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
王九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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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郎中 | |
籍贯 | 陕西西安府鄠县 |
字号 | 字敬夫,号渼陂 |
出生 | 成化四年(1468年) 陕西西安府鄠县 |
逝世 | 嘉靖三十年(1551年) 陕西西安府鄠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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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九思(1468年—1551年),字敬夫,号渼陂,陕西西安府鄠县人,明朝官员、文学家、戏曲家,明朝文坛前七子之一。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陕西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九年(1496年)丙辰科进士[1][2]。由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正德初年,谄附刘瑾,调吏部主事,升郎中。刘瑾被诛后,降为寿州同知。不久又被追论,勒令致仕[3]。
著作
擅长弹词,工于词曲,与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等并称“前七子”。著有杂剧《沽酒游春》、《中山狼》及散曲《碧山乐府》,诗文集《渼陂集》等。
家族
曾祖王琰,知县;祖父王铉,遇例冠带;父王儒,府学教授。母刘氏,封孺人[4]。弟王九叙(弘治十七年举人、贡士)、王九皋(义官)、王九峯(正德三年进士)。子王瀛,正德八年举人,历官罗江县知县、顺天府通判。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王九思,字敬夫,鄠人。弘治九年进士。由庶吉士授检讨。寻调吏部,至郎中,亦以瑾党谪寿州同知。复被论,勒致仕。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国朝献征录·卷之二十二》,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