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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华民国/档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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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国家

Infobox 的“国家政权”一栏填的是“三民主义国家”?请问这两个词是什么意思?似乎有点一厢情愿...,好像不像是百科全书的严谨态度? Donquixotean (留言) 2010年11月11日 (四) 07:16 (UTC)

(:)回应 中华民国宪法有这么一条“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事之民主共和国。”说中华民国为三民主义国家并无什么一厢情愿,而是宪法明文所提的。民国遗民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08:11 (UTC)

(~)补充 目前看到是自由民主制,暂无争议则采此命名。 Playgamenow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6:21 (UTC)

(:)回应把三民主义当政权类型应该不是学术观点吧?又不像共产主义一样有别的政权也可以列入--Skyfiler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6:04 (UTC)

“首都为台北市”

这句话放在前言里,总觉得有点别扭,好像维基百科就是总统府一般地胸有成竹,把首都钦定了。可能很多台湾人看到也会惊讶地说,“首都不是南京吗?”。我没有任何兴趣讨论首都在哪里,但是建议把这句话修改为“目前中央政府位于台北市”(既然注释里面把首都解释为中央政府所在地的代称,那为什么不直接使用中央政府所在地?)。这种变更并不会引起任何争论,如果他不想打口水仗的话。首都在哪里,连总统都不敢咬定,唯独维基百科这么有自信。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12日 (五) 01:45 (UTC)

确实,从中立以及事实陈述的角度上来说,“中央政府位于台北市”或“中央政府所在地为台北市”是比较严谨和正确的。见中华民国内政部此前对于首都一事的地政问答:“查我国自建国以来,有关首都的官方文书宣示有民国16年的国民政府公报宣言及民国35年的还都南京文告。此后,首都未经中央民意机关另定于他处。自政府迁台以来,中央政府各机关于台北市办公,故台北市为我国目前“中央政府所在地”系为事实陈述”[1]。注意该问题的问者正是希望在维基百科中说明“首都为台北市”,但内政部人员则表示台北市为目前“中央政府所在地”系为事实陈述。可见“中央政府所在地为台北市”(非“首都为台北市”)才是中华民国官方的认可说法。--Wengier留言2010年11月12日 (五) 02:13 (UTC)
一国首都乃是极其重要信息,必须要有极其权威的证据,这种证据应当来自国家权威法律例如《宪法》或者《首都法》或者中央政府名义正式宣布某城市为首都。而维基百科采用的证据仅仅是台北地方政府的“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的委托台湾大学教授起草的规划书(更何况该规划书链接早已作废)。一个国家的首都竟然必须要由一个地方政府的法规委员会的委托给台湾大学某个系某个教授的规划书来认定,岂不是笑话?这个委托台北大学教授写的规划书可以代表台北地方政府吗?这个台北地方政府有权力代表中央政府吗?有人会反驳说维基百科只需要有来源即可,没错维基百科确实只需要来源,但是维基方针:特别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并且这种来源应以恰当方式告知读者而不是作为事实强加给读者,尤其是有争议的关键信息。例如有维基编辑者认为台北市政府某个委员会委托某个大学某个系某个教授起草的某个文件认定台北为首都,就应该在信息栏标注首都为台北,后加注括号(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认定),如果不加标注,那就是默认宪法认定。而总统府第三局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一句话“总统府公报第贰零捌参号. 总统府第三局. "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首都"”也并没有认定台北为首都之明确说法,所得“台北为首都”的结果仅仅是维基编辑者自己的推论而已,更不知是否断章取义。这些维基编辑者煞费苦心,找到的都是些这样的证据,可是一个国家的首都在哪里难道仅凭这星星点点的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乱七八糟”的证据就够了吗??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14日 (日) 17:07 (UTC)
有先生添加上了中央政府所在地为台北,这当然是最为准确的做法,但是却忽略了逻辑问题:信息栏的“首都”究竟是什么?如果是中央政府所在地的代名词,那又何必再多此一举加入“首都”一项?如果不是中央政府所在地代名词,那 首都 一节已经承认争议的存在,又何必把争议一方的论点(首都为台北)写入?我提议,撤销首都一栏。有人会说,那不是否认中华民国是个国家吗?答:当然不是,因为本条目已经有一节的内容介绍中华民国首都,任何人都能看到。既然有争议,就不应在信息栏多此一举。

有人会说,究竟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认定首都为台北?我当然没有资格一口咬定说那些条件符合,那些条件不符合,但是对于一个国家首都这样极为重大的问题,所需要参考文献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是有极为严格要求的,你不能随便找一个资料就当成宝贝放在维基百科,哪怕这个宝贝是官方的,也不足以认定首都在哪里。但是如果有以下证据,相信大部分人不会提出争议

  1. 宪法条文
  2. 首都法或其他正式适用法律
  3. 总统府或者立法院针对首都问题的专门的公开决议或声明,注意是针对首都的专门的声明,你不应该从那篇声明的字里行间推测出首都为台北,例如条目中所谓的总统府第三局的公报。

否则,维基百科就应该躲避争议,采用中央政府所在地这样的说法。维基百科通过投票来决定中华民国首都在哪里的做法是极其可笑的,维基百科竟然成了国民大会了。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14日 (日) 20:27 (UTC)

其实不只中华民国这个条目,古称首都吗?清朝时代叫首都吗?明朝..,还有请记得世界各国以前历史朝代,还有现在世界各国大多没把首都写在宪法和法律内,但现在各国的条目不用看也知道,都把首都填上去了。Ianbu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13:28 (UTC)
古代中国称首都为京师、京城等,迁都的话一般都会有明确宣示的,比如清朝入关后即将北京称为京师(明朝迁都北京时亦是)。皇帝处理政务的所在地不一定就是首都(至少从名义上不一定是),比如南宋仍然奉开封为京师,称临安(杭州)为行在,意即“行銮驻跸的所在”,以表达恢复中原故土的愿望。本人并不反对模板中有首都一栏,但应理解为de-facto性质,并非已经明确认定;有些国家亦未将官方语言等写在宪法和法律中,维基模板中所表达的仅是事实上的官方语言。这些信息在相应条目正文中应有说明。--ACW (留言) 2010年11月18日 (四) 00:35 (UTC)
为严谨性考虑,我提议在信息栏使用中央政府所在地,而不使用首都。但是在正文中,保留“首都”一节。对于中华民国而言,所有的官方资料包括宪法都只有中央政府所在地,首都一词反而是非正式说法民,为什么不采用官方的正式叫法?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16:37 (UTC)
如果其他人没有其他意见,阁下可以去修改。--ACW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22:45 (UTC)
如我之前所提,其他条目也请顺便改一改,不要只针对中华民国有意见。Ianbu (留言)
  • 现在很多台湾人,基于客观现实立场,不认为中华民国首都是南京,而应该是台北。现今在台湾的国家是中华民国,政府在台北,所以基于客观现实立场会认为台北是首都。而南京,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地。如果认为现今在台湾的中华民国的首都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地,我想不符合客观现实立场--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12月12日 (日) 05:27 (UTC)
首都应以官方有针对性的明确说明或宣示为准,而不应是部分维基人根据某种立场或意见来猜测或自行认定其位置所在。--Wengier留言2010年12月15日 (三) 02:40 (UTC)

请问,中华民国行宪后并未一概废除训政时期法律。既然《训政时期约法》规定了首都虽在,而行宪后法律未曾规定,则《训政约法》的相关规定并未被废除,南京市依然为我国首都

旧条文可以废止,新条文可以创立,条文细节怎么样我不清楚,不过可以确定首都改为台北,首都可以迁,法律说可以 --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2:34 (UTC)

迁台前的信息和迁台后的信息应保持适当比例

(因为很多人过来,只看了第一句话,就表示反对拆分,其实后面的讨论重点已经不在那里了。所以我把前面的话编辑一下,免得大家继续误会)


中华民国不等于台湾岛。中华民国是从1912到现在,不是从1949年开始。然而本文的行政划分、外交、军事、经济、居民收入、科技、教育、交通运输、气候、动物、植物、人口、饮食、影视等部分几乎全是在讲台湾岛。我觉得这种状态反而更像是在割裂中华民国的历史,仿佛中华民国一直就只有台湾岛而已。

举例:中华民国人口2300万,最高的山是玉山,最长的河是浊水溪。


我最希望的是,真正描述中华民国全国范围的情况,如:中华民国最高的山是喜马拉雅山,最长的河是长江。

因为恐怕有些人不能接受(譬如说首都在南京就有人不接受),所以退而求其次,希望每个小主题都分成两部分,讲一下迁台之前的情况、迁台之后的情况,两部分的比例要合适,不能迁台前只有一句话,迁台后有好几页。信息框中的内容也分别标明迁台前、迁台后的情况。说迁台前首都在南京、最高的山是喜马拉雅山、最长的河是长江,应该没争议吧。--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0年12月10日 (五) 03:31 (UTC)


对于相当一部分中文使用者来说,说起“中华民国”,首先想起的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时期,即1912至1949年;其次才会想起现在统治台澎金马的这个政权。因此,看到“中华民国人口2300万、最高的山是玉山、最长的河是浊水溪”之类的说法实在是有强烈的维和感。说实话,第一种不但是大陆的通用用法,在国际上也颇为通行,比如《剑桥中华民国史》就是讲1912-1949年。
然而,对于另外某些中文使用者,他们的感受可能完全相反。
两者混在一起,必然带来无止境的争论。
为何不干脆分开,分成中华民国(历史时期)、中华民国(台澎金马)两个部分,各讲各的。这样应该会减少很多争论,也会减少很多混乱吧。

--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14:45 (UTC)

