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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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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in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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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被提报用户此前对我进行长期的人身攻击(如Special:Diff/84072608Special:Diff/84072568),数次触犯WP:OUTINGSpecial:Diff/83884635Special:Diff/84072536所在的9月3日讨论),并获得其他用户的两次警告(Special:Diff/83897394Special:Diff/84072884)。可是这位用户在接受警告后,不仅没有改过表现,反而于2024年12月4日再次违反触犯WP:OUTING,其力度远大于前两次(Special:Diff/85192546)。该用户的冒犯行为已被其他用户警告(如Special:Diff/85192585Special:Diff/85192747、)。可该用户不仅仍未有任何收敛表现,撤销了本人给出的侵犯隐私警告,反而肆无忌惮地游戏维基规则(相关警告见Special:Diff/85192990)。其假借“我自己的个人信息”名义,于用户页对本人的隐私权进行暗示性的侵犯;且将签名更改为涉嫌学历歧视和抽象文化的侮辱性网络用语,并使用大字报的“突出”形式强调。虽然本人的行为是公认的“暴君行径”,但我还是希望社群能对数次触犯WP:OUTING、游戏维基社群的用户进行适当的处置。
  • 发现人:-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02 (UTC)
    恶人先告状,此提报纯属向史公哲曰对本人的打击报复。起因是在9月份互动禁制后,该用户仍不吸取教训,继续长期在各个页面攻击本人。见[1][2],用“perinbaba式人物”、“perinbaba案”和“Perinbaba等正义自由民”等称谓阴阳怪气攻击本人;本人忍无可忍,揶揄了他几句,他就恼羞成怒,打着“隐私权”大旗意图使本人封禁。--大专人,大专魂,大专都是人上人! 2024年12月4日 (三) 06:05 (UTC)
    我已进行回复:Special:Diff/85193817;另外烦请读者注意,我提报他的原因是因为他侵犯了我本人的隐私权,哪怕他提供的是捏造信息,他一连套的编辑行为也构成了对我隐私权的侵犯。我知道社群不会赞同我,但是我将坚决起诉此人。--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08 (UTC)
    再次强调,烦请社群注意三次触犯WP:OUTING行为的恶劣性,勿要使用一般的矛盾解决方法。--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19 (UTC)
    本人忍无可忍,揶揄了他几句,他就恼羞成怒,打着“隐私权”大旗意图使本人封禁,请举证说明阁下没有侵犯隐私权的可能。--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17 (UTC)
    请具体说明我侵犯你哪项隐私?--大专人,大专魂,大专都是人上人! 2024年12月4日 (三) 06:22 (UTC)
    我拒绝具体说明这个问题,我只知道根据wp的规定,张贴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或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或公开提供张贴有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的站内/站外链接均是骚扰行为,除非其本人自愿提供或链接到此类信息。在维基百科上公布其他用户不选择透露的个人资料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可能使该名用户在维基以外的生活受到干扰,甚至遇到危险。任何含有此类资料的编辑应当被立即回退,并被提送至监督员,以使该次编辑被永久删除。,--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8:13 (UTC)
    你无法具体说明,因为你所主张本来就是子虚乌有。--大专人,大专魂,大专都是人上人! 2024年12月4日 (三) 09:15 (UTC)
    相关讨论还包括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User talk:Perinbaba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12/04#User:Perinbaba。--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05 (UTC)
    @自由雨日薏仁将Tisscherry如有意见,烦请指出;除了撤诉以外的意见我会尝试着尽量吸收。--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09 (UTC)
    所以能否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要说“perinbaba式人物”“perinbaba案”“Perinbaba等正义自由民”这些话?--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06:12 (UTC)
    我已发送回复,另外请注意提报重点为他侵犯了我本人的隐私权。--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14 (UTC)
    请具体指出“已发送回复”是指?至于提报重点,首先我不认为这一定属于“侵犯隐私”,其次对方显然目前正在进行不文明行为,但如果你也有不文明行为,那么首先你得先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06:20 (UTC)
    我已进行回复:Special:Diff/85193817你可以错误地认为我是在阴阳怪气,但你不能忽视我早已发送过的回应。
    另外,本起案件是上一次“perinbaba案”的延续,所以这一切行为的基础也不能说与我在今年冬天的所作所为有关,而应该说与我在秋夏之交的矛盾有关。perinbaba与我素有矛盾,而且最先假定我是条霸,这一点远早于我对其的编辑指控。我承认我在编辑指控这方面有一定的不妥之处1,不过perinbab拒绝任何改进或和解,在明知本人性格特点的情况下,屡次讥讽他人或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然后进行个人现实层面的抨击。--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8:11 (UTC)
    自由雨日已在我讨论页说明,这次不算是“泄露隐私”(只是一般不文明行为)。大专人,大专魂,大专都是人上人! 2024年12月4日 (三) 06:21 (UTC)
    不过我认为您现在的不文明行为已经超出“一般”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06:45 (UTC)
    即便如此,那也还是在“不文明行为”范畴内吧。--大专人,大专魂,大专都是人上人! 2024年12月4日 (三) 06:54 (UTC)
