得管理偏心、不公乃至错误判罚,更不提管理员直接封禁是否杀鸡用牛刀。--MINQI(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13:30 (UTC)
- 另关于第二方案,不知阁下有何看法。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12:49 (UTC)
鉴于默杀主义汎滥 提议废除WP:ANM内对未解决提报的自动存档功能
- 如题,我不希望诸位管理员再得一个屡屡对提报采取默杀主义的骂名,也不想在本站社群WP:ANM成为无能的提报场所。
- 鉴于未解决的提报本身的性质十分模棱两可,如果一堆让人感觉不适的事情确实发生,但因冗长讨论之类因素,管理员对其默认甚至放任的话,对本站社群有百害而无一利。
- 因此,本人要求废除“WP:ANM内对未解决提报的自动存档功能”以此督策管理员层尽职尽责,莫要再以“维基百科不强制任何人参与”以对其事实上的渎职行为提供合理理据。
以上--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 2021年7月18日 (日) 17:16 (UTC)
- (-)反对,有些东西根本是不需要处理的给他存档就好(如对方针指引不懂的<人>)的举报,大量水洗ANM的才该停止-- Sunny00217 2021年7月19日 (一) 02:11 (UTC)
- @Sunny00217 (:)回应:
- 您好。那么那些需要被处理的呢?就如两个月前有位用户称在我举报他之后在布告板持续以轻蔑的态度,称我有“心理问题”、精神疾病,但这些随后却被管理员漠视...难道这不需要处理吗?莫非只需要和某位说的一样;“啊这些你宽大一些就好了”?AT他/她可能是这样,但我不是。且我相信2021年5月至7月的诸多提报者(包括与我冲突的用户)也不是故意抱着“水洗”的心态过来。
- 而我认为,任何的提报您们都可以用合适的理由驳回,或者接受,但绝不应该进行冷处理;因为任何用户的提报均有被受理的权利,哪怕他不懂方针指引。然后我不建议您对那些提报者预先立场,称是“水洗”。管理员当然可以选择持续著冷处理,但那些提报不应该再被自动存档,因为这只会被认为是一种默杀。所以,我认为现阶段只有废除自动存档的功能才可更好的督策管理员。我认为您们受社群信任被选上来,且任何一位都超过百分之八十的投票,我不希望您们坐在那个位置上,却因怕WP:ANM的这种提报而卷入纷争,就连受理都不受理。
-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 2021年7月19日 (一) 11:19 (UTC)
- (!)意见:废除自动存档也解决不了问题,WP:ANM的提案都是棘手的,而管理员的操作又多限制,动辄得咎,一不慎,就被用户提案至客栈贴大字报公审的情况下,谁敢去处理?有效的解决方法是想想如何减少贴大字报风气,和减少管理员操作的限制,让更多管理员愿意去处理棘手争议。--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2日 (四) 03:36 (UTC)
- 个人觉得会被贴大字报是个别管理员的操作问题,有些管理员根本不会被贴-- Sunny00217 2021年7月23日 (五) 11:26 (UTC)
- 我很认同这点。某些管理员做事风格极其诡异,前后矛盾至极,处理他人时松时紧,规则尺度把我不清。当然,罢免管理员哪是我这种草民敢想的呢?--祝编安--pavlov2(留言) 2021年7月25日 (日) 02:30 (UTC)
- 个人觉得会被贴大字报是个别管理员的操作问题,有些管理员根本不会被贴-- Sunny00217 2021年7月23日 (五) 11:26 (UTC)
编辑请求 2021-08-17
请求已处理--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8月18日 (三) 05:57 (UTC)
- 如果连这些都不算人身攻击的话,那“太监”显然就更不能算了,毕竟这是一种古代宫廷职业,我只是用以比喻你的地位和影响力,不但没有攻击,反而是在称赞你的高阶。Troll也明显不是,因为你至今仍在持续公然污蔑我是破坏者,并仍在以此当作你种种行径的借口,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常troll的行为。你直到现在都不愿反省自己的行为,反而一直卸责于我,把你自己的情绪发言和各种攻击发言也全归咎于我,仿佛我能控制你的嘴巴,不觉得可笑吗?