个人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中华民国从1912年建国以来,虽然一直遭遇到许多可能“改朝换代”的事情(如抗战国共内战),但国祚一直有延续下去,即使是1949年中共建政后仍是如此。更何况最可能需要分段的中华民国历史,也已经依照北伐完成、行宪和国府迁台等几个重要事件分成数个段落。Betty大所提出的“中华民国在中国历史只于1912年至1949年存在”,小弟我认为这是很主观的认定(历史的编写本来就是很主观的),这要争辩下去的话,不但会没完没了,还会牵扯到非常敏感的统独问题;但中华民国从1912年成立后即存在迄今,在客观上是无庸置疑的。如果真要分段,有暗示中华民国如同西汉东汉一般曾被“中断”过的意味。那民国初年曾发生四个多月的袁世凯帝制复辟,是不是也要把复辟前和复辟后的中华民国历史作切割?所以还是不分割比较好。—大摩 ~精益求精~ 2010年11月17日 (三) 17:37 (UTC)
看前面的讨论,“中华民国的首都是南京还是台北”之类的问题争议很多,我如把“中华民国最高的山是玉山”改成喜马拉雅山,多半也会引起编辑战吧。:)
本条目在历史部分本身,已经讲了很多。我觉得不足的是非历史的方面,如我前面举的人口、山川地理等,更进一步地举,还有:行政划分、外交、军事、经济、居民收入、科技、教育、交通运输、气候、动物、植物、人口、饮食、影视,等等。这些本是一个国家的概况介绍,现在却几乎都是只讲现状,只讲台湾岛的情况。我觉得这种状态反而更像是在割裂中华民国的历史,仿佛中华民国一直就只有台湾岛而已。如果不从总体分成两个部分也行,那我希望每个小主题都分成两部分,讲一下迁台之前的情况、迁台之后的情况,两部分的比例要合适,不能迁台前只有一句话,迁台后有好几页。信息框中的内容也分别标明迁台前、迁台后的情况。--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21:01 (UTC)
支持在小主题中加入迁台之前的信息。不能把民国仅表现或主要表现为台湾岛的情况,毕竟中华民国作为清朝的直接继承国和长期被国际社会认可为中国代表的共和国,也是整个中国历史的一个极重要组成部分。--ACW (留言) 2010年11月18日 (四) 00:59 (UTC)
把中华民国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属于原创研究。中国大陆根本不承认现今中华民国,所以不存在前后之说。台湾则认为中华民国国统延续,也不存在前后之说。所以这是原创。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16:39 (UTC)
我也不赞同将条目分拆成两个部分。但从中华民国的法统和地位等考量,前述在小主题中加入迁台前的信息则是有必要的,这与是否分拆成两个部分没有关系。--ACW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22:42 (UTC)
大陆不承认现在的中国民国,可是承认1912-1949年这段民国时期。这可不是原创研究。
另外我想知道哪本书说中华民国的最高峰是玉山?确定书上写的是中华民国最高峰,而不是台湾最高峰?--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04:53 (UTC)
"对于相当一部分中文使用者来说,说起“中华民国”,首先想起的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时期,即1912至1949年;其次才会想起现在统治台澎金马的这个政权。" 读者的无知并不能构成维基百科迎合其口味的理由。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14:14 (UTC)
必须承认的是,现时由于两岸政治等因素,有一部分中文使用者将中华民国基本上等同于大陆时期的中华民国。然而与此同时,另一部分中文使用者却将中华民国基本上等同于台湾时期的中华民国。但这两者都是不可取的,都是极端化做法,现在需要的正是平衡和中立化,毕竟中华民国无论在中国大陆还是台湾都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目前本条目中的很多小主题中的内容都没有达到这个要求,但其错误所在并不是偏向前者,而是偏向了后者。可见修正是必要和迫切需要的,而理由同样是“读者的无知并不能构成维基百科迎合其口味的理由”。--ACW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20:47 (UTC)
大概没人会仅“将中华民国等同于台湾时期的中华民国”(这就相当于不承认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却承认1949年后的中华民国,会有这样的人么?)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是互不承认的,任何此类问题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理论上几乎同样适用,我们也不能通篇全在讲述这名称问题,为了这名称注释一大堆内容,所以无论看不爽“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你们就将就一下了吧。(当然明显大陆人不爽“中华民国”的比例更大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毕竟强势,国际上承认得也更多。而台湾也早解禁了,言论自由,理论上官方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任何人承认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不会找你麻烦,很多泛绿的政治家其实也挺希望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当然前提是你要承认他们)
当然玉山之类的地理介绍正如Philphy所说,无需过多讨论,直接移到台湾,在此简单介绍即可,而不是分拆这个条目的问题。同样的问题,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同样适用。—t8 2010年12月9日 (四) 16:22 (UTC)
相信多数人(包括阁下)不会将中华民国等同于台湾时期的中华民国,但这样的人是真的有,不是说完全不承认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而是刻意忽略1949年前中华民国曾统治中国大陆(而且现在也未曾正式放弃)的事实,将中华民国等同于台湾,以致出现“中华民国是台湾”这样的论调。像“中华民国(台湾)”这样的表述也是对这种论调的某种程度上的表现。本条目很多小主题下几乎只展现台湾的写法亦有这种体现。这也正是需要修正的。--ACW (留言) 2010年12月10日 (五) 01:12 (UTC)
我的建议是,本条目的确有过多的本应该属于台湾条目的内容。所以可以精简一下,把一些内容转移到台湾条目里面,例如中华民国地理一章,可以大幅删减,把玉山,日月潭这样的东西都删掉。但是,绝对不能分成两个条目。如果分成两条目,那么
  1. 原创研究。无论大陆和台湾都不认为世界上曾经存在前后两个中华民国。
  2. 中立性问题:认为中华民国早已灭亡(共产党观点),现在的中华民国(台湾)是另外一个。

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4日 (三) 22:26 (UTC)

大陆不承认1949年以后中国民国并不表示中国民国条目应该一分为二。1971年以前联合国也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是否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一分为二呢?-Esun1 (留言) 2010年11月24日 (三) 22:38 (UTC)
貌似一个星期前就已经没有人说要分成两个条目了吧。Betty其后表示的也只是希望将各小主题中讲一下迁台之前的情况、迁台之后的情况,两部分的比例要合适等等。请阁下看清其后的讨论焦点,谢谢。--ACW (留言) 2010年11月25日 (四) 12:30 (UTC)
挺荒谬的,否则蒋中正也要切两半了:蒋中正蒋介石,舆论对此二人的评价迥异。。。。既然问题早已解决,就应该立刻把{{indiscussion}}去掉,不然把人都引过来了。—t8 2010年12月9日 (四) 15:56 (UTC)
早在17号以后就从来没有人说过要分成两个条目,而且本人也不会赞成这么做,毕竟无论是迁台前还是迁台后的中华民国都是那个中华民国,有其延续性,只是统治地域的主体不同。但是再次重申前面提到的问题,也就是在很多小主题下加入迁台前的信息则是有必要的,与迁台后的信息并存,而不是像现在很多小主题(如地理等)下几乎只展现出台湾一面,好像中华民国就是台湾时期的中华民国似的。即使精简迁台后的信息也仍应有成一定比例的迁台前的信息。这些与是否分拆成两个条目没有关系。请不要再继续提及分成两个条目之说法,这明显模糊了现时的讨论焦点。--ACW (留言) 2010年11月25日 (四) 12:40 (UTC)

如果想拆分条目,请给出理由。依照我对这些编辑者的理解,他们可能认为中华民国在迁台前后存在巨大的差异,如果是这样,可以把中华民国历史拆分成两个条目,即大陆时期和台湾时期,但是没有理由把本条目拆分。我的建议是尽可能把属于台湾的内容转移走,尽量不要把本条目和台湾条目混在一起,并增加扩充金门,马祖,南沙的地理,把两岸关系内容适度扩充。主要删改章节:经济,地理,交通,因为这三部分其实主要是指台湾的情况。人口部分也与台湾重叠。Philphy (留言) 2010年11月25日 (四) 20:04 (UTC)

  • 因为中华民国在台湾,所以现今的经济、地理、交通都会讲台湾的事。请尊重在台湾的中华民国,他还在--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12月12日 (日) 05:30 (UTC)
  • 国情
    • 主要是概述中华民国的一切事务,包含在大陆与迁台后的总总变化
  • 历史
    • 同样的概述由立国、北洋、训政、抗战、内战、迁台到现今的总总历史,这是最完整叙述中华民国的经历。参考中华民国历史教科书。
  • 地理
    • 介绍中华民国现今辖区的地理与水文,参考中华民国地理教科书。
  • 政治
    • 介绍中华民国现今政治制度与政治概念,以现今的为主。
  • 国际地位
    • 介绍由立国至今的地位变迁
  • 外交
    • 同国际地位。
  • 行政区域
    • 现今的当然要介绍,当然历史上1947年的行政区,由于地位很重要,所以也有介绍。
  • 军事
    • 介绍现今的,参考新世界百科全书。当然这段可以加以前的。
  • 经济
    • 介绍现今的,当然以前的我有补上。
  • 交通
    • 这个一定是现今为主。
  • 人口
    • 这个一定是现今为主。
  • 文化
    • 由于中华民国继承中华文化,现今的和以前的都一定要提到,不过内容很少,希望有人能补充。
  • 宗教
    • 这个一定是现今为主。
  • 教育
    • 这个一定是现今为主。
  • 体育
    • 现今和以前都可以,也补充以前的。
  • --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12月12日 (日) 05:46 (UTC)
  • 我想这可能是因为两岸受的教育不太一样吧,大陆的教科书认为中华民国是历史,所叙述的事情应该到1949年为止,内容也应该以大陆为主。然而台湾的教科书认为中华民国是国家,所以叙述的大多是由古至今的事,诸如政治制度、地理、经济、交通、国防、教育等等都是以现今为主--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12月12日 (日) 05:55 (UTC)
从来没人说不要介绍现今的情况吧。说的是不能介绍现今的情况。--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13:01 (UTC)
编辑维基百科,要以实际为主。--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14:00 (UTC)
这个问题恐怕有商榷的地方,特别是对于情况比较特殊的事例(中华民国就是其中的典型,毕竟其1949年前后的疆域相差极大)。现实情况是重要一部分,但其它方面,尤其是对于历史上曾有重大影响但其后又发生重大变故的事物来说这些也相当重要。比如说现在美国条目介绍的是整个美国的情况,包括其国土内的各方面领域。但如果某天美国突然失去其美洲大陆上的所有领土(但并未宣告放弃其主权),仅剩下夏威夷州,那么是不是说条目就要顿时变成以实际统治的夏威夷为主,其它的内容全都变成次要的甚至被删掉了?答案显然不是这样的。通常的做法是,条目中将加上讲述目前该国实际统治情况的内容,但原本的内容仍会进行合适的保留,毕竟这是该国历史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世界史上该国最具影响的时期),而且该国也并未放弃收复失土的主张。再举个历史上曾经实际存在过的例子,东罗马帝国(又称拜占庭帝国)曾经统治过欧亚非三洲的广大地域,但统治数百年后到1204年其主要领土(包括首都)被他国攻占,几致亡国,直到1261年才成功恢复这些地域。假设某百科在1204-1261年间编写东罗马帝国条目,其肯定不会完全以其当时仅剩下的很小一片领土为主来描写东罗马帝国这个历史上极具影响的大帝国,而是同时描述其鼎盛时期和当前这段特殊历史时期的情况,到1261年该国收复故土后又会再加上相应的描述。中华民国和上面所举的美国和东罗马帝国的例子也类似,很多小主题也应同时反映出重大变故发生前的情况,而不能完全以目前实际统治地域(而该地域仅为其主张地域的一小部分)为主来描写条目。--ACW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20:36 (UTC)
所以在部分条目有兼顾过去和现在,然而中华民国尚存在,参考其他国家的叙述方式,部分条目还是以叙述现今为主,我想在台湾的中华国民一定有同感。例如,地理介绍总不能说现今最高的山在西藏(中共辖区)那里,交通部分总不能说现今我国铁路涵盖中国大陆。河流总不能说现今最长的河是长江。--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12月16日 (四) 23:46 (UTC)
但是说中华民国最高的山是玉山、最长的河是浊水溪,恐怕会有12亿中文使用者难以接受。所以我才说分为两部分叙述啊。比如这样说:中华民国迁台前(或按照其主张地域)最高的山是喜马拉雅山,最长的河是长江;现在实际辖区内最高的山是玉山,最长的河是浊水溪。--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0年12月17日 (五) 02:55 (UTC)
如果中华民国条目由13亿人民来编纂,最后的结果将是维基百科与其他由中共监控的百科会相当无分别。如此一来,中华民国元首马英九总统所坚持的“正视现实”又如何得到根据。所以,一再阻止事实陈述的办法,我没有赞同过。几位在下面受情绪极度影响而发狂者,对此也应当郑重参考。--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1日 (二) 15:53 (UTC)
所以12亿他国人口可以决定我国事务?如果12亿人口不承认我国是国家,那我国就要变成省䁖,这个说法不能接受。--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12月17日 (五) 14:27 (UTC)
中华民国属于如上所述的在历史上曾有重大影响但其后发生过重大变故的例子,如上面所举的美国和东罗马帝国的例子,与普通国家条目没有直接可比性,毕竟大多数现存国家的主体疆域是基本稳定的,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如上述美国的例子,如果美国失去美洲大陆而仅剩下夏威夷州(也并未灭亡),那么其过去和现在必须同时描述,并成适当比例,但不能以叙述现今为主,毕竟原本的内容是该国历史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世界史上该国最具影响的时期),而且叙述现今为主的做法也仅照顾了夏威夷的国民而没有照顾原美国美洲大陆领土上的国民(只是目前被他国统治而已),明显不中立。中华民国也类似,在照顾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国民的同时也应照顾原中国大陆的中华民国国民(及其后代),并尊重该国历史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该国本身亦未放弃其主权)。正确的做法是,以地理一节为例,其中介绍中华民国鼎盛时期最高的山在西藏(同时也是其主张范围内最高的山),而目前实际辖区内最高的山则是玉山;交通一节也类似,先介绍中华民国鼎盛时期在全国范围内的主要交通情况,随后介绍迁台后的主要交通情况,等等(本条目中只需讲述主要情况即可,更具体的内容可见相关条目)。--ACW (留言) 2010年12月17日 (五) 02:08 (UTC)
总之,能兼顾过去与现在才是最实务的做法。--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12月17日 (五) 14:27 (UTC)
“如果12亿人口不承认我国是国家,那我国就要变成省䁖,这个说法不能接受。”首先,(如果按照你的理解),不只12亿人口不承认,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的人口也不承认。其次,台湾不是中华民国的省还是哪国的省?你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台湾省吗?-----Zhh50 (留言)
回复“Jason 22”:1.你口中的他国的人口和那个政权是两样东西,不要混为一谈,你怎么知道对岸的公民不承认,对岸的新生代都步入成年,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他们心中是有分辨的;2.从中华民国的宪法讲,台湾就是中国民国的一个省。PS:这个讨论版的系统太难用,像discuz、phpwind那样论坛程序则非常好用,有利于讨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天下熙熙对话贡献)于2012年8月4日 (六) 16:04加入。