    既然明知是不文明行为,为何仍要继续?--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09:48 (UTC)
    在9月份互动禁制后,该用户仍不吸取教训,继续长期在各个页面攻击本人。见[1][2],用“perinbaba式人物”、“perinbaba案”和“Perinbaba等正义自由民”等称谓阴阳怪气攻击本人;本人忍无可忍,揶揄了他几句,他就恼羞成怒,打着“隐私权”大旗意图使本人封禁他已经回答过了,我本着友善的精神帮他重复一下。--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9:51 (UTC)
    你就先消停一下吧……我在问他,你别火上浇油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09:53 (UTC)
    Foamposite都跑过来帮衬perinbaba,形势不用我火上浇油,早已覆水难收。考虑到目前的争议形势并没有因为我本人的静默而缓化,我暂时放弃了不回复的做法。
    另外,根据社群的精神,我已经发现,同侵犯隐私权、人身攻击和骚扰相比,同原创研究,拒绝讨论,拒绝服从内容方针相比,向史公哲曰的霸道行径更应该封禁,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4:43 (UTC)
    你搞了这么一连串,现在已经不是在进行一般的不文明行为,而是越界了,阁下如果能撤回这个签名,可能支持你的人会多一点,这是我对阁下的善意提醒。
    最后,我作为受害者,坚定认为阁下的发言侵犯了本人的隐私权。--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8:04 (UTC)
    不过那只是我个人的判断,我认为可以不算泄露隐私,但我并不是管理员——且即便是管理员,也只能实现社群共识而非完全出于个人判断行事;至于社群共识是什么,例如下方银色雪莉就有不同判断,他认为属于“泄露隐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13:41 (UTC)
    我已经非常明确地知晓阁下的观点,并认同、仰慕阁下的理性之道。
    不过即便如此,我也仍旧坚持我的原有观点,这是受现实实际和个人历史决定的。--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3:51 (UTC)
    有一种贴标签的感觉?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如此注记。--薏仁将🍀 2024年12月4日 (三) 06:20 (UTC)
    因为perinbaba案是真实存在的提报案件,而perinbaba式人物和正义自由民则是我对反对者的称呼,不能确切地说带有负面含义。--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8:06 (UTC)
    不过您应该避免类似“XXX式人物”、“XXX等正义自由民”,虽然您也许认为这不算是负面含意,但,就广义来说,贴标签行为可能或多或少仍有一种贬损他人的一种负面意涵,还请留意避免。--薏仁将🍀 2024年12月4日 (三) 08:25 (UTC)
    好的,多谢提醒。--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8:27 (UTC)
    @FoampositeN. MortimerCs haoh,请各位参与发表意见。大专人,大专魂,大专都是人上人! 2024年12月4日 (三) 06:11 (UTC)
    请注意如下用户均获得人身攻击警告,且均于本布告版做出人身攻击行为。--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15 (UTC)
    perinbaba本人亦前去布告版进行人身攻击,已被其他用户折叠。--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16 (UTC)
    请注意向史公哲曰在其主页自称“资深的扰乱性编者”,为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维基百科:VIP的常客,且多次被封禁和警告。大专人,大专魂,大专都是人上人! 2024年12月4日 (三) 06:19 (UTC)
    我个人不认为您主张当事者之前的处境能够帮助此提报内容描述的厘清,反而有一种先入为主的观点,请您就相关议题说明,请“对事不对人”,谢谢。--薏仁将🍀 2024年12月4日 (三) 06:24 (UTC)
    另外请@Perinbaba君注意,您的签名样式(字体大小)已经有点扰乱读者,已经明显不符签名条件限制,请即时修正,避免以多个big重叠造成读者视觉及阅读困扰。--薏仁将🍀 2024年12月4日 (三) 08:17 (UTC)
    ( π )题外话 perinbaba对我解释过:他的超大字体签名,是为了使用“大字报”,肯(讽)定(刺)邸下的政治立场(详见Special:Diff/85193862),属于对我人身攻击的一环。--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8:24 (UTC)
    已改小字体--大专人,大专魂,大专都是人上人! 2024年12月4日 (三) 09:13 (UTC)
    我看不出您决定改小字号而不是把签名整个换掉的理由。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4日 (三) 09:43 (UTC)
    你呼叫3位明显与他有冲突的用户这行为可构成WP:拉票。--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09:49 (UTC)
    的确诚然最近我和自由君是有争论,不过我认同自由君所言,不需要把我们都拉进来。正如上次他藉在我的投诉个案中无端把Cs haoh君拉入揶揄一番,以及事后在我的讨论页和其他用户投诉页中那种战狼格留言,相信明眼人和管理员都一一看在眼内,特别我不止一次看到他以“只要对方被禁权,我不介意再被停权”的言论,对于纵横维基这么久,他不过是烧卖君和青函君的翻版而已。
    而他不断以自爆过往因其他事而遭站方停权的言论云云,这是他个人的喜好和选择,我们无需在意。--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4:20 (UTC)
    既然阁下列举了SiuMai和Seikan Tunnel这些不限期封禁用户,那么我对阁下的恶意推定就是完全正确的,甚至说是远远不够的。--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4:34 (UTC)
    再次说明,为了让严重违反骚扰方针的perinbaba获得应得的惩治,我可以接受合理的封禁惩罚。不过在施加惩罚之前,请注意本人可能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多为“诱使”所致。--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8:16 (UTC)
    我想,我个人觉得您可能不太适合做这种宣告行为,就个人来说吧,你这种宣告等同是在变相挑衅对方,对于事情没有实质帮助,倒不如消停一阵子,由社群其他用户或管理员提出建议或想法,免得事情更为复杂,请问您可以做到吗?--薏仁将🍀 2024年12月4日 (三) 08:36 (UTC)
    如果我的诉求能够得到实现,或者perinbaba不艾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想我可以暂时性地停止后续发言。--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8:40 (UTC)