- 请注意你坚持的事情-当初在我已给出充分改动理由的情形下,你却不愿针对十一郡省的问题就事论事,反而开始对我疯狂威胁加人身攻击,也一再回避讨论,无视共识原则、WP:编辑方针和WP:争议解决指引并游戏维基规则,直到现在才又于我无权编辑的布告板提出,我真心不认为你有任何一分想探讨争议点的意思;这条文献和独立性云云的理据,你当初就应在讨论页参与回应,而不是改拿来提报版块讨论。
- Special:diff/61632802明显不只是怀疑,已是刻意落井下石的含沙射影了,否则应该用问句 而非肯定句,而且这也是明显违反WP:善意推定指引和WP:文明方针的,几乎完全符合人身攻击的定义,请不要一再把黑的说成白的了。当你太常指鹿为马,也该小心深渊反噬的力量。
- 可以确定的是,你明目张胆的违反各个方针指引原则还能一副悠哉没事,总算让我理解到了所谓五大支柱不只是笑话,更是黑色幽默。--114.46.78.122(留言) 2021年8月17日 (二) 15:04 (UTC)--114.46.78.122(留言) 2021年8月17日 (二) 15:04 (UTC)
关于管理员布告板/其他(其他不当行为)的冷处理如何解决
取消自动存档
🕗 公示七日
既然放置存废讨论的行为现在被视作扰乱,思考过后还是先前针对相关提报被冷处理的议题展开讨论。严格地说,无论是元维基还是本站对于不文明的行为都是不被鼓励乃至明令禁止的。
因此,针对不文明——或者涉嫌不文明的行为,是不应不被受理,因这关乎本站用户(即受害者)的参与欲望。
本人的意见是:基于元维基条例及本站文明条例等硬性规定,应取消对尚未处理提报的自动存档功能。--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3:39 (UTC)
- 同,另加一句,不当行为的提报者不应被视为引起麻烦的人物。正如不应以一句“扰乱”打发掉所有问题,这样就是撒手掌柜、怠政。--老衲(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4:04 (UTC)
- 应该在站务讨论和处理时禁止使用“扰乱”一词。--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4:19 (UTC)
- 认同您关于不存档尚未被处理的提报的意见,但还是要强烈谴责您的扰乱行为,您明显错误理解且严重滥用了WP:忽略所有规则。--🎋🎍 2021年12月21日 (二) 14:26 (UTC)
- 可以允许使用不存档模板,但是管理员可以删除该模板。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22日 (三) 13:46 (UTC)
- 另外群里还有一个没有联署自动存档(其实就是现在),联署达到一定数额不存档的提案。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22日 (三) 13:46 (UTC)
- 似乎可以套用User:Hat600/essay/极度理性的说法,可能会导致管理员畏手畏脚,某种程度上,“冷处理”也是一种处理,就是不想管。——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3日 (四) 09:40 (UTC)
- 感谢各位参与讨论,如未有反对意见,现就此提案公示七日。——WMLO(留言) 2021年12月30日 (四) 22:33 (UTC)
- (-)反对取消存档,管理员有权选择冷处理,仅支持延长存档时间。--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日 (日) 13:25 (UTC)
- (-)反对,理由前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4日 (二) 09:54 (UTC)
- @LuciferianThomas@Cwek 基于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的原则,认可这句“管理员有权选择冷处理”。但就算取消自动存档功能也不代表强迫管理员,管理员仍然可以选择默杀主义,只是在用户层面保障其提报得受理之几率。另有AFD、删除页面查核等无有自动存档之讨论也未见变相是“强迫”管理员用权。该理由存有形式谬误,不认为构成有效的反对意见。若无其他反对意见,公示继续。——WMLO(留言) 2022年1月4日 (二) 22:26 (UTC)
- 路过,实在看不下去。这“认不认为”应该不是由当事人来定义的吧,现在我们是就一项具体的预定措施,考虑现实情况各自发表看法,已然跳脱单纯的逻辑推理,以“形式谬误”为借口要直接取缔所有反对意见未免过于勉强。就事论事,“只是在使用者层面保障其提报得受理之几率”完全不然:根据Cwek阁下之发言再结合现况可以认识到,到时候提案积压八成就只是位置在存档还是留在布告板本身的差别而已,而若全部积压在布告板,还更有可能吓走原本想挑一些案子来处理的管理员(况且原本此操作就早已有可能被指责是在“逃避棘手案件”,这下肯定更不会来帮忙了),使得“提报得受理”的几率反倒降低;管理员布告板现在效率有多低您也不是不知道,而此案非常有可能纯粹让情况恶化罢了。至于所谓“强迫管理员用权”与否根本不是此问题的重点,故不予置评。管理员布告板目前存在问题,这是事实,我们不能忽略;但阁下为坚持推动一个并不那么有效的提案,如此藐视反对意见,企图“一笔带过”就继续强行公示,再加上先前阁下在页面存废讨论的行为,简直像是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把社群讨论当作儿戏,愧对所谓“维基百科忠诚的反对者”之称也。总而言之,对于布告板的任何一件案子,难度高低摆在那边,管理员会处理就是会处理,不会(或不想)就是不会,不存档了也不会改变什么,反而可能因此使管理员从此已经很糟糕的布告板完全打退堂鼓,损害提报者权益。最后,尽管我上面随兴提出的一些想法必定不够完美,但绝对不到所谓“不构成有效的反对意见”的程度,请阁下别再故技重施了,谢谢。——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4日 (二) 23:43 (UTC)
- @LuciferianThomas@Cwek 基于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的原则,认可这句“管理员有权选择冷处理”。但就算取消自动存档功能也不代表强迫管理员,管理员仍然可以选择默杀主义,只是在用户层面保障其提报得受理之几率。另有AFD、删除页面查核等无有自动存档之讨论也未见变相是“强迫”管理员用权。该理由存有形式谬误,不认为构成有效的反对意见。若无其他反对意见,公示继续。——WMLO(留言) 2022年1月4日 (二) 22:26 (UTC)
- (-)反对取消存档,(+)倾向支持斟酌延长存档时间。——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5日 (三) 00:06 (UTC)
设立黄卡红卡机制
引入伪基百科的黄卡如何,那种有点问题但又不适合封禁的,黄卡警告,只能由管理员发出,然后收到多数个黄卡积攒起来,就会收到红卡被有限期封禁一段时间。
- 流程是发出警告模板→提报→管理员发出黄卡→黄卡达到一定数额→管理员发出红卡(有限期封禁)
- 伪基上黄卡好像也没有这个意思,不过维基百科可以建立这样的机制。
- 具体收到多少张黄卡发出红卡,红卡封禁多长还需要讨论。
- 黄卡也要有一个追朔期,不能永久,比如三年内的黄卡才会被计数,具体多长时间也要讨论。--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16 (UTC)