关于最近的几次修改

我无意于对User:Earl of China先生作人身攻击,也无意于对其编辑作恶意推定,但是他的编辑有点歇斯底里,如同祥林嫂一般。他编辑的东西只是让条目变得越来越臃肿。仅仅举一个例子为证:在“首都”一节,他莫名其妙地加入了“金圆券”,“徐蚌会战”等不相干内容,甚至直接认定“台北遂成为中华民国首都”。我实在搞不懂他编辑的东西有什么意思。“金圆券”“徐蚌会战”本在历史一章里面已经阐述,即使需要扩充,也应该在历史章节中进行,为什么他又莫名其妙地在“首都”这里加上这些东西,他的头脑如果不是昏聩到顶,又有何故作这种毫无建设性的编辑呢?他把“中央政府所在地”更改为“首都”,仅仅让叙述更不严谨而已,又有什么建设性呢?我看到以往该先生曾经和其他用户多次发生编辑战,不知道该先生究竟是否精神正常。 24.13.133.23 (留言) 2010年12月13日 (一) 00:26 (UTC)

“首都”等内容已恢复。谢谢提报(阁下若发现也可以自己去修正)。--Wengier留言2010年12月15日 (三) 02:15 (UTC)
人家不敢修正,这厮喜欢回退搞编辑战,你看看上面他多次跟人发生编辑战。130.126.12.165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5:50 (UTC)
维基百科上绝不应有通过编辑战来“把持”条目的情况出现,以致于别人不敢对条目作善意修正这点本身就不是正常现象,应得到解决。阁下和其他人以后应该勇跃对条目作出善意修正,而破坏维基正常秩序的人则会受到警告和封禁。--Wengier留言2010年12月15日 (三) 20:22 (UTC)

User:Earl of China这个人我打过交道,不仅编写水平低下,而且还是个蛮不讲理的一霸,他自己编辑的内容不允许别人编辑,他自己都承认他是一霸,他说: "Philphy更动前人所编辑、替换上Philphy自己所认同的叙述是Earl of China回退Philphy所编辑的原因。Earl of China亦持有战史书,是否Earl of China可采取与Philphy君同一方式,一一更替上Earl of China所认同之部分?" 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人人都有权编辑,凭什么你编辑的东西就不允许别人编辑?你写东西就不允许别人改进?你凭什么把持条目?Philphy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23:43 (UTC)


昨天,User:Earl of China先生在上述用户的批评下,再次进行了编辑。可是他的编辑逻辑混乱,用语主观,根本不像是在编辑百科全书。例如,他在历史一章里面说,“7月,政府宣布“金圆券”推行失败”,这个说法是原创说法。我查询历史资料,只查到政府宣布停止发行金圆券,改发银圆券,没有查到政府“宣布金圆券推行失败“。如果你不提供来源,那你凭什么作出推理,代替政府“宣布发行金圆券失败”? 另外,该用户又写道“1949年1月10日,共军于徐蚌会战胜出;”,这句话也是画蛇添足。因为文章里面已经说道“中央令杜聿明放弃徐州,撤退途中被分割包围,于隔年1月溃败”,你又何必多次一举,在平津战役之后莫名其妙加入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更何况,平津的傅作义接受改编是在1月下旬,你突然又在后面写上1月10日发生的事情,完全颠倒历史顺序。他又写道,“然而,除了桂系将领和官员,蒋仍有效号令军队与政府官员。 ”,这个说法虽然有道理,但是极不严谨,也缺乏文献,不建议写入。所以,我建议将该用户作出的编辑回退。我建议,今后以上三位用户密切关注User:Earl of China的编辑,事实上,我发现他在本条目里面的编辑基本上没有建设性,大部分都可以回退。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5:48 (UTC)

如果你的参考来源很局限,就要多了解民国史,而且是究事实的史实。--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2:08 (UTC)
你这个铁路爱好者挺有意思,不敢正面回答就judge别人。那好,我也judge你一下,你不正面回答只能说明我是对牛弹琴,你也听不懂。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32 (UTC)
为防止该用户打口水仗,我说一说“然而,除了桂系将领和官员,蒋仍有效号令军队与政府官员”这句话为什么不严谨。你说,“蒋仍有效号令军队与政府官员”,请问,他号令哪些军队?他号令哪些官员?是川军还是晋军?是张伯苓还是阎锡山?你的这种说法,因为极不严谨,所以极容易引发争议。这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方针,也不符合特色条目的质量要求。你可以多写几句,啰啰嗦嗦把话说严谨,把听从“号令”的官员和军队列个表,可是有必要吗?直接删除不是更好吗?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5:56 (UTC)
就是有建设性才有相关编辑,但你直接撤销,根本没给敝人附上参考文献的空间,不正说明有事实你不面对。--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2:08 (UTC)
你的编辑只是让条目更臃肿,更富有争议性,即使加入参考文献,也要被撤销。我说的这些话都是对牛弹琴,你也听不懂。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32 (UTC)
不是民国史所有内容都够格在本条目提到(民国地理、民国政治也是一样),对子条目主题有兴趣的用户会自己点子条目去看。内容原封不动复制会造成维护困难。如果确有重复必要,例如人文地理和政治的章节都需要介绍行政区划,民国和中国历史都需要介绍民国史,则应该按概要风格尽量将细节拆分到更相关的条目,这样编者只需维护一个内容副本,而只需在内容有重大变动的时候更新其他的条目内的概要。--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8日 (一) 17:57 (UTC)

台湾新住民不是民族

台湾新住民属于外来移民,放在民族拦不太合适--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12月12日 (日) 14:29 (UTC)

河洛人应修正为闽南人

应依中华民国教育部审定之历史教科书,更正为闽南人。Hakkatw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06:47 (UTC)

这很难,之前我有尝试改过,但河洛主义者基本上是铁板一块。Luuv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22 (UTC)
这里叫中文维基,不叫国文维基、国语维基,也不是中华民国的维基。Ianbu (留言)

前言部分应慎重

前言部分,本来叙述很严谨,但是随着一些用户的编辑,变得越来越臃肿,甚至荒唐。例如前言中有“中华民国随着辛亥革命爆发而诞生;未久经由清廷将铁路收归国有、各省宣布独立而逐渐确立;”,这句话简直荒唐透顶,”诞生“和”确立“是什么关系?”铁路国有“和”各省宣布独立“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各省宣布独立“,中华民国就因而确立?铁路国有本来是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前,为什么放在”辛亥革命爆发“后面?再说,前言有必要写”铁路国有“吗?前言部分连黄花岗起义都不提,为什么偏偏提”铁路国有“?可能这个编辑者是个专门研究铁路的人,他对铁路很感兴趣,所以把铁路写到前言里面。我建议这个编辑者多多编辑铁路方面的条目,不要来这里表露才华,弄得贻笑大方。我还建议,今后本条目前言部分的任何修改都应该讨论。就像本次讨论一样,说明理由。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6:12 (UTC)

我原以为这个铁路爱好者是在N个月之前加入了这段东西,然而刚才经检查编辑历史,发现这个专门研究铁路的人原来就是User:Earl of China,而且是昨天刚刚写入的。敦请各位用户严格检查该用户所有的历史编辑,他的编辑是在破坏条目,而不是建设条目。可能他的用意是好的,但是因为编写水平太低,所以起到了破坏条目的作用。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7:20 (UTC)
是事实和史实的,本来就是要加入

上面用户,别跟他讲道理,根据我的经验,跟这个用户讲道理就是对牛弹琴。对他的垃圾编辑,最省力的办法就是撤销。 Philphy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9:22 (UTC)

你用撤销是说明自己对民国史很不了。--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1:19 (UTC)

