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自得(?—17世纪),字行素,号肖鹏,直隶凤阳府泗州直隶州盱眙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潘自得于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成进士,选授工部主事,转兵部车驾司主事。
弘光时,改武选司主事,升职方司员外郎,和朱芾煌、吴国琦、刘若宜、姜一学、徐天麟、周祚新、张印中、吴亮明、王健、贺燕征、黄衷赤、张大赓、张延祚、姚孙棐、金邦柱、黄泰来、黄锺斗、李长似、张拱端、徐肇森、荆廷实、许士健、刘星耀、陈璧、董念陛共事[1]。他个性孝顺,为生病的母亲跪煎药汤,又甘于淡泊,不愿意干谒,以廉洁著名[2]。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兵部先后司官之可纪者,为朱芾煌、吴国琦、刘若宜、徐天麟、姜一学、周祚新、张印中、吴亮明、潘自得、王健、贺燕征、黄衷赤、张大赓、张延祚、姚孙棐、金邦柱、黄泰来、黄锺斗、李长似、张拱端、徐肇森、荆廷实、许士健、刘星耀、陈璧、董念陛云。……自得,字行素,盱眙人。崇祯十年进士。武选主事、职方员外郎。担泊不干人。
- ^ 乾隆《盱眙县志·卷十七》:潘自得,字行素,号肖鹏。天启丁卯举人,崇祯丁丑进士,任工部主事,转兵部车驾主事。公性纯孝,母病跪煎汤药。性甘淡泊,耻干谒,洁清著称。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乾隆《盱眙县志》·卷十七
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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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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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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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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