- 本人( ✓ )同意——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22 (UTC)
- 那其实平时管理员的警告一次就够一张黄卡了。也好,免得有人说没警告过就封禁,这样管理员就可以把黄卡纪录翻出来给他看。--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29 (UTC)--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29 (UTC)
- 还要再明确一点,比如每张黄卡有效期三年。--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57 (UTC)
- @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桐生ここ@Newbamboo@松照庵 稍前已写好草案。目前这个机制仅适用于当前的布告板/其他(也即符合桐生君提到的“那种有点问题但又不适合封禁的”)。——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11 (UTC)
- (-)反对,直接将“管理员发出的警告”制度化就行了,搞什么红卡黄卡?--🎋🎍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18 (UTC)
- 反对您的反对,因为您的方案是让每人发出的警告模板效力不同。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25 (UTC)
- 制度化警告模板牵涉封禁方针、编辑禁止或还要另立指引。为解决现行已提出的问题,设立红卡黄卡专法制度为佳。黄卡制可直接地区别于一般警告。考虑到这个,关于本人草案的“另管理员针对不文明行为之警告可直接视作黄卡”的条文或需做修正,毕竟管理员名义上没有特权。——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35 (UTC)
- (-)反对,直接将“管理员发出的警告”制度化就行了,搞什么红卡黄卡?--🎋🎍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18 (UTC)
- @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桐生ここ@Newbamboo@松照庵 稍前已写好草案。目前这个机制仅适用于当前的布告板/其他(也即符合桐生君提到的“那种有点问题但又不适合封禁的”)。——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11 (UTC)
- 黄卡有效期三年是指三年内积累?觉得类似足球罚牌,应可以施行。三年长短可再讨论,或有觉得太长,或有觉得太短。--老衲(留言) 2021年12月22日 (三) 04:41 (UTC)
- (-)强烈反对:在下认为本提案直接挑战社群核心方针及惯例。
- 封禁仅可作为对持续或严重破坏的预防性行为,不可作为惩罚性行为。红黄卡会令人联想为惩罚制度。而且判断某人是否会作出“持续或严重破坏”的行为仅需观察其之前被提报之记录与一贯言行,毋须再附加新制度。
- 现在的规定允许所有用户进行警告,毋须另起警告制度。现行方针并没有赋予管理员超乎普通用户的警告权限,而也不可能赋予——“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管理员的酌情权并不能取代共识以决定某行为是否不当。--Yangwenbo99论 诚邀诸君参与自主隔离运动 2021年12月22日 (三) 07:27 (UTC)
- 目前实际上运用的还是管理员的酌情权吧,未必每次提报到“其他”中都有很多人参与,大部分时候都是争吵的当事两方在参与,然后有,或完全没有管理员出现。显然“不处理”已经成为了“处理”的方法之一。如果按照“预防性行为”来解释“封禁”,那么“绝不会做出破坏的人”所做出的“单纯的不当行为”是不是就没法管了。--老衲(留言) 2021年12月22日 (三) 09:29 (UTC)
- 管理员之酌情权需受社群监督,而红黄卡制度很容易让管理员(无意地)绕过社群监督行事。一般除非是无争议的不当行为,所有的处置皆需取得共识后执行。
- 至于“单纯的不当行为”,如果会持续地影响讨论正常进行,或者持续地损害条目品质,则是破坏;如果未有前述情形,在下便不会认同封禁,而是建议社群成员自行处理。--Yangwenbo99论 诚邀诸君参与自主隔离运动 2021年12月22日 (三) 23:21 (UTC)
- 应该说黄卡是应该实施的封禁(哪怕是1小时)改以黄卡形式发出,黄卡不是一种警告,是一种缓刑,实际上是明确化“这次先不封禁看以后情况”及“根据历往被提报记录决定封禁”。桐生ここ★[讨论]
WMLO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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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考虑提案人己被封禁,似乎上方公示应该时为无效。考虑上方讨论,似乎延长存档时间是一种较好的做法。具体是十天,十四天或者不延长为好?予之社群讨论。个人偏向十四天。Ghren🐦🕛 2022年1月7日 (五) 16:36 (UTC)
- 我认为应该设立“延长存档模板”延长存档模板可以设置延长时间,这样在所有的讨论在可以用不存档模板时,都可以用延长存档模板代替,就是需要修改存档机器人。而ANM可以规定延长存档模板最多延长10天。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8日 (六) 11:52 (UTC)
{{延长存档|10}}
- 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8日 (六) 12:03 (UTC)
- 不要再造新轮子了啊喂。——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8日 (六) 15:02 (UTC)
- 这里建议直接延长作10天比较实际啊。--Ghren🐦🕓 2022年1月9日 (日) 08:57 (UTC)
WP:管理员布告板相关问题
因应WP:行政员布告板的设立,想提出一些关于WP:管理员布告板的问题:
- 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现时用作提报非破坏性的不当行为,但此命名可能引导用户直觉认为该布告板是用作向管理员提报其他所有事项。早前WP: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因用词不准确已经更名(原为“/3RR”),是否应该讨论和考虑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的命名是否准确恰当?个人认为以该页的用途而言,更名为WP:管理员布告板/用户不当行为更为恰当。
- 续上,en:Wikipedia:Administrators' noticeboard用作与管理员团队整体之通讯。是否整体而言更适合回归该主页?英维常见在AN主页的提报包含处理页面争议、管理员使用权限处理事项的相关疑问和争议(例如最近的保护争议)、请求处理积压等等。现在不少这类型的通讯在中维分散在不同页面,有的在本板(互助客栈其他板),有的在条目探讨板(我比较好奇,这个板哪里“互助”了,根本就是RfC的集中板而已啊?为何不好好启用RfC在条目讨论页处理,非得在“客栈”讨论后又存回条目讨论页?),有什么事情又要ping一堆管理员,为何不集中在WP:管理员布告板主页进行通讯呢?是否应该重启布告板主页?