    因为我不清楚两位争执的起点是哪里,但表面看下来两位明显可能需要时间较长的互动禁制,建议两位略看在冲突中,达成共识,但我更想建议的是,我不觉得所有的提报的终途都是需要管理员的权限处置,能够借此提报把话说开也是好的值得一试。其实搞到互动禁制对于维基百科的建设是糟糕的,举例来说,发现彼此都在搞原创研究,可惜没人发现,自己又不能改,只能在讨论页使用编辑请求下、可能需要思考类似这样的状况。然后我想请向君先暂时不要回应,有时候看破不说破。--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0:34 (UTC)
    本来我不想回应的,但我还是要指出一点事实:今年9月,我曾经提报过其违反WP:OUTING的行为,而其并未应此受到任何惩罚,这也促使其再度侵犯我本人隐私权。
    阁下的讨论方法,在理论上是好的。只是迄今为止,他仍旧故我,而且更激烈、更隐蔽了,所以在当今的形势下,不能仅进行互动禁制。哪怕是“各打五十大板”或“一边倒”,都可能比较有解决性。--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1:10 (UTC)
    维基百科的“封禁”不是政治谈判,不是筹码交换。请不要再做此等发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4:53 (UTC)
    [来源请求]
    另请阁下具体指出本人提议对维基方针的可能冒犯情况,以便本人进行学习领会,万分感谢。--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5:39 (UTC)
    ( π )题外话:有段时间没有路过,我竟已不知道该把旁观者如我的发言放在“处理”上方还是下方——如果我的发言位置不妥,请各位直接移动即可,在此先行感谢。
    个人(!)意见(先叠甲一句:在下的能力局限,使我仅能根据我目前所见的内容发表浅见,而如果有我所没有见到的内容使得我的一己之见的逻辑崩塌的话,请不吝告知):
    1、查阅WP:BANLOG,贵双方曾有为期一个月的互动禁制期。很多时候——PS:这一点,也许我与部分朋友在这几个版的看法和做法有分歧——我是支持一事不再议的,除非它们在逻辑上有关联。被提报方牵涉Special:Diff/85192546User:Perinbaba(中的特定项)、个人签名及处于特定讨论中的(建立时间与Special:Diff/85192546相隔不远的)复数项页面的相关编辑,鉴于其内容上与发生于禁制以前的两项编辑(Special:Diff/83884635Special:Diff/84072536)难以被视为无关联或弱关联(注:这些页面中部分存在与提报方的直接或表面交互,部分则被被提报方以类似“用于自用”的理由作辩,但鉴于其内容上的同一性,个人认为难以被视为无关联或弱关联),因而相当应考虑其为一种再触及WP:OUTING中的情节——尤其在提报方似过往未曾有对此类信息作自愿提供或链接到此类信息行为的情况下,那么这种再次触及似乎应考量对相关用户作后续处理措施上的调整。(PS:至于有问题的页面,个人认为自然该清理——这一论点自然并不是基于提报方在特定讨论页面提的那些理由,而是在下的前述。)
    2、但与此同时,个人认为不能不考虑到本件发生相当程度源于提报方在禁制结束以后,在非受迫性的情况下以显非妥当的方式(这一点,在虑及提报方就此问题的自辩Special:Diff/85193817下,则更为明显)提及曾与自身处于交互禁制关系的被提报方(PS:如果考虑到被提报方在提报方于禁制结束后(可能是初次)以此种形式提及自己后还客观上有十来天没有回应,我想这甚至都不仅仅是“相当程度源于”了)——禁制结束了,固然爱提提;但是我认为禁制的目的,正在于提醒双方“怎么提”对方,而提报方在非受迫性的情况下作出的相关表述,则恐怕禁制并未达到其应有的目的,因而似亦应考量对相关用户作后续处理措施上的调整。PS:我非常反对提报方的类似“以自封要求他封”的观点。
    3、以下是人话:也许有朋友会觉得“这家伙(当然指的是我)长篇大论的,到最后不就是喧哗两成败?”我要澄清的是:认为两个人都应该得到相应恰当处理不等同于认同喧哗两成败。两件事情都不当,就应该都处理,厘清它们的逻辑上的关联,不应该也不会是用于给某一方开脱,只是希望有助进一步审视和划分事情责任的归属。人不是圣贤,遇事有反应是自然的,但是本讨论扰攘一日,我想双方的原始行为和后续反应的内容,都已经超出了自然的“有反应”的程度,而值得社群加以审视是否有益于“共构百科全书”,并考虑可能的后续处理措施了。最后,虽然由一个在本地似乎不时与人吵嘴者说这话兴许不当,不过还是请两位都注意言行,甚至主动或被动放个假,于身心均有益处。--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8:57 (UTC)👍 自由雨日觉得这挺赞的。
    能否解释一下“鉴于其内容上与发生于禁制以前的两项编辑(Special:Diff/83884635和Special:Diff/84072536)难以被视为无关联或弱关联(注:这些页面中部分存在与提报方的直接或表面交互,部分则被被提报方以类似“用于自用”的理由作辩,但鉴于其内容上的同一性,个人认为难以被视为无关联或弱关联),因而相当应考虑其为一种再触及WP:OUTING中的情节”这段话,我实在没怎么读懂 囧rz……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13:53 (UTC)
    (!)意见:无论是否侵犯隐私,被提报用户都显然做出了非常不文明的言行,且其明知不文明,甚至在我表示“已经不是‘一般’的不文明”之后,其仍然表示只是不文明而已(仿佛没有侵犯隐私就可以肆意妄为)。早在被提报前,我便已经在其讨论页做数次提醒乃至警告,均未见其收敛,反而变本加厉,设置醒目签名来嘲讽提报用户等。在用户页的不当编辑被版本删除后,方才该用户又做出编辑(修订历史),我认为已显然构成WP:GAME。当然,不得不说,这一系列不文明言行确实很大程度上是提报人(向史公哲曰)所引发。综上,我目前已完全放弃“调解”的选择,支持管理员给予被提报用户严厉处置,并也应当给予向史公哲曰一定的处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14:01 (UTC)
    阁下可否附知管理员,此人于事实上违逆了管理员的处置方式?--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11 (UTC)
    存废讨论那边Manchiu并没有关闭,我想就是出于这个原因。至于“副知”,您这句话应该已经起到这个作用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14:15 (UTC)
    行。--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16 (UTC)
  • 处理:在这个提报上,我倾向是提报人的行为造成被提报人的困扰。在被提报人未涉事情况下提及他,见存档我不会对perinbaba式人物做出任何评价和反驳,因为这些话我早就说过了。而被提报人表明因为此句而甚为不满,见此则留言。需注意的是,提报人作出上述发言时,被提报人当天无相关编辑,故可排除是被提报人与提报人有产生最新冲突情况。
唯被提报用户之后借建立模板、用户页等,以此为泄愤,极不可取。而是带有特定目的,相关证明见此。有良好判断力的维基百科用户应无疑义地认为,用户并非合理地使用用户框。应为明知而故意建立相关用户框以达到嘲弄目的。
相关方针说明不能透露用户隐私,尤其在用户不愿意情况下。以此种情况作出的嘲弄相当恶劣。在管理员作出操作后,仍坚持回退为原有版本。已构成扰乱。 而提报人的自述,声称对提报人是我那么真心地夸奖你你还骂我我本人罪大恶极,不配评价伟大的英雄人物,似乎无法恰当自圆其说:在该提报下对被提报人的两次提及。
维基暴君是谁?你如果知道我的思想,你就会发现我自由民这一“反抗奴役”的形象是我所大力提倡的。所谓反抗奴役又是指什么?
遗憾的是,在该提报,本人已提醒提报人需改善沟通问题,但似乎问题仍然持续,请参考本月份的相关提报。因此封禁一周。
考虑到被提报人是在提报人的相关行为困扰下造成一系列不文明、扰乱式行为,但创建模板、使用不甚恰当的签名以嘲弄的行为,已涉及游戏维基规则。因此封锁两周。-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54 (UTC)