前言部分恢复至初始状态

特色条目的前言部分至关重要,必须言简意赅而且经得起推敲,任何添油加醋的行为都必须在讨论页写明缘由。User:Earl of China在前言部分添加了自己喜爱的铁路,张三李四在前言部分添加了自己喜爱的公路和海路,以后这个条目就是客运站了。请所有用户在修改前言时阐述缘由,以免不必要的编辑战。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20:31 (UTC)

“铁路收归国有”的事态发展,你如果不知道也不应该急删。你不明究理直接指责他人出自于“喜爱”,十分不当。--218.170.106.203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24 (UTC)

事实上,前言部分跟正文完全不同,正文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添加一些新闻和重大社会事件,但是前言部分却一般无需作调整。前言部分极其重要,一言千金,绝对不能胡乱添加。因此,如果哪位觉得自己有能力修改前言,也应该在讨论页申明缘由,以免编辑战。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3日 (四) 17:07 (UTC)

金圆券的发行失败对中华民国政府威信的重挫,你不明白。--218.170.106.203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24 (UTC)
金圆券的发行失败是造成国共内战迅速失利的一个原因。但失去中国大陆的直接原因仍是国共内战的失利,而内战失利的原因还有很多(如苏联支持中共、政府腐败、决策失误等),这些无需一一添加。--173.206.190.116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20:47 (UTC)
国共战争是一个结果。造成中央政府迁台的原因既知不只一个,是众多因素综合起来(包括当代中央所指派的官员赴地方就任后,因执法不公,致人民大失所望后,民心思变)的结果(北平的开城投降和胡适一人下机,其余学者齐返北平的事件,是人民对中央政府信赖感几无存而民心思变的结果。金圆券是重大事件;只用战争结果来定论,过于简化),就应该究事实而陈述。--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2:03 (UTC)
那你的意思就是把所有的原因都放到前言里去吗?那前言就应该这么说: “1949年后因内战失利,金圆券失败,执法不公,民心思变,学者齐返,开城投降而失去原主要领土中国大陆”。你是不是打算把维基百科变成杂货店呢? 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21 (UTC)

概况部分可以再精简

很多内容在后面反复出现,例如联合国2758号决议等等,完全可以继续精简1/2 。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05:54 (UTC)

我已经对国情章节进行精简了,台湾主题页的模板则移到下方以方便排版。—大摩 ~精益求精~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53 (UTC)

图片

““国家位置”中的地图不仅应该包含国家的实际统治地区,也应包含宣称拥有主权的地区。”

此说法极为不妥,纳粹德国条目国家位置中的地图是否应该把全世界都画进去? Philphy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9:16 (UTC)

这个,所谓“宣称拥有主权的地区”应该以公开宣称或主张的为准吧。纳粹德国是否有公开主张全世界都是该国领土?相对的,塞尔维亚国家位置中的地图是否应该包括未实际管辖的科索沃地区?--173.206.190.116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20:41 (UTC)

(+)支持: 纳粹德国宣称的领土是一厢情愿,而中华民国主权地区是有法理依据的。二者不可相提并论。民国遗民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08:18 (UTC) “自然地理”一栏有注明为实际管辖区,地图应依此为准。若要标示出宣称含有主权的地区,应使用不同颜色区别。218.166.101.146留言2012年5月30日 (三) 09:06 (UTC)

User:Earl of China 我是在对牛弹琴吗?

我在上面“关于最近的几次修改”一节里面,已经详细叙述了为什么“1949年1月10日,共军于徐蚌会战胜出;” “政府宣布金圆券失败”荒谬绝伦,你没有正面回答,更没有做任何讨论,请问我是在对牛弹琴还是在对驴弹琴呢?既然我弹琴没有用,你也拒绝讨论,只好跟你开始回退了。其他用户请看清楚,跟这个人讲理没用。请其他用户不要在User:Earl of China后面继续编辑,以免被不小心回退。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4:51 (UTC)

本条目是综合性条目,历史部分应尽可能简洁。现有的历史部分已经非常臃肿,足可以成为一个单独的条目。下一步的任务是尽可能将其简化,而不是添油加醋。像你加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例如史达林(斯大林)阻止共产党渡江,国民党执法不公,这些东西应该加到国共内战条目或者中华民国历史条目。我已经把道理说得很明白,希望这次不是对牛弹琴。你现在停止这种毫无建设性的编辑并不丢人,但是等到编辑战之后再停止编辑,那就等着看笑话吧。173.30.17.15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28 (UTC)

关于中正机场图片问题

这张图片应该放置于中华民国交通部分,而不是历史部分。如果有那位能提供机场建设时的照片,那就应该放置于历史部分。建议将该图片删除,重新选择政府迁台的历史图片。Philphy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00 (UTC)

关于2.7 解严至今段落中,民主进程应以“国家性”还是“区域性”的描述呢?

中华民国主张领土范围不止于台湾,然而蒋经国举行的民主改革止在于台湾区域,我意描述成“及解决国内民主改革需求,蒋经国审慎推动国家迈向民主化”有所不妥,因由有二,其一为“解决”一词,显然民主改革需求在台湾本土有改善,但并没对其它主张领土有或曾经有有效实行,所以并未“解决”。其二,“国内”“国家”之描述,民主改革方案是在台湾进行,其前提止为台湾民主诉求,并没关系到大部分主张领土范围的所需,所以用“国”描述亦觉不妥。

我在2011年1月9日 (日) 22:32时对此段第一次作过修改, 并在2011年1月10日 (一) 08:33再编辑过一次,维基人可以去查阅一下,其后Shizhao先生于2011年1月11日 (二) 07:11撒消我之编辑,原因道: “请不要想太多,第一,中华民国本来就是国家,第二,本句架构是因为国际因素......国内因素.....,所以蒋经国将国家怎样怎样,所以是没有错误的。难道要改成岛内吗?”

我觉得Shizhao先生之注释并未解释我真正疑惑,我意国家领土为宪法主张领土,所以蒋经国之民主改革未在当时整个国家实行或推行,故不应以“国”述之。

因为容易发生重复编辑,在结论前我应不对此题目再进行编辑。希望大家讨论之。—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dn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12日 (三) 07:03加入。

很佩服你不搞编辑战并主动讨论的精神,有用户例如User:Earl of China从来都是一根筋,只知道回退。我就事论事,不针对任何人。我认为这里应使用“国家”而不是“地区”。为什么?因为中华民国实际领土就这些,没有必要因此而制造法理矛盾。在实际领土上举行选举,施行宪政,是法理和现实的必然,依照宪法,其选举之总统仍然为代表全体中国人的中华民国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际领土不包括藏南和台湾等主张地区,但是我们同样可以说,毛泽东发动文革把“国家”引向灾难,而不是说把“除去藏南的大陆地区”引向灾难。

但是其中的蒋经国解严却是局限在台湾省本省,不包括离岛。所以这里不适用“国家”。 Philphy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14:24 (UTC)

关于中华民国历史部分

有以下几个问题词条中说法有误:

一、抗战后中共军队与国民党间的军事冲突应该是由国民党首先挑起,目的是压制中共,并非由于中共“争夺受降权”。

二、实际的历史情况应是这样:中共在《双十协定》签署后竭力维护国内和平,主张严格遵守《双十协定》。而以蒋介石(蒋中正)为首的国名党并非严格遵守《双十协定》。1946年3月,国民党召开第六届二中全会,公然不承认政协会议的约束力,继续鼓吹由国名党一党专政。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为了镇压反对人士和要求遵守《双十协定》的普通人民,制造了“较场口事件”、“李闻血案”及“下关惨案”等流血事件。

三、内战的爆发并非由于“1947年初,中共三次拒绝国府的和平要求、坚持废除宪法,至此国共谈判完全破裂”,内战爆发也不是在1947年,实际情况是:1946年5月,国民政府从重庆还都南京,国共谈判也转到南京举行。而此时蒋介石认定发动内战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借口共产党拒绝从苏北、皖北等地撤退,公然单方面废除《双十协定》,并调集国民党军队约二十万人,于6月开始围攻以宣化店为中心的中原解放区(即中共实际控制区域),内战由此开始。


有以下几点“中华民国历史”部分应该涉及却未涉及:

一、1949年4月21日,中共的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令。蒋介石的长江防线被突破。

二、中共军队于23日解放南京。中华民国在大陆最后一届政府垮台,宣告国民党在大陆二十二年统治的结束。


鄙人认为百科内容应该符合历史事实,故提出上述问题。

参考资料:《中国近现代史纲要》,ISBN 978-7-04-030064-2; http://baike.baidu.com/view/22114.htm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59.78.35.141 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16日 (日) 14:40加入。

中华民国主条目的“历史”章节,仅是对于中华民国的历史作简明扼要的说明,至于详细的内容叙述,有中华民国历史条目担负此功能。

阁下提出第二次国共内战到底是先谁发动的问题,国共两方的观点各有不同,依照现在两岸的政治情势,实在无法做出定论,维基百科仅能做出中立的陈述。至于阁下提出几个历史章节两个未涉及的部分,小弟简单作简单的解释:

  1. 朱毛两人发出的“向全国进军令”,在第二次国共内战叙述即可,不须在此详述。
  2. 虽然南京在1949年4月21日被解放军攻陷,但中华民国政府已南迁广州。这个很明显是共产党的观点。

而且阁下的参考来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是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教育部合编的,其内容陈述必定会偏向共产党而贬低民国政府和国民党,称不上客观和符合史实。—大摩 ~精益求精~ 2011年1月16日 (日) 08:45 (UTC)

你是个共产党爱好者或者是共产党历史书的忠实读者。对你三个问题回答如下
  1. "一、抗战后中共军队与国民党间的军事冲突应该是由国民党首先挑起,目的是压制中共,并非由于中共“争夺受降权”。" 建议你仔细阅读上党战役1945年国共冲突两个条目。
  2. ":中共在《双十协定》签署后竭力维护国内和平,主张严格遵守《双十协定》。而以蒋介石(蒋中正)为首的国名党并非严格遵守《双十协定》。1946年3月,国民党召开第六届二中全会,公然不承认政协会议的约束力,继续鼓吹由国名党一党专政。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为了镇压反对人士和要求遵守《双十协定》的普通人民,制造了“较场口事件”、“李闻血案”及“下关惨案”等流血事件。" 事实上<双十协定>的全名是《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也就是个会议记录,既然并非协定,也就不存在遵守不遵守之说,你听说过谁“遵守会谈记录”?难道你以后还要遵守我们之间的这次会谈记录吗?阁下可能读共产党编写的历史书太多,以至于头脑昏聩。至于说违反政协决议,那就更是笑话了,政协决议明明白白写着军队国家化,你热爱的共产党为什么到今天还不遵守?
  3. "内战的爆发并非由于“1947年初,中共三次拒绝国府的和平要求、坚持废除宪法,至此国共谈判完全破裂”,内战爆发也不是在1947年,实际情况是:1946年5月,国民政府从重庆还都南京,国共谈判也转到南京举行。而此时蒋介石认定发动内战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借口共产党拒绝从苏北、皖北等地撤退,公然单方面废除《双十协定》,并调集国民党军队约二十万人,于6月开始围攻以宣化店为中心的中原解放区(即中共实际控制区域),内战由此开始。" 阁下可能不知道1946年6月中旬共产党大举进攻国民党控制下的山东胶济铁路沿线地区,并围攻济南。如果认定6月是内战爆发点,也不应该单单举出6月底的战斗而忽略6月中旬的战斗。阁下也可能压根不知道共产党争夺东北的战斗。希望阁下今后多多阅读中立的第三方出版的历史书,如果阁下不爱读书,也可以看看维基百科,只是不要把无知当成资本炫耀。俗语说兼听则明。Philphy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00:32 (UTC)

解严至今部分过于臃肿

2008年之后的内容可以视为时政,2005年左右的内容也过于繁琐,这两部分都可以从简。Philphy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5:49 (UTC)

中华民国究竟是一个现存的国家还是一个政权?