以上。--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28日 (日) 16:56 (UTC)
- 针对第一点,考虑地区词问题,“/其他不当行为”为宜。——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STE) 2021年11月28日 (日) 17:58 (UTC)
- 提出用“用户(使用者)不当行为”是基于管理员布告板本身的意义不是纯粹用作提报不当行为,而是包含其他通讯(例如以往的“意见与建议”板、“界面的修改”板),正确来说是管理员通讯和待处理的工作,使用“其他不当行为”中“其他”给我的感觉好像管理员布告板只是用作提报不当行为。--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29日 (一) 01:57 (UTC)
- 目前双布告板配置的情况下,我认为这样命名妥当。如果有计划重启布告板主页面或其他板块,那么可以再商榷。——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STE) 2021年11月29日 (一) 06:28 (UTC)
- 此讨论正包含重启主页的议题。个人觉得无论如何都应改成最准确的命名,避免改完再改。--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29日 (一) 15:37 (UTC)
- 目前双布告板配置的情况下,我认为这样命名妥当。如果有计划重启布告板主页面或其他板块,那么可以再商榷。——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STE) 2021年11月29日 (一) 06:28 (UTC)
- 那么@Ericliu1912阁下对于重整布告板系统并重启WP:管理员布告板主页有何意见?--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30日 (二) 08:24 (UTC)
- 提出用“用户(使用者)不当行为”是基于管理员布告板本身的意义不是纯粹用作提报不当行为,而是包含其他通讯(例如以往的“意见与建议”板、“界面的修改”板),正确来说是管理员通讯和待处理的工作,使用“其他不当行为”中“其他”给我的感觉好像管理员布告板只是用作提报不当行为。--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29日 (一) 01:57 (UTC)
- (~)补充对布告板系统的相关意见和问题:
- WP:申请解除权限使用率颇低,今年至今11个月整才41宗(平均一个月才四宗)被提报滥用权限、13宗请辞或弃用无用权限(平均一个月仅一宗)、14宗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平均一个月仅一宗)。提报滥用权限的41宗基本上很容易出现一案两审(因为WP:ANM的存在),基本上全部并回ANM都可以;请辞或弃用无用权限可并至重新设立的WP:管理员布告板主页(如同请辞管理员并回WP:行政员布告板;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则应透过JS提醒管理员被永久封锁用户有权限需要移除,遗漏者亦可透过WP:管理员布告板主页提醒管理员处理。
- 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板基本上就是RfC的简化+混乱板。RfC设好还用不用这板?(可能直接重定向至RfC主页更好)
WP:已删除内容查询不知道为何连结至英维en:Wikipedia:Requests for undeletion,不是应该连至WP:存废复核请求吗?- 请求处理管理员积压有时候真的不知道为何会挂在公告栏,有用吗?