红渡厨

重新梳理原始提报及后续提报文的留言结构

  1. 原始提报针对恶意假定,截至这个提报发出的当下只有Manchiu注意到提报是针对此版本相关的前后历史编辑。
  2. 从原提报的前后文,因为红渡厨插入完全无关的陈旧提报,后续的回复离题与原始提报无关,除了上点1提及的账号外,Dewadipper(原文:乱改他人留言)、YFdyh000(原文:滥用模板实属扰乱)因被红渡厨的留言误导,而将讨论方向明确聚焦与提报原文无关且在近1个月超过30天没有发生过的"过滤器84"问题上。
  3. Lemonaka的部分不评论,没有前因后果的状态下不清楚提及什么。

仅针对上述2,提请"红渡厨"对"Rastinition"的单向互动禁制,因为不能预期其被提报对象的行为在未来的某个什么时后又造成误导效果,如果又没有任何账号意识到实际的状况,会有实质上的毁谤/人身攻击等问题产生,更严重些可能有实质伤害产生。

120.126.103.8

航站区、Carl66066


Cindyzs

  • 版主(:)回应:本人对于符合台湾人民意志及维基百科自由民主多元开放精神之善意留言基本上皆大致不反对、不反感、不反弹。美国法律规范的维基百科可不是独裁中国、专制共产党或其百毒等工具,也绝不容遭其可怜打手操控限制。
关于最近这5则于本人对话页之留言,我赞同1, 2, 4; 认为3可供台湾公众参考; 完全理解自由民主国家如台湾、韩国、乌克兰皆有民主防卫机制之需要,至于各国做法如5自然值得商榷。留言者是否故旧、是否志同道合,本人自可辨识,目前不觉得此编者或其留言之举有任何不当。
--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8:28 (UTC)
那么请留待后续管理员的裁定,因为您个人可能觉得此乃言论自由民主的表征,但可能某些程度如同上方用户所言可能有潜在违反其他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的描述,故需留待管理员后续审酌判断。--薏仁将🍀 2024年12月4日 (三) 20:19 (UTC)
(!)意见,刚刚看被提报人又复原了,依旧没有做出说明。虽然是个人用户页,用户本人表达不在意,但C君看来是在使用他人用户页发表意见进行宣传。另外这些内容看来是持续的新增,往后是打算当个版经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1:40 (UTC)
请不要在管理员布告板进行政治游说。--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1:45 (UTC)
发表个人意见是政治游说?谁政治游说谁被认定谁就折叠吧。--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2:02 (UTC)
(?)疑问,既然如此、往后只要到其他“意见相同”的使用者页面持续相关,就无违NOT?--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6:23 (UTC)
明显不太合理,而且会有变相支持这种宣传行为,如同您所言收讯者即便不反对,也不代表维基百科就默许用户将他人讨论区当成是个人政治观点的布告板使用,就截至目前为止,该被提报用户仍是持续性在对方讨论区散播其政治观点(Special:Diff/85222933编辑纪录),为此下方已有其他用户也表达该处理的妥适性,故,请求原处理管理员@Manchiu君,请再重新审酌被提报者持续散播政治观点理念于他方用户的行为是否适当,是否构成变相的宣传游说行为,谢谢。--薏仁将🍀 2024年12月7日 (六) 00:13 (UTC)

(!)意见@Manchiu管理员:此账号非常有可能是User:Jackac傀儡,理据:

  • 都会在 Wildcursive 上发表政治评论,且风格极度类似。
  • 编辑条目范围明显重叠,例如中华民国国军相关条目。

而 Jackac 2015年是在“自己的个人讨论页”(当然 Jackac 自己同意放)放大量政治评论而被封禁过,所以 Cindyzs“在别人讨论页”因为该人同意放反而不用封明显不合理。 不过因为 Jackac 停编太久,我觉得身份查核会因为已无资料而无结果未到傀儡提报页提报。--LHD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4:52 (UTC)

@Cindyzs,能否说明关系,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2:46 (UTC)
我不认为他会来此说明,因为如果他会说明的话早在提报我ping他的时候就他就会来这说明了,所以他愿意来这里的回复率可能几乎为零。--薏仁将🍀 2024年12月7日 (六) 03:08 (UTC)
可能离题,不过若他抛弃原账号也不能算滥用傀儡。除非他又开始用原账号编辑。所以他当然可以继续保持沉默。再打扰请问@Wildcursive君对此的意见。--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5:03 (UTC)

航站区

红渡厨

WenChuanHighway

看起来可以了。@自由雨日-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0:16 (UTC)
确实可以了……但他并没有学会“如何连接至另外的账号”,可能未来还是会出现类似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10:22 (UTC)
{{User Alt Acct Master}}跟{{User Alternate Acct}}--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2月8日 (日) 05:06 (UTC)
不不,是“签名连接至另一账号”,即User:WenChuanHighway/maintalk这种方式(见机器人给他的指导)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5:09 (UTC)
这确实会产生误会。不过我认为在使用者页面直接提示二帐户关系会比较好。--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8日 (日) 05:11 (UTC)

Gman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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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军宏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Talk:卢军宏编辑 | 主页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屡次在条目进行广告宣传([4][5][6][7][8][9])经提醒与警告([10][11])后仍继续;多次假定恶意([12][13][14][15]),暗示别人“拿钱发帖”,因此本人认为应禁制其对卢军宏的编辑。
  • 发现人:WiiUf——2000🐉 2024年12月8日 (日) 06:18 (UTC)
    请@Gmantom君至此处说明。--薏仁将🍀 2024年12月8日 (日) 06:30 (UTC)
    谢谢给我说明情况的机会。我大致说一下经过:
    不久前,我发现这关于卢军宏的网页写的很不完善,甚至有故意诋毁之嫌。我在“关于是否做广告”的讨论中具体提到哪些地方写的不好:例如,只写“早期经历”,不写这人的人生主要经历和事迹;有荣誉不写,只写某些人对卢军宏的攻击(而攻击的人本身就有问题,如违法国家法律,可以找马来西亚报纸,网上也有);攻击篇幅段落之长,比介绍这人本身的整个人生经历都更长的篇幅。还有写作文字如小学生一样的风格)。我之前有做修改,但某些人(如manchiu),每次把我的修改,打上标签“广告”,而删除。我过去的修改,增加了一些可信的来源,全部被他们删除。他们不说具体哪里错了,就是简单一个标签“广告宣传”,而把我的编辑删除。
    我的编辑,是有不足的地方,但最好指出我具体哪里错了,可以讨论,我然后可以再修改、编辑完善。这些情况好几次发生,我于是在讨论区,帖出“关于广告的问题”,专门来问这事情。“Elvaaae”就做得很不错,说我“用卢台长”这词,就不要怪别人说我做广告。我虽然不太认同这观点(卢台长这词就是做广告),我还是接受他的看法,把“卢台长”换成“卢军宏”。我换了大概10多个,还有漏掉几个。
    后来,他们还是不认同我的编辑,然后又把我的编辑,全部删除,换成那个非常有问题的版本(里面有许多毁谤的东西)。
    那个版本有很多不恰当的地方,举个例子:“敛财",还要粗写突出,让人一看,以为别人是已经在敛财了,这其实对卢军宏的毁谤。对卢台长的众多荣誉,如联合国,欧盟,英美等国国会的表彰,根本不提。即使我或者其他人提了,已经编辑到文章中,他们还是故意删除。如果他们真的是为了Wiki文章的质量,为什么这么明显的错误不纠正,还三番五次的阻止别人公正的编辑?并且简单帖标签“打广告”来误导别人呢?能不让猜疑他们的用心和目的吗?能不让人怀疑他们是否拿钱发帖吗?
    上面是简单结果,请参考。具体情况,可以参看文章的修改历史。如果有具体问题,请提出来。谢谢--Gmantom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0:10 (UTC)
    虽然您已被封,但我还是解释一下:
    1. 您将这一段放在首段:“卢军宏是观世音菩萨心灵法门的创始人,这一宗教运动有超过1000万人追随他的教导,弘扬大乘佛教的精神和慈悲。他还因推广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世界和平及通过佛教教义帮助人们而在国际上广为人知。许多政府和国际组织授予了他诸多奖项。例如,2012年英国国会的“英国社区荣誉奖”、2013年由文化外交研究所(ICD)颁发的“全球社区卓越贡献与和平倡导奖”、2014年在美国国会举行的世界和平全球峰会上的“世界和平大使”、2014年意大利著名的锡耶纳大学颁发的“荣誉访问教授”称号、2018年英国上议院颁发的“国际宗教和平大使”及“卓越国际慈善大使”称号。他还被马来西亚授予了"拿督"(Datuk)(终身荣誉头衔)
    2. 他们不说具体哪里错了,就是简单一个标签“广告宣传”,而把我的编辑删除”请见WP:广告
    3. 还有写作文字如小学生一样的风格”怎样算是“小学生风格”?
    4. “敛财”未有加粗吧?
    5. “违反国家法律?”请列明。
    6. “他们不说具体哪里错了”难道我没有解释吗?
    在封锁期间,请自行反省。祝生活愉快!--WiiUf——2000🐉 2024年12月8日 (日) 12:19 (UTC)
    再补充一点资料。 WiiUf-2000 说:
    “就以最近一次编辑([1])来说吧。您先是将其奖项移出来放在首页首段(WP:不合理的比重)”。
    关于“荣誉”这章节,我是放在文章后面的,放在“组织”、“出版书籍”等等后面的。可以查看文章原文。--Gmantom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0:23 (UTC)
    请另参阅Talk:卢军宏#关于是否做广告的问题相关讨论内容纪录。薏仁将🍀 2024年12月8日 (日) 06:38 (UTC)
  • 处理: 封禁三日。--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2:06 (UTC)

