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如皋
项如皋(17世纪—17世纪),字孟凯,号几石,南直隶宁国府太平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项如皋个性刚介,喜欢交游,博学有名声,崇祯九年(1636年)中举人,十三年(1640年)赐特用出身[2],获授刑部福建司主事、十四年升工部都水员外郎、十五年再擢工部都水司郎中,同年卒于任。
任职刑部主事时,剖决明敏,保护善人,奏覆称旨,曾释放未决案件中贺鼎、胡周鼒、方孔炤、解学龙、虎大威等二百八十七人;黄道周忤逆崇祯帝,解学龙等人请他上疏救助,他写下疏草呈上令三堂咋舌,他坚持说:“如果圣怒不测,由我担当。”不久黄道周获释,项如皋随即去世,由雷𬙂祚、刘理顺治丧,其行李中只得银五两、敝衣一袭、书数卷,因此集资殓葬。同僚都水司管河郎中锺奇出差高邮,送其棺木返乡。
项如皋生前有诗:“天上法轮从地转,人闲孽债亦予辜”[1]。
钱海岳《南明史》则称他在隆武年间仍在世,在隆武朝廷担任工部都水司员外郎、郎中,应是误载[3]。
家族
祖父项陛,岁贡、乐陵知县,
引用
- ^ 1.0 1.1 嘉庆[安徽]《太平县志·卷六》:项如皋,字孟凯,号几石,履斋嫡孙,刚介耐贫,喜交游博学有时誉,习制举业务,从性地寻源本故,语出往往见血;诚刻意脩行、诚笃薪水,不充志、不刻素、不出入公府,然遇事当言辄正襟,言之利弊划然。崇贞丙子膺乡荐,越五年庚辰以特用授北刑部福建司主事,剖决明敏,尤保护善类,尝奏覆称旨,出滞狱贺鼎、胡周鼒、方孔昭、解学龙、虎大威等二百八十七名武英股大学士;黄道周忤旨,上震怒,解学龙等并以荐与救得罪,如皋撰疏草呈,三堂咋舌,如皋坚请曰:“倘圣怒不测,皋请当之。”疏上道周得释。皋寻卒,雷𬙂祚、刘理顺经纪其丧,检笥中惟银五两、敝衣一袭、书数卷而已,为之醵赙以殓,及同司锺奇出差高邮,乃以其榇归;初皋典禁诗有云:“天上法轮从地转,人闲孽债亦予辜”其度量宏远亦可想见一班云。
- ^ 嘉庆[安徽]《太平县志·卷五》:文甲……明……项如皋 崇祯庚辰,仕刑部主事,见名臣……文科……明……项如皋 崇祯丙子,见文甲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同(周汝玑)时(隆武)工部司官……项如皋,宁国太平人。崇祯十三年特用。自刑部主事历都水员外郎、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