- 互助客栈除了求助板以外还真的没哪个板是“互助”的,本质上就没有半点是互助的讨论空间,我觉得去掉互助两个字其实并无不可,直接“客栈”就足够了,这样就不会有“互煮客栈”这个称号了呢~[开玩笑的]
- 其他用户怎么看呢?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30日 (二) 09:21 (UTC)
- 申请解除权限可并入管理员布告板;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区不适合并入集中讨论;已删除内容查询之跨语言链接问题系本地与英维存废讨论类型不同所致,并无修正必要。——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STE) 2021年11月30日 (二) 10:42 (UTC)
- “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区不适合并入集中讨论”能否解释?--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30日 (二) 11:03 (UTC)
- enwiki的undeletion限于索取已删除资料、复还过期草稿和未讨论而删除的页面,经XfD讨论删除的页面跟我们一样是要走DRV的。把Wikipedia:已删除内容查询连结到undeletion是正确的。--无聊龙·留言·贡献 2021年12月8日 (三) 05:52 (UTC)
-- - 申请解除权限可并入管理员布告板;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区不适合并入集中讨论;已删除内容查询之跨语言链接问题系本地与英维存废讨论类型不同所致,并无修正必要。——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STE) 2021年11月30日 (二) 10:42 (UTC)
好像不够关注,搬过来看看。--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8日 (三) 04:17 (UTC)
“其他”改名为“不当行为”。补充:是不当行为四个字。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8日 (三) 04:22 (UTC)
- 那么阁下对于其他讨论点(重启管理员布告板主页、申请解除权限并入管理员布告板、互助客栈名称)等有没有意见?--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8日 (三) 05:20 (UTC)
- 支持重启主页,互助客栈没坏别修,互煮也挺好的[开玩笑的]。不支持解除权限并入管理员布告板,认为解除权限和申请权限应该并入WP:用户权限级别的子页面。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8日 (三) 05:50 (UTC)
- “不当行为”是否宽泛了些?破坏,编辑战都可以算是不当行为。--东风(留言) 2021年12月8日 (三) 09:40 (UTC)
- 可以“其他不当行为”。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8日 (三) 10:17 (UTC)
- 我个人向来支持以“/其他不当行为”命名。——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STE) 2021年12月8日 (三) 13:43 (UTC)
推一推:就重启WP:管理员布告板主页和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移动至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公示7日,2021年12月21日 (二) 18:47 (UTC) 结束。--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14日 (二) 18:47 (UTC)
- 我会支持重启,但要先界定管理员布告板之处理范围,例如“除当前的破坏、编辑争议或其他不当行为以外之管理员工作相关事务”之类的。——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2月14日 (二) 19:32 (UTC)
- 基本上就是没有布告板的管理员通讯或事务。--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05 (UTC)
- 这样的话Jason22案就文体四开花了, 囧rz……,请求处理积压你希望是怎样提出来了,一般也是极短的一句而己,要搞也最多是搞个积压报告板。此外,重启布告板后要不要处理申请解除权限你好像没说到,实际上也就是让几个问题儿多个骂战的地方,很难真的让管理员值得关注的问题放上主页。--🐦C🕛 2021年12月19日 (日) 04:19 (UTC)
- 用户问题应该那三版就已经要处理到了,管理员布告板说明了是供“没有独立布告板的通讯事务”。通常比较少通讯或事务直接联络管理员我觉得不代表该板没有设置的意义,基本上还是要有的,与其在不同议题上@管理员请求协助处理问题,倒不如在一个统一板上联络管理员,这也包含类似早前的长期全保护等问题,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也应该属于合理置于此页的内容,包括错误保护、移动、封锁等需要通讯管理员的事务应当适合此页。例如过滤器错误封锁用户,其他比较资深的用户发现了也可以透过此板通知所有管理员(此前没有任何公开通告的途径,只能透过单独或私下联络管理员处理的问题)。--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1日 (二) 04:37 (UTC)
- 管理复核的数目我并不认为会有相当多的数目要引致独立另开一页的需要,毕竟这三四个月内实际上能上AN的案件大概也只有五六宗左右 ,而且针对除权的问题,也似乎是比较功能性的,实际上有三分之一是IPBE的问题的话,实际上这些案件根本不需要这样高的关注度,而在AN处理。其他不当问题也不容易定明,我注意到11月#3RR更名以来似乎案件有减少的问题,似乎大家可能将其当成内容争议处理页之类的,变成提报到ANO之类的地方,可能APO更名后都有这样的问题。--Ghren🐦🕖 2021年12月21日 (二) 11:22 (UTC)
- 我不认同此布告板的使用率代表此布告板不适合存在,如果要比较,行政员布告板远比管理员布告板的使用率低,但不代表没有设立的需要。在存在行政员布告板的情况下,设管理员布告板供通讯作用。就连英维管理员布告板主页实际符合使用作用的使用率也不怎么高,但设置了总是会方便社群通讯用。另外,因为公告栏存档比较快,管理员很可能一个月的维基假期已经落后了一些关于管理的方针指引更新,管理员布告板也不只是用作“布告”问题用的,原翻译“通告板”应该能让你更加理解为何要设置此板。--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1日 (二) 11:56 (UTC)
- 管理复核的数目我并不认为会有相当多的数目要引致独立另开一页的需要,毕竟这三四个月内实际上能上AN的案件大概也只有五六宗左右 ,而且针对除权的问题,也似乎是比较功能性的,实际上有三分之一是IPBE的问题的话,实际上这些案件根本不需要这样高的关注度,而在AN处理。其他不当问题也不容易定明,我注意到11月#3RR更名以来似乎案件有减少的问题,似乎大家可能将其当成内容争议处理页之类的,变成提报到ANO之类的地方,可能APO更名后都有这样的问题。--Ghren🐦🕖 2021年12月21日 (二) 11:22 (UTC)