Foampo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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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ser talk:向史公哲曰编辑 | 主页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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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亨利·毕晓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未按《WP:原创译名》方针给出来源,却持续高强度坚称U:向史公哲曰是用普通话译名取代香港译名,不断进行政治攻击:“纯綷是阁下以及其他大陆人不尊重非普通话区域的推测,更甚者是你们对条目丝毫没有贡献,只是拿着所谓国家译名标准还是百度翻译去介定人名”“国内人认为强国的所有就是一切,其他非官方认可的都是无中生有,只有普通话才是正式中文,这类人在中文维基见得太多了,还要是一步步蚕食其他非大陆华文维基人创作”“只有大陆才要求凡事规范化,文字规范化,语言规范化,思想规范化,人所共知,无他的,习惯背诵党规的就只会利用玩文字,忽略了文本的最基本意义。我不反对“毕夏普”、“毕晓普”会较多人用,但将以广东话“比索”定性为无中生有,原创研究,便就是大陆人最爱的排他性方法”“还要把 TA note 删去,这不是强国霸道,那是什么?”“只知道那堆加入不久的大陆账户,只爱拎住什么指引什么去打压人,把中文维基百度化,强国化,他叫你们向我好好“讲解一下译名规范”,好一个外交部那个无零定系华大妈那种最爱指西方国家“教师爷”的口吻同出一辙。”“都被国内人士以不是“认可叫法”及“和原文读音不同”而被改去,他们最想香港都要跟大陆的叫呿,叫“莫差特”、“西贝柳斯”或是“肖斯塔科维奇”才是顺服一统的表现”“只要不是“大陆官方”规范化的就定义为原创”等等。在向史公哲曰警告我警告之后依然继续:special:diff/85156915那请解释为何就可以如此嚣张地断称将香港普遍认可音乐界的代表,其翻译就被指为原创研究?不就是因为没有大陆“权威”音乐参考资料加持,所以认为香港的音乐译名就不能用?要用就只能使用大陆的叫法?还在狡称我恶意推定?你们的行径正正就是表达了这种意识,否则就不会出现夹硬更改用字。就是在捉弄香港一直以来不需要什么规范或权威译名,香港政府也不会下下为各样英文字词定立叫法,所以同一个英文字可以有不同的叫法写法,向来都没有问题,只是你们觉得有问题而已,然后看准粤语不为此规范化而夹硬加上原创的罪名。再玩维基规举来意图乱作举报,你们这么多年的技俩当其他人傻的吗?”。
  • 发现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0:11 (UTC)
    (~)补充WP:OWN:地域方面Special:Diff/85155655、兴趣方面Special:Diff/85156652“宁可以创建者的身份申请废掉条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0:29 (UTC)
    我倒是认为提报正文的引用内容有WP:BIAS之嫌。--  2024年12月1日 (日) 10:46 (UTC)
    嗯?何谓“提报正文”……是说我BIAS还是被提报用户?(2024年12月1日 (日) 10:48 (UTC):回复人已改为“引用内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0:47 (UTC)
    请详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0:49 (UTC)
    我说的是您引用的被提报人的言论有BIAS。他这些言论总是将大陆和香港进行比较,有时又将所有“加入不久的账号”中那些失礼的全部划为大陆账号(我不认为此用户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些账号的来源地;如果有,也请他在这里指出来)。另外,关于noteTA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不会有人没事干到把合理的也删掉。--  2024年12月1日 (日) 11:22 (UTC)
    除此之外关于国内人认为强国的所有就是一切,其他非官方认可的都是无中生有,只有普通话才是正式中文,这类人在中文维基见得太多了,还要是一步步蚕食其他非大陆华文维基人创作也是无稽之谈。优越的不是官话;他这些具有攻击性质甚至挑拨性质的言论毫无疑问是基于没有阅读完成维基百科辅助性论述和基本方针造成的。--  2024年12月1日 (日) 11:26 (UTC)
    至于什么只有大陆才要求凡事规范化,文字规范化,语言规范化,思想规范化,人所共知,无他的,习惯背诵党规的就只会利用玩文字,忽略了文本的最基本意义,我认为写维基百科本就是为了给广大读者看。一本百科全书上如果全是错字难道读者会没有意见吗?他现在完全就是以自己所在的地域广东地区为中心,所以我说BIAS
    如果执意用粤语编辑,我建议让他自己去zh-yue。--  2024年12月1日 (日) 11:29 (UTC)
    ( π )题外话最近ANM怎么有这么多不对读者负责任的编者上榜?而且还都是在站活跃超过10年的?--  2024年12月1日 (日) 11:31 (UTC)
    我在中文维基一直都是采用书写中文,因为译名不同就建议转往粤语维基并不是友善而草率的提议。--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40 (UTC)
    我仅从被提报内容解读出了这种倾向的怀疑,如有冒犯万分抱歉。--  2024年12月1日 (日) 12:45 (UTC)
    不,这样久的讨论我感觉到你是想找出解决方法,或至少会思考分歧所在,多于另外两位一心就是要管理方惩处不合他们心意的维基人。--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3:36 (UTC)
    停止诽谤。我一直在叫你给出译名来源,并停止恶意推定而从来没有所谓“要管理方惩处”你(已有变化,见下)。并且我提报的理由是你不遵守《原创译名》方针和《善意推定》《文明》,而非所谓“不合我心意”。--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3:41 (UTC)
    所以说阁下提倡的“各打五十大板”只能解决我的账号,并不能解决内容问题……--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3:56 (UTC)
    @Foamposite你有什么话要陈述和辩护的,你现在可以讲。--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1:01 (UTC)
    我要说的已说完,唯一要指出的是你不断在“严重警告”上不断的加入所谓“罪证”,完全有违程序公义,你做了什么意图其实很清楚。--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1:56 (UTC)
    早已经指出,向史公哲曰绝对没有你说的“意图”,请不要在提报区仍然继续恶意推定。--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1:59 (UTC)
    你认为是恶意推定,我认为是合理推定,你要夹硬要置人于死地(特别是上面 A Chinese ID 说针对的是在中维贡献多年的维基人)也阻止不了。而且你可以代表向史君?--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17 (UTC)
    因为我和他讨论过大量译名问题,当然知道他的观点和立场;当然确实应该请@向史公哲曰本人说话,我不应当代替他说话。至于你引用@A Chinese ID说我在“针对的是在中维贡献多年的维基人”,我想你是完全误解他的意思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2:20 (UTC)
    我本人不想说话,自君把能说的都说完了。而我本人的立场,无非就是那五条警告所说的;我本人的目的,也是希望使用警告让阁下对编辑问题有一个认识。尽管我知道警告对于顽固者不一定有用,但我认为:警告可以或多或少地为被警告者灌输一些认知,提高被警告者的敏锐度。

