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龄
王与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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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文选司郎中 | |
籍贯 | 山西平阳府乡宁县 |
字号 | 字受甫、寿夫,号湛泉 |
出生 | 正德戊辰七月初五日 |
逝世 | 嘉靖甲子十一月壬戌 |
配偶 | 娶高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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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与龄(1508年—1564年),字受甫、寿夫,号湛泉[1],山西平阳府吉州乡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三甲177名进士,十年授苏州府推官,十三年擢升户部湖广司主事,调吏部验封司,历考功司、文选司,十五年升稽勋司员外郎,十六年归省,寻丁父忧。十九年服除,复原职。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升吏部文选司郎中。当时大学士翟銮为礼部主事张惟一求官吏部,严嵩为监生钱可教求官东阳县知县,俱书抵到王与龄处。王与龄与员外郎吴伯亨,主事李大魁、周𫓧,一同告诉尚书许赞,并呈奏疏。当时嘉靖帝器重严嵩,于是指责许赞,并除名王与龄,吴伯亨等人外调。给事中周怡论救,被廷杖系狱。御史徐宗鲁等进言,皆被夺俸禄。自此,各司官员以王与龄为戒,不再敢与严嵩对抗[2]。王与龄被罢免后,归乡自得,当地人称赞他与韩文、陶琰、张润为“平阳四贤”。家居二十余年后去世[3]。
家族
曾祖王睿;祖父王文,承德郎、彰德府通判;父王爵,蓟州知州。前母阎氏,赠安人;母李氏。重庆下。兄王延龄、王培龄(同科进士),弟王永龄。
参考
-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上册 ,63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王与龄,字受甫,乡宁人。嘉靖八年进士。授苏州推官。入为户部主事,调吏部,进员外郎。二十一年迁文选郎中。澄清铨叙,所推荐皆廉静老成。大学士翟銮为礼部主事张惟一求吏部,严嵩为监生钱可教求东阳知县,俱书抵与龄。与龄偕员外郎吴伯亨,主事李大魁、周𫓧,白之尚书许赞,具疏以闻。言:“平时请属甚多。臣等违抗,积罪如山。非圣明覆庇,则二权奸主于中,群鹰犬和于外,臣等不为前选郎王喜宾之斥,得为近日御史谢瑜之罢,幸矣。”疏入,銮言惟一资望应迁。嵩抵无致书事,请逮可教讯治,因言:“圣明日览奏章,革弊釐奸悉宸断。而赞等妄意臣辈为之,借以修怨。然赞柔良,第受制所属耳。”帝方信嵩,又见疏中引嘉宾、瑜事,遂发怒。切责赞,除与龄名,伯亨等俱调外。给事中周怡论之,廷杖系狱。御史徐宗鲁等亦以为言,皆夺俸。自是,诸司以与龄为戒,无复敢与嵩抗。”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与龄既罢,锦衣遣使侦其装,襆被外无长物,称叹而去。里居,角巾躬稼圃,翛然自得。郡人为作平阳四贤诗美之。四贤者,尚书韩文、陶琰、张润及与龄也。越二十余年,卒。”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国朝献征录·卷之二十六》,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七》,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