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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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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毓(183年—257年),字子家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三国时代曹魏政治人物。东汉末年名臣卢植的第四子[1]

生平

早年生活

卢毓十岁时失去父亲,当时正值东汉末年战乱频仍的乱局,二位兄长都因战乱而死;当时因为袁绍公孙瓒多次交战,幽州冀州地区都有饥荒,卢毓于是照顾哥哥的妻子和儿子,以学行见称。长大后,五官中郎将曹丕召见并任命他署门下赋曹。其后获崔琰推荐为冀州主簿

重行秩序

当时久经战乱,法令秩序建立不久,仍有很多逃兵;于是逃兵会遭到严厉惩罚,妻儿也会受连坐。当时有一些逃兵的妻子,才到夫家数天而未见丈夫,但丈夫却逃亡了,大理依处罚逃兵遗属的办法上奏要处她死刑。卢毓引《诗经》、《礼记》等经典陈述妻子未见丈夫,未成妇;并驳斥大理当她们是已完婚妇人那样判刑,判罚过重,认为可以处以较轻刑罚,毋须处死。曹操见此十分欣赏,任命他为丞相法曹议令史,后转任西曹议令史。

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封魏公,建魏国,卢毓升任吏部郎。后曹丕称帝,任黄门侍郎,后又先后出任济阴相和梁郡谯郡太守。可是他其后因见曹丕故县谯郡土地贫瘠,百姓穷困,上表请将之前徙居谯郡屯田的人民迁到梁国肥沃的土地上,但却因为失去曹丕充实故乡的本意而激怒曹丕,被降职为睢阳典农校尉。虽然被贬谪,但都一心帮助人民,后又曾任安平广平太守,亦颇得当地人民爱戴。青龙二年(234年),卢毓任侍中,任内曾对科法律令的修改多次作出争辩,因而得魏明帝曹叡赏识,任命为吏部尚书

选荐贤才

升任吏部尚书后,明帝命卢毓推荐一人取代自己侍中的位置,卢毓先举郑冲,但明帝想找自己未听过的贤才任用,卢毓于是举阮武孙邕,明帝于是选用孙邕。景初元年(237年)司徒陈矫逝世,司徒悬空半年,至次年明帝问卢毓谁可任司徒,卢毓先举一直不肯任官的管宁,但明帝不用,卢毓于是举韩暨崔林常林,后明帝任命韩暨为司徒。卢毓掌选举,标准是先以性格品行,后才考虑他的口才和才智,因为卢毓认为才能是为了行善,若有才但不能行善,有才亦无用,不可视为有才能而被任用。

景初三年(239年),曹叡病逝,太子曹芳继位,由大将军曹爽太尉司马懿辅政;但曹爽后排斥并削夺司马懿权力,又树立党羽,如任命何晏代卢毓典选举事,将卢毓调作尚书仆射。后又迁卢毓为廷尉,而当时司隶校尉毕轨又枉奏免官,卢毓和其他人都指责毕轨的行为,于是曹爽又迁卢毓为光禄勋正始十年(249年)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族灭曹爽。司马懿任命卢毓行司隶校尉。后复任吏部尚书,加奉车都尉,封高乐亭侯。后转任尚书仆射,典选举事,加光禄大夫正元元年(254年),曹髦继位,进封大梁乡侯,又封一子列侯。次年镇东将军毌丘俭等在寿春讨伐司马师,司马师亲自领兵镇压,由卢毓处理后方事务,加侍中。甘露元年(256年)十月,卢毓任司空[2],卢毓辞让给王昶王观王祥但不被允许,又进爵容城侯。次年三月逝世[2],谥成侯

画饼充饥

明帝时,诸葛诞等人并称为四聪,都极有名气,但明帝因为他们浮华而不欣赏,更贬抑不用。有一次中书郎一职出缺,魏明帝就要求卢毓推举人才时要注重真才实学,不要只顾名声,下诏说“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选拔人时不要因为他的名声,名声就好像在地上画饼,其实是不可食用的。)”这是成语“画饼充饥”的典故[3]

子孙

子女

  • 卢藩,卢毓死后嗣侯。
  • 卢浮,卢钦子。
  • 卢皓,卢珽子,西晋尚书。
  • 卢志,卢珽子,西晋尚书。

曾孙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三国志·卷22》,出自陈寿三国志

参考文献

引用

  1. ^ 《三国志注·卷二十二·魏书二十二·桓二陈徐卫卢传第二十二》:续汉书曰:植字子干。少事马融,与郑玄同门相友。植刚毅有大节,常喟然有济世之志,不苟合取容,不应州郡命召。建宁中,征博士,出补九江太守,以病去官。作尚书章句、礼记解诂。稍迁侍中、尚书。张角起,以植为北中郎将征角,失利抵罪。顷之,复以为尚书。张让劫少帝奔小平津,植手剑责数让等,让等皆放兵,垂泣谢罪,遂自杀。董卓议欲废帝,众莫敢对,植独正言,语在卓传。植以老病去位,隐居上谷军都山,初平三年卒。太祖北征柳城,过涿郡,令告太守曰:“故北中郎将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乃国之桢干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闾,郑丧子产而仲尼陨涕。孤到此州,嘉其余风。春秋之义,贤者之后,有异于人。敬遣丞掾脩坟墓,并致薄醊,以彰厥德。”植有四子,毓最小。
  2. ^ 2.0 2.1 《三国志·三少帝纪·高贵乡公》:(甘露元年)冬十月,以司空郑冲为司徒,尚书左仆射卢毓为司空。……(二年)三月,司空卢毓薨
  3. ^ 本传原文:(明帝)诏曰:“得其人与否,在卢生耳。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毓对曰:“名不足以致异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后有名,非所当疾也。愚臣既不足以识异人,又主者正以循名案常为职,但当有以验其后。故古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今考绩之法废,而以毁誉相进退,故真伪浑杂,虚实相蒙。”帝纳其言,即诏作考课法。

来源

参见

前任:
郑冲
曹魏司空
256年-257年
继任:
诸葛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