    ( π )题外话:我同自君之间没有讨论过大量译名问题,我同自由雨日大量讨论的是通名问题。另外自君之所以知道我的观点和立场,是因为他同我在维基百科上有一定的往来和互动。而他对我的认知程度,在中维社群中也处于第一档。--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30 (UTC)
    我要说的是,即使向史君不断以更改“比索”夹硬改成“毕晓普”都好,这根据不会是香港读者的用语,亦不见得会有香港读者使用,他连 noteTA 都不容许是不合理,那我他日再编辑时,都是照直用 Bishop 算了。--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55 (UTC)
    我说的确实不是您所言针对的是在中维贡献多年的维基人的意思。建议参考我在下方对另一个在站时长13年的用户之提报中能够让这种(对百科全书或读者不负责任的)用户在站内苟存至今或者很难不让人觉得(这些对读者或者百科都不负责任的被提报操作)是蓄意而为理解。没有攻击您的意思,但您(在本次提报中被指出的)将所有的不友善行为归咎于大陆用户或者以广东地区为中心的言论很显然是不合适的。--  2024年12月1日 (日) 12:29 (UTC)
    也不能说是“广东中心”,应该说是“香港中心”。--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31 (UTC)
    我不太清楚这个提报的用户的基本信息。从被提报内容来看,我只能确定他的所在地区在广东附近,抱歉。--  2024年12月1日 (日) 12:32 (UTC)
    我理解你的意思,我一直在条目中指出(或者是一直在维基中指出),香港用语一直用约定俗成方式,不会像国内硬要以什么指引或官方用语才算是正统,只要有人用就是合理(反正你问我,Bishop 就直接用Bishop便可,谈什么中文译法),这点是国内用户无法理解的问题,也是他们的盲点。--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35 (UTC)
    不好意思,至少你说的这些东西我其实原先都非常理解,所以你说的“这点是国内用户无法理解的问题,也是他们的盲点”并非事实。另外,再次(至少第三次)请阁下阅读《WP:原创译名》,并给出Bishop的香港译名来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2:38 (UTC)
    无意冒犯,恕本人因刚忙完另一位用户的提报事务而促成的懒惰;能麻烦双方提供一下被提报人所说的还要把TAnote删去对应的版本链接吗?--  2024年12月1日 (日) 12:38 (UTC)
    这是我今日编辑前的最后版本,清楚显示noteTA的转换。然后向史君不断将我由创建以来一直用开的比索以“无法查阅”为由而删除,即使我指针对香港用户加回也不被他容许。--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46 (UTC)
    也就是Special:Diff/85155167
    我刚刚搜索到了一个将“Bishop”翻译为“比索”的案例,也搜索到了大陆唤作“毕绍普”的案例。我认为这应当是一个误会,也请各位不要火气这么大。--  2024年12月1日 (日) 12:53 (UTC)
    你确定这个案例不是对维基百科条目的循环引用?--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54 (UTC)
    另外,哔哩哔哩视频的翻译千奇百怪,不能算是优质的来源。--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55 (UTC)
    我不认为我搜索的结果是优质的来源。这里引用这两者意即“原版本的人名译法可能成立”。--  2024年12月1日 (日) 12:57 (UTC)
    另外我想提醒一下@向史公哲曰,目前NoteTA公共转换组“人名(PP)”中没有对应“Bishop”的。您在作为证据的固定版本链接中直接通过添加noteTA组G2为“人名”并删除原有疑似不正确的人工译名也并非绝对的可取。--  2024年12月1日 (日) 13:06 (UTC)
    那个把Bishop译作“比索”的很显然是爬取维基百科资料的,它甚至连波斯语维基的消歧义尾缀一起写入(هنری بیشاپ (موسیقیدان)),完全不是可靠来源。--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4:47 (UTC)
    所以,请回应他“可供查证”的要求。--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2:53 (UTC)
    我已解释香港人对于译名的取态,请参考。亦不代表可以用普通话的用语强行替代。--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58 (UTC)
    第4次,请阅读《WP:原创译名》,译名需要有来源,并且再次 警告这里没有人在特意“用普通话的用语强行替代”。--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3:00 (UTC)
    我认为自由君不断以发警告来威吓其他维基人就范,还要在管理员布局版内企图自以管理员(?)身份口吻执行指令他人,我认为十分不妥。--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3:08 (UTC)
    如认为我不妥,欢迎提报。--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3:13 (UTC)
    那作为可能存在的误会,我希望@Foamposite君能够提供证明您的两岸四地译名成立的来源。否则恐怕的确让人很难信服。--  2024年12月1日 (日) 13:00 (UTC)
    或者这样说吧,Bishop虽然作为两大大学的音乐教授,不过英国音乐当年算是不太重视,后人没为他给予一个共通的中译名也是常见。--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3:21 (UTC)
    没有数据支撑,你一个人的嘴就是约定俗成吗?--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2:59 (UTC)
    无错,但你也不能以你的看法强行加进其他语系的用法。--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3:10 (UTC)
     警告:请立即停止这种恶意推定。请给出你译名的来源,停止其他一切对话,谢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3:16 (UTC)
    致管理员:自由君的行径实在令人感到讨厌,本人不会再回应他,也请管理员𨤳清是否有人已授权可以让他可以在管理员板面如此横行。--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3:24 (UTC)
    😅--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3:25 (UTC)
    无论我如何横行如何讨厌,或者你回不回应,你不尊重WP:原创译名方针并且反过来人身攻击+恶意推定其他用户的事实都是显而易见的。我只是希望你能在事态更加恶化之前给出对你有利的事实来结束争议,否则我觉得后果会很严重。--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3:33 (UTC)