- 用户问题应该那三版就已经要处理到了,管理员布告板说明了是供“没有独立布告板的通讯事务”。通常比较少通讯或事务直接联络管理员我觉得不代表该板没有设置的意义,基本上还是要有的,与其在不同议题上@管理员请求协助处理问题,倒不如在一个统一板上联络管理员,这也包含类似早前的长期全保护等问题,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也应该属于合理置于此页的内容,包括错误保护、移动、封锁等需要通讯管理员的事务应当适合此页。例如过滤器错误封锁用户,其他比较资深的用户发现了也可以透过此板通知所有管理员(此前没有任何公开通告的途径,只能透过单独或私下联络管理员处理的问题)。--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1日 (二) 04:37 (UTC)
- 这样的话Jason22案就文体四开花了, 囧rz……,请求处理积压你希望是怎样提出来了,一般也是极短的一句而己,要搞也最多是搞个积压报告板。此外,重启布告板后要不要处理申请解除权限你好像没说到,实际上也就是让几个问题儿多个骂战的地方,很难真的让管理员值得关注的问题放上主页。--🐦C🕛 2021年12月19日 (日) 04:19 (UTC)
- 基本上就是没有布告板的管理员通讯或事务。--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05 (UTC)
- 使用率和其他页面重复是当初社群共识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如果看回存档,就会发现你希望处理的事务是相当相似的。WP:BN使用虽然低,但他所处理的事务是明显不宜放在其他页面所处理的,这是两件事情。而且开了之后变成有些拉票案之类的又会多开花的情况。假如一些管理方针指引更新,管理是应该去看公报而不是依靠WP:AN上的更新。我估计成立之后只会像WP:ANO和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变成对管理员个人投诉和封禁重审之类的页面,新手不知道去哪然后放在AN也是个问题,事实是中维的报告板就是报告板,很少有通告用途。最大问题还是什么能放上去的问题。申请解除权限的问题你好像还没有回。WP:VPO#有关被全域禁制用户的用户讨论页或者WP:VPO#请求撤销User:Guyiming所有的破坏性编辑之类可以放上去吗?管理才可动的模板应该在WP:VPT、WP:VPD还是WP:AN呢?总之还有很多细节问题。假如只是空泛定义为所有在其他页面不合的事务的话,抱歉不能支持。--Ghren🐦🕓 2021年12月22日 (三) 08:19 (UTC)
- @LuciferianThomas--Ghren🐦🕚 2021年12月26日 (日) 15:56 (UTC)
- 你在这个尴尬公示接近结束时才提出的反对要我怎样处理 囧rz……--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7日 (一) 02:00 (UTC)
- 社群都是这样,不公示就不反对,其实我是之前太忙留意不了,浪费阁下心血不是我的原意。--Ghren🐦🕚 2021年12月27日 (一) 15:44 (UTC)
- 你在这个尴尬公示接近结束时才提出的反对要我怎样处理 囧rz……--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7日 (一) 02:00 (UTC)
- @LuciferianThomas--Ghren🐦🕚 2021年12月26日 (日) 15:56 (UTC)
- @Ghrenghren:因阁下仅对重启主页的部分提出反对,而并未对其他板更名的部分提出反对意见,我将该部分先视为通过,重启主页的部分再继续进行讨论和征求其他用户的意见。--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日 (日) 05:52 (UTC)
- 是的,可以去找个管理来更名。--Ghren🐦🕑 2022年1月2日 (日) 06:37 (UTC)
-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9日 (日) 12:22 (UTC)
- 经站外找过了,他说得等机器人操作者修改机器人,这部分已经通知了对方了。--路西法人☆ 2022年1月9日 (日) 13:42 (UTC)
- @LuciferianThomas:目前有无进展?——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24日 (一) 12:59 (UTC)
这边建议找Xiplus。—— - 经站外找过了,他说得等机器人操作者修改机器人,这部分已经通知了对方了。--路西法人☆ 2022年1月9日 (日) 13:42 (UTC)
-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9日 (日) 12:22 (UTC)
- 是的,可以去找个管理来更名。--Ghren🐦🕑 2022年1月2日 (日) 06:37 (UTC)
- (!)意见:敝人路经此地,斗胆表达个人意见。先讲结论,个人(+)支持重启“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维基百科: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仍停用即可),并主张将所有仅管理员具站务权限或透过行权才能处理的站务页面统一整合至此,同时整并“维基百科:请求管理员帮助”页面,将该页面中的“你是否需要管理员来帮你做一些你不能做的事情?”与此页面合并,“维基百科:请求管理员帮助”页面保留非属管理员权限之“请注意,管理员不会做...”内容,并可更名为比如“维基百科:请求其他站务协助”。“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与“维基百科:请求其他站务协助”作为对照并陈,呈现为两大站务协助申请之入口页面。
- 首先,个人认为一般情况下,尤其对于需要面向大众或市场的用品、产品或任何设计而言,最符合人性直觉的使用界面最方便、最容易上手,也最能增进使用者正面体验;对网站而言,若浏览动线或使用界面叠床架屋、复杂繁浩,使用者无法简单找到需要的功能或页面,实在称不上好设计(如某些政府机关网站(笑))。
- 以此而言,敝人窃以为正因一般使用者会在有站务需求时直觉找上“管理员布告板”寻求协助,故将管理员权限所辖之站务汇聚统整于此,实属名正言顺、理所当然,自无必要刻意“反直觉”或让人难以辨识,不然为何要反直觉呢?除非你想整新来的使用者,或担心被使用者发现“原来你是管理员”(笑)。
- 其次,就此布告板之用途和定位而言,窃以为是“汇聚媒合管理员站务供给与需求”之处,而此页面的使用者应同时包含管理员团队和一般使用者,因此理想上应含括站务协助申请、联系管理员或让管理员彼此联系、相互支应(当然视管理员自愿提供之方式或投入之心力而定)等功能。而不属于须劳烦管理员团队才能处理的站务,如目前“维基百科:请求管理员帮助”页面所示之相关内容,分割留置原处即可。
- 若依此而言,个人建议将“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的页首文字改为:“管理员布告板是专门申请处理必须透过管理员才能协助解决的问题之页面,若用户有其他站务需求,请参阅“维基百科:请求其他站务协助”,或迳至“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发起讨论。”即可。而通常置于页尾的小模板栏位和字样亦可能须视情形连动编修一番。
- 最后敝人提醒,不论如何异动发展,众站友(含管理员团队)自然自适、量力而为即可。
- 以上为个人意见,供参。--Kriz Ju(留言) 2022年1月9日 (日) 13:35 (UTC)
- 大部分同意,但唯一不同意就是把所有站务都聚集在该处,小维基尚可这样运作,大维基就是太多提报难以处理才改为分拆部分布告板专门处理不同事项。--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1日 (二) 04:53 (UTC)
- 我们已经拆分了各种业务出来,其实中文维基百科虽然不能算小维基,但也没大到哪里去XD ——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11日 (二) 13:28 (UTC)
