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伟
冯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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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湖东道副使 | |
籍贯 | 浙江湖州府长兴县 |
字号 | 字晋卿,号宗鲁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亲属 | (孙)冯美玉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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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伟(16世纪—17世纪),字晋卿,号宗鲁,浙江湖州府长兴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顺天乡试第二名举人[2][3],次年(1595年)联捷进士,获授大理寺评事,执法公正不避权贵,转为刑部主事,多次平反冤狱。外任河间知府,任内曾捐出俸禄赈灾和开垦荒地,府内居民为其建立专祠,又拒绝阉党暗中支持。历任岭表道、东莱道,升江西湖东道副使,在各地都有善政,不久致仕回乡,卒祀乡贤祠[1]。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长兴县志》·卷二十·选举
- 同治《长兴县志》·卷二十三上·人物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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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叶炜 |
明朝直隶河间府知府 万历年间-1606年 |
继任: 李维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