    我想先说明一下,目前本站对“Bishop”的译法也有很多且甚至没有noteTA(如主教大学莫里斯·毕晓普朱莉·毕晓普鹰眼 (凯特·毕夏普)等)。
    在这里空泛的讨论bishop到底应该如何翻译,那早在涉事条目讨论页面干嘛去了?所以说到底是发生编辑冲突时缺少沟通造成的。我看了一下各位在事发附近时间的编辑摘要,也可以说的上是毫无营养。当然,无意冒犯,@Foamposite,您被提报的言论过分偏激显然不正确;但@向史公哲曰为什么要用“显然错误的人名转换”助长冲突的火苗?你是有什么能证明“显然错误”的依据吗?
    我看被提报条目的讨论页面压根就是没有;条目讨论页面在二位看来究竟功能为何,我感到质疑。--  2024年12月1日 (日) 13:33 (UTC)
    我已经说过了,“显然错误的人名转换”,先不论其他译名,中国大陆译名显而易见是错误,我不想做任何证明,这种东西上个字统网和新华社历史资料库读能知道。另外阁下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讨论页面在我的讨论区中,已经被f某先行出手了……--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3:48 (UTC)
    “毕肖普”也有一定的使用程度,也不能说是他毫无根据地乱加大陆地区词,但应该是没查过译名资料/工具书。--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4:54 (UTC)
    毕肖普这个名字,f某完全是根据最早的标题,假定其为大陆用语……--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5:00 (UTC)
    大陆用语不对,可以修改noteTA,但不应影响其他地区转换,A Chinese ID站友已说明,你强行把台湾用语和香港用语采用阁下认为正确的大陆用法“毕晓普”,并不妥当,最起码这不是广东话式发音,简单如香港街名中的英文名,政府和民间有不同译法,皆可共存,没有所谓官方译法,Chabrier译作“查柏利”或“夏布里耶”皆可,John Rutter皆可以用“路特”、“莱特”、或用普通话的“瑞特”,这是香港译名的多样性,阁下不熟识粤语,只需要修正大陆用语便可,而非剥夺其他地区可能性,然后强辩为完全翻译错误,Bishop的英语读音有两音节,用粤音“比索”大致吻合,尾音P不用刻意加多一字,这些事你会明吗?因为你跟本没有相关知识,只是把持“毕晓普”就是唯一的译法,再拉扯指维基其他叫Bishop的没有用比索,通用准则不是提过任何维基条目不代表能直接套用在其他条目上?怎样拿此作为阁下的“理据”?--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5:59 (UTC)
    你说的很对,那你有证据吗?说漂亮话谁不会,但你要举证说明自己是对的。否则,就阁下数次编制的地区词转换来看,阁下选取的台湾用词和香港用词更是错的离谱。
    最后,请阁下举出地区词转换的参考来源,请阁下举出参考来源。--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6:06 (UTC)
    大陆用语不对,可以修改noteTA,但不应影响其他地区转换,你连大陆用语都能搞错,香港用语都能原创,我怎么能相信你的地区词转换,还拿c某的话给自己找补。c某没有去查考,你也没有去查考,还是说你只会搞政治攻击,不会搞查考?--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6:09 (UTC)
    非剥夺其他地区可能性,然后强辩为完全翻译错误,Bishop的英语读音有两音节,用粤音“比索”大致吻合,尾音P不用刻意加多一字,这些事你会明吗?,我不会明了,因为你说的再多,也不愿意提供比索为香港地区常名的硬证据;另外,阁下的言论充满了一股浓厚的原创研究味。--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6:12 (UTC)
    阁下有没有考虑过去粤语维基百科做贡献?我认为阁下的粤语本位思想并不适合中文维基百科。--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6:18 (UTC)
    只是把持“毕晓普”就是唯一的译法,再拉扯指维基其他叫Bishop的没有用比索,通用准则不是提过任何维基条目不代表能直接套用在其他条目上?怎样拿此作为阁下的“理据”?,虚空画靶,我移除地区词转换是因为阁下的地区词转换完全错误,而不是因为我反对阁下的地区词转换。--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6:22 (UTC)
    虽然我认知中的“比索”是菲律宾、阿根廷的货币,不过有个现效力韦甘比流浪足球会的守门员Nathan Bishop,当他效力曼联的时候,Now新闻东网香港01(我不想让01赚流量)都翻译为“(弥敦)比索”。另一位足球员Neal Bishop则被苹果日报翻译为“尼路比索”。考虑香港没有固定的粤语对译规范,可能这些来源就能反推Bishop的香港译法是“比索”。顺便再说说啊,上面提到那位前澳洲外长,就我认知香港传媒(至少我当时有看的那些)都是跟新华社翻译,但特别广播服务公司的粤语广播是翻译为“庇雪”。--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12月1日 (日) 17:40 (UTC)
    这么说的话,是不是可以把“比索”加进Module:CGroup/People里(注意必须得是“毕晓普⇒比索”的单项转换,否则会造成海量过度转换),然后这样的话用“比索”就行得通了?--BigBullfrog𓆏2024年12月1日 (日) 23:33 (UTC)
    我倒是建议逐案处理。如上所述,相比起“比索”,更多人会把那位前澳洲外长称为“庇雪”,而目前该条目使用“毕晓普”,不看情况就把“毕晓普⇒比索”加入CGroup/People,反而会令该条目中“毕晓普”转换为“比索”而非更常用,更应考虑采用的“庇雪”,违反了常用名称的原则。--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12月3日 (二) 04:57 (UTC)
    仍然在持续疯狂预设他人蠢(不懂粤语)+坏(想用大陆译名打压香港译名),有没有可能别人从语音学到维百规则(不论是避免地域中心,还是非原创)上都比你懂多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9:50 (UTC)
    本来我是不想戳穿你,但我现在实在是不想给你面子了。首先-p术语不叫“尾音”,而是叫“韵尾”(汉语音韵学通称)或“音节尾”(一般语音学)。其次“索”的入声韵尾是-k,而不是-p,译成“索”根本就与原文发音不符,是错译。当然我很少进行这种“原创研究”,我本人并不认可这种思路,我认为即便可靠来源错译,根据维基百科“述而不作”的精神,编者也应当使用错译的译名(这也是我当初花费三个月时间耗尽精力推进通过《原创译名》方针的原因之一)。所以我一直没有在前面说这个译名本身的错误,而是在叫你给出来源,只要有可靠来源就可以用。站内有一位专业翻译@PÑēüḾôňïę1357,他常常不认可那些香港来源中错译的译名,想要尽可能用最对应粤语发音的方式来翻译外语,我虽然基本不认可他原创研究的思路(有时候他的原创译名已引起不小争议),但人家至少专业,知道用什么字音最准确,我非常尊敬他。但阁下既不懂翻译(自己错译),又不肯给出来源说明译名合理,并且长篇大论无中生有反指控他人“不懂粤语”“剥夺香港地区译名”,实在是让我开了眼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23:41 (UTC)