按照《国际法》对主权国家的定义,把台湾描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显然不妥当,最多只能算是拥有独立政权的主权争议领土。—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angadion对话贡献)于2011年2月26日 (六) 13:03加入。

根据1933年《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主权国家的要件有:

永久的人口:2300万人 固定的领土:台澎金马 有效的政府:中华民国政府 与他国交往的能力:20多个邦交国 --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2月26日 (六) 14:04 (UTC)

中华民国具备主权国家所应具备的任何要件,当然是一个的国家,国家本身就是个政权。民国遗民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08:26 (UTC)

可惜除了联合国不承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同样也不承认台湾现在的政权是个国家。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08:25 (UTC)

事实上口头不承认一个已经成立的国家,对于国家的机能完全没有影响--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2:45 (UTC)

"中华民国"页面遭受破坏!!

我要提页面保护,因为"中华民国"页面在5月1日被恶意编辑。 并要求锁定该编辑者的IP 白色契约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6:52 (UTC)

引言

个人认为,引言必须要概要的把整个条目作浓缩。先前的引文过于简略,所以改成现在的写法。Alfredo ougaowen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7:48 (UTC)

阁下的立意虽好,但编写的内容有违中立原则,且引文经过改写,并没有比较丰富到哪里去,英文国名也不需要加上(中华民国的国语是汉语不是英文),故回退至旧版本。—大摩 —主佑平安— 2011年5月19日 (四) 18:12 (UTC)
1. 英文国名在国际上通用,在护照上也看得到。而且,不加上英文内容,无法了解台湾在国际上名称的争议所在。2. 这个条目的内容本身就充满意识型态,像是从教科书上照抄而来。所谓的中立性原则,是指容纳各方观点。Alfredo ougaowen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8:16 (UTC)
(:)回应
  1. 阁下如果要加英文国名来解说为何不称“中华民国”称“台湾”,请写在下面的章节,引言实在是不适合加上外语的东西。至于你说“英文国名在国际上通用,在护照上也看得到”,我看不懂阁下想要表达什么,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没必要搞什么“国际化”。之前的引言已经过于冗长,但为了解释中国民国的特殊国情(如1945年以前不统治台湾,但1949年后却以台湾为主要领土),所以才增加了“国情”这个章节来叙述。这是维基社群经过这几年来多次编辑战和讨论之后才有的结果,请阁下了解之后再做编辑。
  2. 民国史本来就很难有中立观点产生,因为它离我们不但近,还是“现在进行式”。现在的内容,已经尽量取得一个平衡点了。阁下要改写内容,如果有助于条目品质的提升,那当然很好;但看看阁下写的内容:“周恩来飞往西安,与蒋介石会谈,达成密约”,这据我所知仅是野史而已,并没有任何历史资料可以佐证(这么详细的东西要写,也是应该写在西安事变里面,民国主条目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更何况阁下没有附上参考资料,就把这种没有历史根据的东西贴上来,当然只有注定被回退的份了。
还有,“中国台湾”是对岸在用的,台湾这边无论官方或民间,根本没有人接受这个名称。至于亚洲开发银行使用这个名称,那是人家硬干的,台湾这边可没有同意。—大摩 —主佑平安— 2011年5月19日 (四) 18:58 (UTC)

中华民国的国际法律地位

一个主权国家起码是要联合国的承认,但是台湾地区确实没有联合国受权。所以只能算地区。

难道联合国这个二次大战后才有的组织出现之前没有主权国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到了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里的席次之后才成为一个国家的吗?仔细想想就可以知道你这句话存在着问题。--114.47.169.92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08:32 (UTC)
国民党在国共内战战败,于是退守台湾是事实,但共产党没有成功攻进台湾亦是事实。[[[Special:Contributions/219.77.78.223|219.77.78.223]] (留言) 2011年9月13日 (二) 04:07 (UTC)]

中华民国是中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国家政权,曾经在国际上代表整个中国,就如满清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一样,本身不是国家,而只是国家政权,一个中国的政治实体而已。 1971年以后,其在联合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所的替代。--213.101.245.47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0:02 (UTC)

你想表示什么?谁都知道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给取代了,所以呢?满清把北京打下来之后南明就不具合法性,应该立刻臣服满清了吗?满清控制怎个大陆后,明郑就该乖乖放弃立刻臣服吗?魏晋南北朝时期一堆国家政权,哪个国家才是中国?事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现在仍在对峙,谁也不知到哪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会不会在实现其统一大业就先内部崩溃,就像前秦一样。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联合国席次中华民国就应该立刻成为其一部分的道理,否则在中共取得席次之前中共怎么不先向当时有联合国席次的中华民国臣服投降?——不要过度强调联合国席次与政权正当性的关系,中华民国席次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就表示这席次不是绝对的。--118.171.115.252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0:21 (UTC)
可惜除了联合国不承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同样也不承认台湾现在的政权是个国家。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8:05 (UTC)

事实上口头不承认一个已经成立的国家,对于国家的机能完全没有影响--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2:48 (UTC)

英文Wiki

在英文维基百科上正在有讨论关于把中华人民共和国(en: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文章挪到中国(en:China),然后把中国挪到中华文明(en:Chinese civilization);将来有可能还会有中华民国(en:Republic of China)改名到中华民国(台湾)(en:Republic of China (Taiwan))。现在这个讨论需要有中国大陆,台湾和其他华人用户的观点。如果有人愿意把观点说出来,你可以参加这个讨论在en:Talk:China#Requested move August 2011。请记住这是一个讨论,不是一个投票;现在只是讨论英文Wiki是否需要挪动这些文章。 120.21.56.5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2:49 (UTC)

英文Wiki:中华民国/台湾

在英文维基百科上正在有讨论关于把中华民国(en:Republic of China)的文章挪到台湾(en:Taiwan),然后把台湾挪到台湾岛(en:Taiwan (island))。现在这个讨论需要有中国大陆,台湾和其他华人用户的观点。如果有人愿意把观点说出来,你可以参加这个讨论在en:Talk:Republic of China#Requested move: Republic of China → Taiwan。请记住这是一个讨论,不是一个投票;现在只是讨论英文Wiki是否需要挪动这些文章。 101.116.55.24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06:40 (UTC)

在大陆这个条目居然可以直接访问

很和谐啊--113.140.128.162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12:19 (UTC)

这个页面可否分拆

个人感觉这个页面实在是太长了,在稍差的笔电上加载比较困难。 illusionwing 2012年1月7日 (六) 17:35 (UTC)

台湾当局已经承认外蒙古独立,很多内容和地图需要修改

2002年台湾当局承认外蒙古独立,并建立非正式外交关系[1]。 2004年台湾当局“行政院”通过了废除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决议。2006年1月,台湾当局“行政院”该决议送立法院表决三读通过,由台湾地区领导人签署命令正式废止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7:09 (UTC)

  1. ^ Rossabi, Morris. Sino-Mongolian Relations. Modern Mongolia: From Khans to Commissars to Capitalist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5: 226-228, 232, 242. 
既然如此,那么“中华民国法理行政区划及领土争”这个地图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要将之删除,但user:Zhxy 519却不参加讨论,一味蒙头回退我的编辑,称“无凭无据”。当我向他指出凭据就在本条目内并带有可靠来源,他不经过讨论直接修改文章,试图达到消除事实的目的。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01:50 (UTC)
中华民国
  自由地区
  法定领土
关于中华民国领土变更,必须先得到立法院四分之三通过,然后再送交全民公投表决。2006年只是废除了《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就像“冻省”及国家统一委员会“终止运作”一样,只是政府机构组织更动及法律废止,并不涉及领土主权变更,所以,中华民国的法定领土依然如故。——♠白布¤飘扬§§ 2012年2月1日 (三) 13:12 (UTC)

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之决议,提出领土变更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不得变更之。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民国93年(2004年)第七次修宪条文

——♠白布¤飘扬§§ 2012年2月1日 (三) 13:12 (UTC)

那充其量只能说明台北政府违宪,不能否认他承认外蒙独立的事实。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5:23 (UTC)
且当时的行政院院长解释此举不违宪。

2002年1月30日,中华民国行政院正式公告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及第五十六条条文”,将蒙古排除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已经排除外蒙古的适用性,所以现在定义的“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然而,此修正引起立法委员关沃暖高度关切,于同年2月26日立法院总质询,提出行政院修正通过该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涉及“违宪”,中华民国是否承认外蒙古独立,如此作为,将成为“卖国贼”之强烈质疑。[27] 目前中华民国与蒙古国在双方的首都(台北与乌兰巴托)互设代表处。2004年行政院通过了废除“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决议。行政院表示,“蒙古各盟部旗已非我国统治权所及地区,因此该法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当时的行政院长游锡堃表示,“蒙古国是一主权国家,且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与一百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行政院为因应实际需要,解除我国与蒙古间的交流障碍,已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将外蒙古排除于两岸条例施行区域,决定与蒙古交流事务均依照外国人之规定办理,务实推动双方各项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的实质关系。”关于此举是否违反宪法,游锡堃的解释是,“我国在制定宪法前,国民政府已经正式承认蒙古国的存在,甚至当蒙古国申请加入联合国时,国民政府也投票赞成,因此从历史来看,我们没有违背现实的必要,而且民国三十六年内政部所编印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中,也没有将蒙古列为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因此承认蒙古国符合现况亦不涉及违宪。”2006年一月,行政院该决议送立法院表决三读通过,由总统签署总统令正式废止“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5:28 (UTC)