- 大部分同意,但唯一不同意就是把所有站务都聚集在该处,小维基尚可这样运作,大维基就是太多提报难以处理才改为分拆部分布告板专门处理不同事项。--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1日 (二) 04: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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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发现回复工具似乎无法在WP:AIV、WP:AN3、WP:ANM等章节标题带有{{vandal}}
模板的页面使用(会显示按钮,会显示编辑框,但就是无法发布),猜测是模板会干扰回复工具,后经询问后得知应是vandal模板里的转换标记(-{zh-hans:账号信息;zh-hant:帳號資訊}-
)在新旧解析器生成的anchor不一致,见下方:(若是章节标题为{{vandal|Exam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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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转换标记或多或少也有干扰到引用(例如[[#Example(討論_·_貢獻_·_封禁日誌_·_全域-{zh-hans:账号信息;zh-hant:帳號資訊}-)]]
是无效的),且这种泛用度的地区词差异应该插入Module:CGroup/MediaWiki,加上以你WMF的个性短时间不会修正,故在此提议修订Template:Userblock,将转换标记拆掉。--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2日 (日) 15:32 (UTC)
- 要不要直接把整串用户连结(用户名连结外)从标题移至段内好了。--路西法人 2023年1月22日 (日) 16:22 (UTC)
- 也是可行的做法就是,但可能要对AN3和ANM的存档页进行修改。--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3日 (一) 06:23 (UTC)
- 不需要改存档,存档本来就不应该添加留言,维持原样即可。--路西法人 2023年1月26日 (四) 14:37 (UTC)
- 在章节标题使用模板本来就是坏主意,例如编辑摘要无法连结到该章节(除非模板特别设计过)。--Xiplus#Talk 2023年1月23日 (一) 09:06 (UTC)
- 也是可行的做法就是,但可能要对AN3和ANM的存档页进行修改。--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3日 (一) 06:23 (UTC)
- 没记错的话VIP也有这个问题,之前我报告用户以后想补充信息都提示不能发布,需要在最新版本之类的。--Evesiesta🇩🇪❤️🇺🇦 2023年2月1日 (三) 15:32 (UTC)
- Special:Diff/58273009/75792280,这样改应该可?--路西法人 2023年2月2日 (四) 09:48 (UTC)
- Special:Diff/58273009/75802023--SunAfterRain 2023年2月3日 (五) 04:06 (UTC)
- 是不是模组不重要,能用就行。--路西法人 2023年2月3日 (五) 04:51 (UTC)
要不直接用模组吧,反正上面提到的几个页面提报格式都一样
- Special:Diff/58273009/75802023--SunAfterRain 2023年2月3日 (五) 04:06 (UTC)
- 对Wikipedia:当前的破坏、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和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进行上述更改(即日后新提报从标题中撤除Vandal模板,方式为将Template:当前的破坏、Template:管理员布告板-3RR和Template:管理员通告板-其他分别进行Special:Diff/58273009/75802023、Special:Diff/68428255/75885164、Special:Diff/69835726/75885175) 公示7日--SunAfterRain 2023年2月8日 (三) 10: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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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通知之不合适
由于我们中文维基只有二级标题(== 二级标题 ==)才有订阅通知的功能。所以大量使用三级标题(=== 三级标题 ===)的WP:ANI、WP:AN3、WP:AIV、WP:UAA都只有一项订阅按键,即订阅后所有各人的信息都通知。跟WP:VP或WP:AFD的处理不同,没有多项订阅按键,可以只订阅某几项主题。
鉴于存档也不会用到二级标题,直接存三级标题;原来二级标题的功能也完全能用监视功能代替;我建议把以上WP:ANI、WP:AN3、WP:AIV、WP:UAA的三级标题都换成二级标题。--☥⚕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6月11日 (二) 09:49 (UTC)
-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不当用户名是列项记录,没有使用标题区分。WP:ANI、WP:AN3、WP:AIV则有一个二级标题作为总章节,不确定是个格式需要或者被包含时的需要。(暂时找到Wikipedia:管理员积压工作里面的统计Module:AdminBackLog依赖代码格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1日 (二) 11:27 (UTC)
- 我觉得这个应该可以让wmf支援就是了,--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1日 (二) 13:01 (UTC)
- 我建议过,基金会似乎对此缺乏意愿。--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20 (UTC)
- 在哪里建议过?--SCP-0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7:00 (UTC)
- 找不到了。也可能只在中文维基讨论过。--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2日 (三) 05:08 (UTC)
- 最主要就是 怎么说呢 这种格式的东西一改下去一定一堆小机床器人直接崩掉...--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2日 (三) 15:36 (UTC)
- 找不到了。也可能只在中文维基讨论过。--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2日 (三) 05:08 (UTC)
- 在哪里建议过?--SCP-0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7:00 (UTC)
- 我建议过,基金会似乎对此缺乏意愿。--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20 (UTC)
过度诉诸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及永久封禁?