    利益声明:我对其他地区的地区词没有任何兴趣。不论香港译名是不是正确,我都从来不会去在意,更不会去修改。我不能接受的是你不给译名来源却对向史公哲曰恶意推定、“愚蠢”推定,然后虚空输出的这种不可理喻的做法。--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09 (UTC)
    插一句,粤语韵尾(入声)是个很神奇的东西,有时可以巧妙利用以省去一些译字,比如拿“多利”(wik6 do1 lei6)译“Victoria”,省去一个“k”的译字,拿“屈臣”译“Watson”(wat7 san4),完美解决“ts”,好过大陆的“沃森”(非要按准确发音译,应译作“沃岑”);有时又没那么讲究,比如歌手香港歌手侧田说自己译名是来自Justin的音译,但“侧田”的发音是“zak1 tin4”,韵尾“k”明显与“s”不符,强迫症会译成“乍士田”(zaa3 si5 tin4),但太难看了。回到“比索”,粤语中没有发音为“sop”的字,故译成“比索”也无可厚非。真要强迫症级讲究的话,那就译成“比梳普”(bei2 so1 pou2)。--BigBullfrog𓆏2024年12月2日 (一) 00:54 (UTC)
    他很可笑,整条条目都是我从英文维基慢慢翻译过来的,就被他不认同Bishop和粤音可以吻合而定性为不懂翻译,不使用他的专业语音学术语,不把收尾部分称为“韵尾”就是不给我留面子要戳穿,还在卖弄他花三个月弄个什么《原创译名》方针来抢话语权,就算如他们所讲,网上无法有可靠来源找到Bishop等同“比索”,是否要拿音标/ˈbɪʃ.əp/来拆散比对/ˈbɪ/→[bei2],/ʃ.əp/→[sok3]?还是看他示范如何把/ˈbɪʃ.əp/完美拆成普通话的“毕”“晓”“普”三个音节出来?
    他真的以为中文维基只有他最有资格讲译意?--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5:12 (UTC)
    大伙给了你那么多建议,你是一条不看吗?还是说有编者支持“五十大板”,你就觉得你的编辑是完全正当的,合理的?--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5:16 (UTC)
    @cs haoh来看看你的同志。--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5:17 (UTC)
    @向史公哲曰:这句话我认为是没有必要的,希望您撤回(用{{CW}}或{{节删}})。对方有不文明行为,不代表您也可以用不文明行为回应。这种@另一人的做法是毫无必要的,对被ping的人和被提报用户都不文明,且将他@过来对提报区讨论毫无意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5:23 (UTC)
    上古汉语可能有s尾,可以用去声译Jus音节。[开玩笑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5:48 (UTC)
    另外,虽然这里提报的是F某的不当行为,但我也必须再和@向史公哲曰说:在6个多月以前,我就已经对您说过和A Chinese ID上面类似的话了。当然现在比起当时来说您确实已经改善很多了。不过还望您之后能做得更好。--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54 (UTC)
    (!)意见:根据这一回复,我认为在如此多的沟通交流下,该编者仍然不理解《WP:原创译名》方针和《WP:假定善意》指引。现在我不会再同其继续沟通,并正式请求管理员做出妥善处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5:22 (UTC)
    (~)补充:本案和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10月#诗琳童非常相似。诗琳童在讨论页高强度输出“被中共政治形态洗脑毒害的编辑,本就不具备中立视角”“你的立场完全站在中共一边,失去了中立的判断性”等诽谤、侮辱其他编者,最后受到不限期禁制编辑《法轮功》及其讨论页的处理。我相信维基百科绝不会容许这类诽谤、侮辱和政治煽动大肆存在。--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3:12 (UTC)
  • 处理:现行命名常规中规定“条目命名应该尽量使用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常见名称⋯⋯使用常用名称作为标题也更易于读者搜寻。”当Google网络搜索中“亨利·比索”多数为自我引用,Google图书中“亨利·毕晓普”有结果而“亨利·比索”没有结果时,这并非香港中文和大陆中文有优劣之分的问题。因此我个人暂不认为两年多前浅蓝雪君的移动有问题,但将来香港真的制定粤语对译标准(但以目前的形势而言机会不大),或香港有文献确立Henry Bishop的香港译名为“亨利·比索”,则可恢复原名。
  • 另一方面,我上方已经提到,有多家香港传媒把体育界的Bishop翻译为“比索”,政界的则可能跟从新华社,翻译为“毕晓普”(其实我在想“比什”会比“比索”更符合粤音,但现成来源就是这样翻译⋯⋯)。本案涉及条目不属于体育界,也非政界。我粗略搜寻过(我已撇除台湾的影响——至少在我记忆中我在学校的音乐图书柜找到的书都是本地出版、台湾进口或英语书),通利琴行这本书不像是大陆出品吧?人家把传主的名称翻译为“亨利·毕晓普”。倒是香港电台第四台出版的《美乐集》(2021年5月号)把与Bishop同源的德语姓氏Bischoff翻译为“比索夫”。我是觉得是否恢复“比索”为地区词犹可商榷,可以说既然“比索夫”可以,“比索”也可以,也可以说可靠来源不叫那个人“比索”(还是那句,有反例的话可以出示),所以应该维持现状。如果社群共识认为前者更合理,向史公哲曰君的编辑则有可能构成地区词破坏。而他和自由雨日君将“比索”视为“错误”的香港译名是不对的,差在错误程度多大。可能我会粤语给了我不少搜寻优势,但请你们尊重香港的翻译习惯,即便是不常见的用法。又查Foamposite君确有作出地域歧视言论及敌意言论(只有大陆才要求凡事规范化,文字规范化,语言规范化,思想规范化,人所共知,无他的,习惯背诵党规的就只会利用玩文字,忽略了文本的最基本意义。阁下低编辑之余近乎所有活动只着眼在细眉细眼的事上,不显得你比任何人有高质素。等),向史公哲曰君亦有讥讽他人、不尊重他人等敌意行为(给Foamposite讲解一下译名规范阁下的编辑素养之高,令人汗颜……⋯⋯来看看你的同志等),但由于自3日起,两人并没有直接口角,因此是次不作处分,如果有下次请回报,到时再做处理。
  • 最后兜售一下个人观点(以及一些别人的观点)——规范语言是学校教师和语言学家的职责,这里谁有教师资历呢?虽然中文维基百科社群中规范主义和描述主义的思维并存,但就百科全书编写而言,似乎描述主义会更符合维基百科的工作原则。另外反对自由雨日君将陆港用词矛盾和某功相关争议类比。--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12月8日 (日) 12:59 (UTC)
    感谢@春卷柯南管理员处理。不过我这里得澄清一下,向史公哲曰和我并未不尊重香港译名,可见talk:亨利·比索中我同Sanmosa的讨论。此外这个问题跟“规范主义”“描述主义”也毫无关联,向史公哲曰实际上是一个100%的描述主义者(故绝非因为被提报人所称的“规范主义”而所谓“打压香港译名”),而我的“规范主义”则仅用于中国大陆学科术语,在译名问题上,只认可靠来源(否则我提出的WP:原创译名就不会将可靠来源的优先度远置于规范之上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13:08 (UTC)

夏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