实际上,陈水扁时期就以总统身份提出“一边一国”,总统的政令可以废除“国家统一委员会”,可以在口头上放弃台湾以外所有领土,可是总统的政令不会自动成为法律,领土变更依然必须依宪法所定的程序处理,然而台湾行宪至今不曾办过关于领土变更的公投。过去以国大为主权最高代表的时代,国大也未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地位,而国大的权力交还给全民(指自由地区)以后,更未曾就领土变更举行过公投,所以,总统及行政院可以在行政上改变对中国大陆和蒙藏地区名义上的往来方式,但在法理上蒙藏地区依然是中华民国的领土,除非全民表决通过。2004年的“高门槛”公投修宪案,就是当年泛蓝政营为了防止陈水扁单方面在“统独公投”问题上擦枪走火,而将启动领土变更公投的条件提高,所以“台湾政府承认蒙古国”在法理上并未成立。——♠白布¤飘扬§§ 2012年2月2日 (四) 16:14 (UTC)
也正是这个法理基础未曾变更,所以北京当局还可以忍受陈水扁当政时的言语举动,而台湾当局到现在也还能谈“不统、不独、不武”。——♠白布¤飘扬§§ 2012年2月2日 (四) 16:26 (UTC)
请各位参考中华民国蒙藏委员会的网站:http://www.mtac.gov.tw/ ——♠白布¤飘扬§§ 2012年2月2日 (四) 16:45 (UTC)
  • 兄台所言不虚,虽然略显牵强,从这个现在已经很难举行而且不具有实际意义的公投来说;而且法理上也难说成立,1945年8月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中华民国政府最终做出妥协宋子文王世杰等在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的授权下与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许将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结果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宋子文拒绝签字,并辞掉外交部长一职,最后该条约由王世杰签字。[1][2] 同日,中苏两国外交部互致照会:[3]

中苏关于外蒙古问题的换文

甲、中华民国政府

部长阁下: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此照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乙、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部长阅下:核准阁下照会,内开:“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上项照会,业经奉悉,表示满意,兹并声明苏联政府将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外蒙)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此照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

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而中华民国宪法却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2月25日才经制宪国民大会于南京议决通过,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月1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这种“马后炮”的宪法很难从法理上成立,换句话说,如果宪法本身可以否认以前不平等条约造成的土地流失的话,那么现在宪法完全可以把以前流失的土地写进宪法做为法理依据,但这是不可行而且不会有任何国家承认的,从历史上看,此举只能认为是蒋中正为了避免日后被人称为卖国贼的一个缓行之策:

蒋中正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蒋还称,放弃外蒙古“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绝非谋国之道”;蒋中正还表示自己“对总理、对革命、对国家和人民应该引咎自责”。

;从实际情况上看,政府之间如果不承认独立,是不会互设外交代表处的,国民党也未将代表处撤销也说明了两党均承认现状的事实。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09:24 (UTC)

后来蒋介石正是以苏联违背《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关于“不援助中共”的协议,而收回对蒙古独立的承认,这也是当时的另一个法理依据。当然,如果要说实际,那中华民国实际上已失去了台澎金马及部分南沙以外的所有领土,而事实上也不太可能再以“中华民国”名义“收回”中国大陆,所以,剩下的只是法理上的领土诉求,而这领土诉求也因“自由地区”民众兴趣缺缺而已经实际半放弃。事实上,台湾作为实际上主权自主的政体,人们甚至认为连推动“独立公投”的都没必要了。实际上,人们关心的的只剩下如何维持两岸和平关系而已。此外,很多和中国有建交的国家(包括马来西亚),都和台湾非正式地互派代表,但在正式的外交政治书面语言上,依然只承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及“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连蒙古国也是如此。所以,单单以台湾和蒙古“非正式地互派代表”就认定双方已互相承认各自的独立主权,还是有失偏颇的。在“自由地区”公民还未正式公投放弃外蒙古主权之时,维基百科没必要急着去先下定论,维基百科只需“陈述”发生了什么,比如,2002年陈水扁宣布“承认”外蒙古的独立主权,但在宪制上,中华民国直到今天还未在法律上正式放弃外蒙主权等等。所以,类似“秋海棠”地图依然可以放在这里,维基百科只需以没有争议的方式去陈述这些现状。——♠白布¤飘扬§§ 2012年2月3日 (五) 16:33 (UTC)
只可惜,就连您所说的“比如,2002年陈水扁宣布“承认”外蒙古的独立主权”,都有人不断的做微小改动已达到改变其含义的结果。而我放到这里的讨论一个月都没有人回应,当我认为大家都认同我的看法而做出修改时,便马上跳出了很多人横加评论甚至无理由蒙头回退,如果都像兄台一样愿意讨论,相信中文维基会远比现在好得多,而不是花费大量人力到政治斗争以及编辑战中。阁下亦有些宪政主义的倾向,当时蒋中正独裁政府修宪对国际条约反悔的行为本身即无法律依据甚至违反国际法,而这种无法律依据却一定要遵守宪法的行为,我认为就是宪政主义,现在台湾两党也都提出要修宪也说明了他们也并不认可现在的宪法。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7:15 (UTC)
事实上,陈水扁已经在当年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了,两岸“一边一国”,互不隶属,所以,台湾独立了吗?当年控制立法院、现在执政台湾的中国国民党并不承认、对岸的北京政府也对阿扁的台独论述大加抨击,所以,维基百科要站在哪一边?您不必说我宪政主义,我自认我是个倾向现实主义者,但维基百科不是现实主义百科,也不是宪政主义百科,维基百科必须以适当的篇幅中立地写出现存的各种观点和主张,台独主张、一中主张、“秋海棠”主张、“母公鸡”主张都大有人在,写在宪法的是“秋海棠”,行政上则是随政党轮替摇摆变更。维基百科不必“认可”任何一项,只需中立地陈述这些现象。——♠白布¤飘扬§§ 2012年2月3日 (五) 17:57 (UTC)

关于历史和时政

由于本条目缺乏时政章节,所以很多时政内容被迫写入历史部分。但是历史毕竟只是记录有影响力的事件,而很多事情属于时政的范畴,经过几年就会被遗忘,不应该写入历史。把时政内容写入历史章节的另外一个坏处就是,随着时间推移和资讯进步,历史部分会急剧膨胀,超出应有的比例。所以,应该新创立时政章节,将时政内容写入。时政章节应该控制字书,及时更新,并且时政章节不应该超出3-4年前的时政内容,被淘汰的内容摘要写入历史章节。如果有人认为时政应该写入历史,请阐述理由。Martingale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7:48 (UTC)

不错的提议!--ScoutT7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15:36 (UTC)

这个提议不错,不如利用“国情”章节底下建立一个“时政”子章节,刚好“历史”章节也有过长的情形,可以一起处理整并一下,然后把比较繁琐的内容移动到中华民国历史条目去。不知大家觉得如何?—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2年1月19日 (四) 07:58 (UTC)

我觉得历史章节只有解严至今一段在未来会越来越长,其他章节和中华民国历史相比都已经过于精简,如果要再进行瘦身也不能将重点事件去除掉。至于解严至今这段,可以视时间长短或内容而精简,另外也可以在国情之下增加时势,如果时势过多再精简到历史的部分。--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2年1月19日 (四) 13:37 (UTC)

本文是综合性条目,选材不应偏向历史,更不应偏向新近来源,否则是不当比重。真要写时政的话,可以去Wikinews,维基上不应该有时政、今年、我国这样的含义随读者的时间地点而变的不中立用词。--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8日 (一) 18:12 (UTC)

参考文献

  1. ^ 《蒋介石、王世杰卖国》,李敖
  2. ^ 《蒋经国传》,江南
  3. ^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一),台湾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第166页

为什么中华民国的英文条目是Taiwan?

中华民国确实是在台湾,但是他不等于台湾,这两个概念不能混淆。而且我在英文维基百科里面搜索了一下发现输入China之后显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输入taiwan后才显示中华民国,能不能把英文里面的条目改一下呢?

(:)回应:这是之前英文维基发动讨论之后才做的措施,要更动的话可能得去英文维基那边发起更名讨论。--祥龙留言2012年4月29日 (日) 05:57 (UTC)
(:)回应:这个已经讨论了一年多了,最近才取得共识移动条目的,维机管理员最后决议的位址en:Talk:Taiwan/Archive_21#Final_closing_statementFizikanauk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9:06 (UTC)

::英文维基的意思是1949年以后的中华民国已经被台湾取代。中华民国1949年以后就不存在了吗?灭亡了吗?“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7日 (一) 13:14 (UTC)”

老实说,我觉得英文维基的这个决定满荒谬的,因为这样搞,等于认为中华民国已经从中国大陆“移国”到台湾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个观点倒是与很多泛绿人士对中华民国的看法相同就是了。大家觉得中文社群这边有需要再发起移动讨论吗?—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2年5月7日 (一) 13:45 (UTC)
  • 有需要,我认为中华民国就是等于台湾已经是个事实,就像尼德兰王国等于荷兰,大不列颠等于英国一样。--Msnhinet8jp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05:38 (UTC)
  • 意思应该是说1949年以后大陆就不存在中华民国了,中华民国已成为台湾的国号了。--Msnhinet8jp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05:41 (UTC)
  • 你在违背中华民国宪法!User:初音丿未来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22:44(UTC)
  • 因为命名常规是为链入文章的人(就是那些在文章里加方括号的家伙)做的,所以最常用名优先,免得大多数人加方括号的时候要输入|改名。英文维基的China现在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一样的理由。如果汉语来源里提到台湾的时候大多数是指中华民国的话,维基上也可以这么做转向,不过因为大陆不这么干,而大陆出版物在中文圈里比重很大,可见的将来应该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8日 (一) 18:29 (UTC)

台湾 是国家?

呵呵 中华民国? 好吧 你们认为是就是吧 无法理喻 哪个国家承认? 好吧 金钱外交

美国除了卖你们东西还管你们什么

别提 美台共同防御条例 只是为了卖你们武器。 没别的意思 不打扰你们继续意淫了。


回应:

哀,真没常识“中(中华民国)美共同防御条例”早在30几年前就废除了,取而代之的是台湾关系法

还有留言完要签名哪! 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09:46 (UTC)A900040a900040

蒙古国

外蒙古 是一个主权国家,并且在1961年加入联合国, 我们尊重别人的主权和国土完整! 而现在的台湾地区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 现在不是、 以后也不是! 而且在1946年前国民政府也承认了。 只不过在前国民政府退守台湾后,又认为前苏联违反了一协议,所以又不认为蒙古是一主权国家!


台湾是中国一个地区 中华民国还在,台湾不可能独立,更不用说绝大部分中华儿女绝不会答应。“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18日 (五) 13:42 (UTC)”

一个中国

靠,为什么黄薇渟资料上写的国籍是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国呢,难道中华民国不属于中国吗?