根据个人近几月初步观察和体验,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页面似有被滥用的倾向。感觉不少编者对于与己不同观点的表达反应可能有些过度,常常把批评意见等同于不文明或人身攻击。
另外某些管理员对于发表一些不当言辞的编者实施永久封禁,似乎缺乏足够的讨论与适当的观察和过渡期,个人以为不利于社群建设性发展及共识的形成。--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21:32 (UTC)
- 我分享一下Z7504君在维基百科的最近贡献,为了要参与一篇被提出存废的特色列表讨论,仅因为言词问题而被U:红渡厨告状,紧接着管理员将这位维基人无限期封锁。我当时觉得这样的行为认为顶多只要封锁一两个月就好,不会到“长期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这样地步。--Sinsyuan✍️💙🐻 2024年9月22日 (日) 23:22 (UTC)
- 虽然我觉得说封锁理由写“攻击社群是独裁社群”不是很合理,但如果说他没有长期的话,在WP和WT命名空间搜索“独裁社群”。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3日 (一) 00:28 (UTC)
- 对维基百科及其管理的批评,本身似不应成为永久封禁的根据。参见:en:Wikipedia:Why_Wikipedia_is_not_so_great#Restrictions_on_freedom_of_speech。 --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02:49 (UTC)
- @Zhenqinli,最后 警告,不要再随意歪曲他人不当言论成一个简单的“批评”。--———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02:52 (UTC)
- 对维基百科及其管理的批评,本身似不应成为永久封禁的根据。参见:en:Wikipedia:Why_Wikipedia_is_not_so_great#Restrictions_on_freedom_of_speech。 --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02:49 (UTC)
- 倒不如说Z7504从2021年以来的不好好讲话,非要把社群说成是“独裁社群”,这样的事情。没有早点有人出来制止他/她,不然他/她也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01:59 (UTC)
- 当时确实只封了一两个月,但是被实施禁制的时候没有遵循禁制的要求不去编辑特定话题,所以在看到这人没有意愿尊重别人对于他造成的扰乱的好心提醒之后,只能无奈封禁了啊。--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2:29 (UTC)
- 是否做出永久封禁的决定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可否预期该用户会改善这类行为”为出发点,若无法预期该用户作出改善的话,不限期封禁反而是保护社群心态/和谐度的最佳方式。至于时长方面的话我会倾向采用比例原则,楼上提到的
一两个月
属实不太妥当。若可预期该用户作出改善,我倒觉得可以从该用户第一次出现此类行为开始到现在做计算,换算下来大致上是二到三年的有限期封禁。--(☎)dt 2024年9月30日 (一) 20:07 (UTC) - 注意到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站务奖/Z7504。鉴于以往贡献,建议将永久封禁改为有限期的封禁。--Zhenqinli(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6:49 (UTC)
- 别胡扯。--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0日 (四) 08:30 (UTC)
- 维基站务奖/Z7504或其他贡献,无论大小,都无法用于证明“有限期封锁到期之后,其行为会有所改善”。维基站务奖/Z7504或其他贡献,无论大小,都不是“有限期封锁到期之后,其行为会有所改善”的有效证据。又维基站务奖/Z7504与“有限期封锁到期之后,其行为是否会有所改善”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存在。如无法证明因果关系存在,则此论述将无任何效用也没有任何意义。故裁定Zhenqinli的论述无效。--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4年10月14日 (一) 08:20 (UTC)
- 只能简单的说,您无法证实相关的贡献是否能证实被封禁的用户日后的不当行为的改善是否有相关联性您无法明确的证实也无法替他做出任何的担保...--薏仁将🍀 2024年10月14日 (一) 08:26 (UTC)
- 虽然我觉得说封锁理由写“攻击社群是独裁社群”不是很合理,但如果说他没有长期的话,在WP和WT命名空间搜索“独裁社群”。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3日 (一) 00:28 (UTC)
- 近年来,社群确有部分同志倾向鹰派作风,尤其对于部分严重言论问题,主张施予更有力之处置。本人虽不尽然认同此种看法,却相当可以理解并尊重其动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3日 (一) 03:12 (UTC)
- 怎么说呢,封禁还是不封禁,时间长短,更多是取决于被告的态度问题;如果咱俩曾经交锋过的某位那样,一次封禁之后不思悔改,仍然把自己的观点当做现实,然后为阐释观点而扰乱,那第二次封禁也就理所应当了;但我觉得封禁时,管理员不应该只写结果,还要写一段总结性的话,为什么我们这样判。--超级核潜艇(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2:26 (UTC)
- 是这样的吧,管理员理论上是执行社群共识,所以确实有必要总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4日 (二) 05:34 (UTC)
- 怎么说呢,封禁还是不封禁,时间长短,更多是取决于被告的态度问题;如果咱俩曾经交锋过的某位那样,一次封禁之后不思悔改,仍然把自己的观点当做现实,然后为阐释观点而扰乱,那第二次封禁也就理所应当了;但我觉得封禁时,管理员不应该只写结果,还要写一段总结性的话,为什么我们这样判。--超级核潜艇(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2: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