留言后请签名。--ScoutT7留言2012年5月21日 (一) 01:05 (UTC)

(※)注意:提醒一下,这里是讨论条目用的地方,不是网络论坛,要讨论两岸议题请将鼠标指向PTT之类的地方,谢谢。—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2年5月21日 (一) 14:07 (UTC)

无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华民国都是中国,不然就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民国宪法—User:初音丿未来 2012年6月3日(日) 22:39(UTC)

中非共和国也是中国111.252.156.213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3:49 (UTC)

一个中国这个言论很明显是当时的两个中国意淫下的结果,或者说他们的决心,但事实是现在有两个中国而且持续了一甲子,其中一个还破百年,或者我们可以说有三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中非共和国 --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2:25 (UTC)

求旧版中华民国国旗

求一个旧版中华民国国旗。--2012年5月25日 (五) 11:10 (UTC)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Great Brightstar对话贡献)于2012年5月25日 (五) 11:10加入。

有必要在两岸关系里 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岸观点 四点意见

  •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  
  • 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 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 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User Talk:初音丿未来) 2012年6月3日22:36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初音丿未来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3日 (日) 14:32加入。

个人认为不需要,可以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下面。YUDA ! 2012年6月3日 (日) 15:37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Iamyuda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3日 (日) 15:37加入。

  • 作为当时双方 有必要把双方的观点说明 并不是偏向哪一方,楼上的观点有个人色彩 有失中立。(User Talk:初音丿未来)2012年6月4日(一) 17:01(UTC)
  • 查阅 维基 台湾人口

台湾人口共23,245,018人(2012年4月统计),人口总增加率为2.5‰,人口组成以汉族为主,占总人口98%。若依据移居来台的时间先后,可以粗分为四大族群,依序为最早来台的台湾原住民族、同时来台的闽南人客家人、战后来台的外省人。而台湾人与东南亚国家人民通婚(大部分是台湾男性和东南亚女性通婚)日益增加,亦有所谓的第五大族群(新住民)的出现。(User Talk:初音丿未来)2012年6月4日(一) 17:10(UTC)

有趣啦,就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观点了,出现在中华民国的条目岂不怪哉?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四点声明不需要出现在这里。大可以自己开部落格撰文宣传。YUDA ! 2012年6月4日 (一) 10:30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Iamyuda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4日 (一) 10:30加入。


先生,这里是中华民国的条目,我不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观点如何,我只想知道中华民国,也就是广为世人认知的台湾,对两岸关系的看法是什么。这没有“当事双方”的问题。两岸关系自成条目,欢迎你去那里把你所谓当事双方的观点写清楚。YUDA ! 2012年6月4日 (一) 14:36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Iamyuda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4日 (一) 14:37加入。

  • 有必要对当事双方的观点进行简单 不加评论描述, 详细描述可以在两岸关系出现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描述都不应该出现在中华民国条目里(User Talk:初音丿未来)2012年6月5日(二) 12:30(UTC)

如果你想用这种二分法把一切都切成两半我当然没意见,但事情绝对没那么单纯。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间确实经历过历史互动,这个写进中华民国条目并无不妥。至于只是阐述观点,或只是硬要把另一方的立场表述出来的言词我就觉得免了(毕竟有专门条目在详尽说明两造观点)。我再次强调,本篇着重的是介绍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有互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要记载当然可以。若仅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观点叙述,我认为没必要。那个四点声明在中华民国境内事实上也没起什么重大效果。YUDA ! 2012年6月5日 (二) 04:47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Iamyuda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5日 (二) 04:47加入。

  • 不能因为四点声明在中华民国境内事实上也没起什么重大效果,而不简单描述 , 那么请删除 两岸不是历史互动的部分,

如政治分类 里 在另外一方面,其成果却因为可能影响中国大陆现有一党专政体制至巨,而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乐见

再如 两岸关系分类里 中华民国政治体系为多党自由民主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体系为一党专政制。等等描述删去。(User Talk:初音丿未来)2012年6月5日(二) 13:12(UTC)

并没有人说只能写历史互动有关的内容,而且你举的那两段叙述,我认为第一个是对中华民国政治体制的描述、第二个则是两岸根本上的差异,因此写入条目并无不妥。--ScoutT7留言2012年6月5日 (二) 08:25 (UTC)

  • 并没有人说只能写历史互动有关的内容,那么为了体现两岸观点的差异有必要对 四点意见进行简单不加个人色彩地描述,在两岸关系里加入四件意见则可以体现两岸观点的差异,因此写入条目并无不妥。为了体现两岸差异,我建议添加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容(User Talk:初音丿未来)2012年6月5日(二)17:08(UTC)

我个人认为这些内容在海峡两岸关系中呈现即可,因为双方的领导人对于两岸关系之言论相当多(可参考海峡两岸相关主题列表#相关言论),若列出则使条目显得繁杂,所以应于两岸关系之专门条目中配合时代的变迁叙述。

另外请不要编辑他人的留言,这样很容易使人感到被冒犯。--ScoutT7留言2012年6月5日 (二) 14:51 (UTC)

至少要简单描述四点意见 来体现两岸观点不同 就像简单描述中华民国各届总统观点一样(User Talk:初音丿未来)2012年6月5日(二)23:23(UTC)

看来又是断章取义,我什么时候说过只能写“历史”互动?“和中华民国有‘互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要记载当然可以。”你可以回去看看我说的话。你说的四点声明跟中华民国一点互动关系都没有,纯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方的论调,又何须记于中华民国条目?如果还只是这种层次的论辩,恕不再回应。YUDA ! 2012年6月6日 (三) 12:30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Iamyuda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6日 (三) 12:32加入。

  • 你观念不清,双方观点不同应该放在一中各表九二共识之下呈现,“中华民国的两岸关系”怎会需要?---2012年7月20日 (五) 07:23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04.28.17对话)于2012年7月20日 (五) 07:23加入。

什么两岸不两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本身就是两个国家,你去和中国人讨论台湾主权问题岂不是侵犯了台湾主权?—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1.234.228.123对话)于2013年4月4日 (四) 03:47加入。

通称

把台湾完全等同于中华民国,那是外国人的认知错误,我们没有必要跟进。—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2年8月5日 (日) 06:43 (UTC)


英文条目讨论页

我在英文条目的讨论页开始了新一轮关于中华民国重定向到台湾的讨论,我认为先前推翻多年以来的共识没有得到应该的讨论,请各位有兴趣的话前往英文条目讨论页参加讨论。--Sumple (Talk) 2013年2月19日 (二) 19:23 (UTC)

求一个旧版中华民国国旗。--2012年5月25日 (五) 11:10 (UTC) 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是一个中国 这不取决于国民党政府,因为中华民国参政党民进党从未承认一个中国,而国民党则坚持一个中国(国民党的号叫中国国民党)所以这个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区有些人认为一个中国指的是一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实上,这是不成立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从中共十七大以来从未发表声明称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而是以中国取而代之。 另外,我认为维基这种网站应该持中立态度 不能偏袒两个中国,也不能偏袒一个中国论..

欢迎大家提供意见

现在有两个台湾相关的讨论正在进行:

1.“台湾出身份类的提删建议
2.“台湾是否应该被视为一个国家?

这些讨论都需要维基人的共识,欢迎大家提供意见。--章安德鲁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49 (UTC)

忠言逆耳

内文中有不少缺乏来源、非中立、地域中心之言论,望速修改之,以免遭人抓住把柄提请取消特色评选。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4月5日 (五) 13:49 (UTC)

-------LtdccbaJasonLin2013年4月7日 (日) 06:29 (UTC)

外蒙古独立,已经被承认

图“中华民国法理行政区划及领土争议”中仍然将蒙古作为中华民国主张,实为不妥。按照民国35年的宪法制定公布结果,已经承认了它的独立。并且到现在也未见有文献显示中华民国政府未承认或是主张蒙古地区,而且蒙古作为主权国家在联合国也获得了承认。对于这种历史性的主张,应当加上时间描述,用以明确其所表达意义的具体时间。五残兲鼂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1:03 (UTC)

建议将这种有政治争议的条目保护

有政治争议的条目,必然会有带有不同政治倾向的人来不断修改以符合自己的政治立场,但是这违背了维基百科中立客观的原则,这种类似的条目应该由有特定权限的人来编辑,并保证客观公正,以免对查阅该条目的人有政治思想灌输嫌疑。--Dreamingxk89留言2013年4月27日 (六) 16:32 (UTC)

其实这里经常有回退.....LtdccbaJasonLin2013年6月10日 (一) 13:50 (UTC)

求关注讨论

最近Sykfiler发起了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中华民国条目的历史部分的合理长度,请关注。—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朝鲜的轮子对话贡献)于2013年7月15日 (一) 17:22加入。

中华民国条目的历史部分的合理长度

目前仅仅中华民国条目的历史部分就超过维基百科:条目大小建议的保持读者耐性的条目大小。考虑到中华民国不仅仅有历史,还有其他方面的主题(在谷歌书目中,中华民国相关的书有两千三百万,但是和中华民国历史有关的只有不到两百万),我认为目前历史章节有严重的不当比重问题。另外,地理、政治等章节大段复制自子条目而无筛选,也造成中立问题。要是综合性条目都这么写的话,还不如用模板好维护些,至少编辑只用编辑一次。--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9日 (二) 16:59 (UTC)

好像我们有mw:Extension:Labeled Section Transclusion了。Liangent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18:02 (UTC)
此议题不是只有条目储存长度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版面长度及读者的忍受度,因此不建议如此作法。--Kolyma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05:01 (UTC)
我们还有主条目这个模板。问题是民国史的细节和民国史、民国两个主题有远近的不同(民国地理的细节也类似),在选择介绍深度的时候完全没有显示这一点,大段的子条目内容不加概括就原封不动地被搬到主条目,让人怀疑编者有考虑过内容是否符合维基百科:内容相关性。如果按照搜索结果里面的各个子主题出现的频率判断读者对各个主题的感兴趣程度,十个读者中有九个要至少先翻八页(这是在我的22寸显示器上的数据)才能够看到感兴趣的政治、外交等内容。虽然不是每个条目都需要像维基百科:完美条目那样言简意赅,但是编者应该让读者自行选择阅读深度。不是每个读者都是历史或者地理爱好者,如果目的是让用户去看主条目,应该把对应章节做得引人入胜,让人看了有兴趣去点主条目,而不是强迫人看事无巨细的内容。举个例子,一个学校列表的条目链接到这里,一个学生看了想查全省的教育情况,需要翻20页才能看到教育的内容。-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0日 (三) 01:11 (UTC)
……改成这样已经不叫言简意赅了吧。--KOKUYO留言
中华民国的历史按照中央政权更迭与地理政治情势,可划分为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1928年;俗称“民国初年”,含建国初期的两次临时政府)、国民政府时期(1928年-1949年;含1947年行宪至中华民国政府撤退台湾前之时期)与台湾时期(1949年-迄今)三部分;其中,台湾时期可细分为戒严时期(1949年-1987年)与民主化时期(1987年-迄今)。

清朝宣统三年八月十九(公元1911年10月10日),革命党人成功发动辛亥革命。隔年(公元1912年)阳历元旦,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注 15],中华民国在同年继承清朝国祚,因而被世界各国长期认可为中国的代表;其于1912年至1949年间统治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外蒙古、新疆、西藏等边地控制不深),并在1945年起统治台湾。建国初期由军阀势力为首的北洋政府所领政,至1928年北伐结束后被中国国民党建立的国民政府取代,实施以党领政的训政体制,国家建设逐渐开展;但在1937年与日本全面爆发战争,乃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环。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华民国政府应各界要求在1947年正式颁布宪法、实施宪政,但同时间与中国共产党全面爆发内战且节节失利,后于1949年底迁往台湾,失去中国大陆领土的统治权,形成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相隔台湾海峡两岸分治的局面。

中华民国退守台澎金马后,在两岸持续对峙之下,持续执政的中国国民党一方面以实施戒严长期施行威权统治,使人权受到损害,被称为“白色恐怖”,另一方面以台湾为“复兴基地”,在台湾大力发展经济建设,使台湾的经济快速发展。1971年,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国际地位转趋低落;之后在1970年代后期,以台湾本土派人士为首的党外运动不断要求重新实施宪政。在冷战渐趋缓和之下,中华民国在1987年解严,并从1980年代后期起实施一连串的民主化改革,国家体制遂渐与台湾社会相融合,更在2000年实现第一次政党轮替;除此之外,与中国大陆的非官方交流也在解严后逐渐恢复。现今的中华民国于国际间常因地理位置或政治因素而通称为“台湾”或“中华台北”,以经济成就与民主改革闻名于世[参 38][参 39]。
假如写作目的是让大部分读者有耐性读的话,按照维基百科:条目大小的建议,条目长度应压缩至(目测)当前长度的七分之一。如果按照谷歌书目对主题的选择来决定各个主题之间的比重,历史在文章中的篇幅比重应降至目前篇幅比重的三分之一。乘起来,历史章节的篇幅应该压缩至目前的二十一分之一,当然会看起来删节很大。另外,历史内容并不是只有历史章节才应该有,军事、经济、政治都有历史性内容,一个事件并不因为仅仅在以前发生就应该写在历史章节。--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0日 (三) 13:46 (UTC)
建议标准不宜太严,可参考维基百科:条目大小#条目长度的衡量规则:“> 100 KB 肯定需要拆分,除极个别的例外”。中华民国当前条目长度是153KB(使用“搜寻”指令),的确超过此一标准,但没那么严重。建议先讨论:该条目是否属于“极个别的例外”?如果共识是该瘦身,也应该全盘考量各章节分量的配置,再决定如何删减。直接跳入某一章节的检讨,并不是好的作法。另外,敏感度这么高的条目,要大幅删减内容前,建议先在讨论页征求意见。-Kolyma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04:56 (UTC)
讨论页已经有很多人抱怨过了。假如按照条目大小里面估计的每30K需要20分钟的阅读速度,阅读完全文需要近两小时。即使将青少年读者排除在外,这也大大超出了一般成年人的注意力持续时间。子条目的内容在主条目用同样的篇幅介绍,是强迫用户去看细节。比如我为什么要在中华民国条目看到诸如疆域四极的内容?为什么要在首都的章节部分看到金圆券发行?编者没有说,而是假定读者会在细节重要性上对自己有同样的评估。问题是,没有两个人的价值观是一样的。在重要性上允许进行原创研究,不用和主题直接相关的来源来佐证细节对主题的重要性,结果就是这样的编辑战。读者可不会在乎你的自我感觉,重要性不足的内容,你写得再多,人家只会觉得你跑题,本来写民国的跑题到民国史然后跑题到民国地理,这个国家是以自己的历史和地理而闻名么?判断搜索引擎靠不靠谱,是看内容是不是用户最期待的,判断维基百科的内容也是一样。上你觉得比较靠谱一点的搜索引擎搜中华民国看看,前几页里有几个网站和历史地理有关?
对于网页维护者来说,在两个地方维护一样的内容也是增加了无谓的工作量。如果两个条目有一样的内容,而且内容有关注度,应该把内容抽出来专文介绍,而在原处用主条目模板,这样内容小变动的时候只需编辑一个页面,只在有重大变动的时候才去更新其他页面。至于像这样用了主条目模板而不按模板页的说明遵守摘要格式的内容,实在没有什么话好说了,只有开删。--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18:20 (UTC)
但很明显地你这样开杀是不行的,多多看其他国家条目怎么写比较实在。--KOKUYO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21:07 (UTC)
你的意思是参考别的条目如何选材和分配篇幅?重要性是相对于上下文内的其他内容的,换一个上下文就要重新估计,不能说漫画对日本重要或者足球对巴西重要所以这些在民国的上下文要介绍,或者对第1984年奥运会重要的某个项目的冠军就自然在奥运会这个条目的上下文中有重要性需要提到。我反对的是用在原文内容样的篇幅这种比重估计方式。中立方针是这么说的:不合理的比重会有多种出现方式,包括且不限于:描述的深度、文字的数量、布局的突出以及陈述的并列。我认为对一个章节的介绍超出一个正常条目的大小限制,以及篇幅分配远远大于这个性质在可靠来源中的比例,构成不当比重。--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3日 (六) 16:21 (UTC)
我也只建议先把方针基础搞好: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关于维基百科:条目大小等尚未共识的指引--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7月11日 (四) 22:07 (UTC)
维基百科的优良条目、特色条目、完美条目的标准不是方针,所以我们编辑的时候不能朝这个方向努力?--Skyfiler留言2013年7月13日 (六) 16:21 (UTC)
“能不能”的唯一标准就是能不能辩得过人家。没人管最好,要真要辩论的话还是工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吧。要不然,让人家认为某方针是“一个从未达成共识的、落后于时代的不知什么东西。”再不管它、各行其是,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7月14日 (日) 00:17 (UTC)


中华民国地图又被改成"秋海棠"了?

维基百科的方针似乎应该是以事实为主体吧..... 8/25之前用的地图才符合事实不是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04.22.66对话)于2013年8月25日 (日) 19:59加入。

  • 秋海棠早没了。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新闻稿表示“民国35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为我政府所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固有之疆域’。”。而且每个国家都是放实际控制。--Outlookxp留言2013年8月26日 (一) 05:07 (UTC)

关于中华民国现存的"省"

中华民国照目前的宪法架构来说,应该是没有省这级"行政区"了 省这个架构应该只是直属于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下的派出机构. 它不再是公法人,也不具有自治单位的任何机能. 为了使百科的使用者能更加清楚的理解这个差别,是否可以考虑增补部分相关说明?

本条目说中华民国最大城市是新北市,有争议

本条目说中华民国最大城市是新北市,但新北市面积仅仅2,052平方公里,而高雄市面积达2,9472平方公里,所以中华民国最大城市应该或应当是高雄市而不是新北市高雄市面积比新北市面积大,新北市何来最大?

社会一节的传媒需要整理

通讯社

行政院新闻局统计,截至2007年9月止,台湾有1,260家通讯社[社会一节的传媒需要整理 1]。大多数集中在台北,规模不大,报导以经济金融股市等主题为主。

电视

目前台湾的电视普及率接近100%,有线电视的普及率也相当高,达85.2%(据交通部电信总局公布2004年调查资料)[社会一节的传媒需要整理 2]

1993年中华民国政府通过《有线广播电视法》来管理台湾快速激增的有线电视系统。1999年2月,该法修正版(更名为《卫星广播电视法》)公布,开放外国公司营运有线电视,防止有线电视的垄断性发展。至2004年止,台湾共有60家本国公司和19家外国公司提供93个和42个卫星频道。

2005年中,台湾共有63个有线电视系统。由于便宜的费率(一般约560新台币/月)与无线电视节目内容的贫乏,有线电视在台湾相当普遍。频道大多数以国语闽南语播出,少数为日语英语发音。服务特定族群的客家电视台原住民族电视台2005年也已经开播。绝大多数的频道都是原文发音配上中文字幕。可看的频道在不同的地区有些微的不同,以下的频道是大多数地区都可以看到的。

(依笔划数多寡排列)

无线电视频道

上述六家媒体为台湾地区的无线电视频道

其他所属台湾公广集团的媒体


有线电视频道

其他电视频道

  • 壹电视(Next TV) - 属壹传媒电视广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中华民国政府目前正在推行使用数字电视服务,这个服务是经由机上盒所提供,并提供更多可看的频道。另外,虽政府已经宣示在2012年6月30日时,收回所有类比电视频道使用权,改为全数字信号播放。但现因接收率不高,暂不此行。

无线电广播

1993年,台湾只有33家广播公司,今天台湾有178家有注册的广播电台(截至2007年9月止)[社会一节的传媒需要整理 1]。如果加上未合法化的“地下电台”,台湾广播电台的密度,无论是AM调幅还是FM调频,皆相当惊人。脱口秀流行音乐、新闻评论、叩应等类型的节目皆受到欢迎。

(下面列出拥有联播网络,或知名度较高的电台)
频率涵盖全国的电台
中功率电台

报纸

报禁1988年刚解除时,台湾地区只有31家报纸;今天则成长到2,273家报纸(截至2007年9月止)[社会一节的传媒需要整理 1],其中包含超过30家全国性报纸与数百家地方性报纸。报纸的选择很广,含盖了大多数不同的政治观点。

1. 全国性发行、规模较大的报纸:

2. 台湾主要的英文报纸:

3. 于全台各大车站免费发送的报纸:

  • U paper - 由台北捷运与联合报系合作发行,2007年4月起开始于北捷各车站发送
  • 爽报 - 属香港壹传媒,主要于台北捷运、高雄捷运台铁车站发送

杂志期刊

1988年时,台湾只有约3,400家杂志,杂志出版业共计7,088家(截至2010年7月底止)[社会一节的传媒需要整理 3]。杂志的种类非常多元化,包括商业、政治、娱乐、英文、生活时尚、电脑、健康、烹饪、汽车、女性、教育和旅游等各类型杂志。


互联网

互联网是最新的资讯媒介。台湾是目前互联网最普及的地区之一。2005年时有1380万网络使用者(总人口约2290万)。2003年宽频普及率为13.35%,全球排名第5,次于韩国香港加拿大冰岛[社会一节的传媒需要整理 4]。 2011年3月4日止,上网人口1695万,其中使用宽频网络人数为1435万,宽频使用普及率为70.58%。

引用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ason22对话贡献)于2013年9月20日 (五) 04:49加入。

2013年9月20日 (五) 07:15‎、07:34两版本完整编辑摘要

  1. 被称为台湾不可能是因为位置,而是因为主要领土。位置在东亚与东南亚交界,太平洋西边,中国大陆东南,加上经纬度,没有一点跟“台湾”有关。
  2. 列举领土时,我认为地理全名较佳。
  3. 将名称“台湾”内部链接至中华民国在台湾,显然缺乏关联性。--Towatw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07: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