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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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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九經(?—17世紀),敏一浙江紹興府山陰縣[1],一作會稽縣[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唐九經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順天鄉試第一百二十一名舉人[3][4],到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長洲知縣,有惠政名聲;之後任職淮安推官,負責監督藩鎮軍事。隆武年間他擔任天興督學御史,和林必達主持天興鄉試[2]清朝時御史王應昌以督學八閩推薦唐九經,他推辭不赴任;同年饑荒,他倡議賑災,救活不少人命。他同時擅長書畫,所畫的師子林藏石小楷,世人爭相收藏[1]

引用

  1. ^ 1.0 1.1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唐九經,字敏一,崇禎丁丑進士,知長洲縣,有惠政。擢淮州【安】府推官,監藩鎮軍事。御史王應昌以督學八閩薦九經,九經辭不赴。會歲大祲,倡議施賑,存活甚眾。工書,所勒師子林藏石小楷,世爭寶之。 舊志隱逸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林必達)代唐九經為天興督學御史,同考天興鄉試……九經,字敏一,會稽人。崇禎十年進士。授長洲知縣,轉淮安推官、監軍,遷天興督學御史。
  3. ^ 明崇禎刻本《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
  4.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選舉一》:唐九經 順天中式……以上(天啟)四年甲子科(舉人)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選舉一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
官衔
前任:
涂必泓
明朝長洲縣知縣
1637年-1638年
繼任:
葉承光
前任:
郭承汾
明朝 / 南明淮安府推官
崇禎-弘光年間
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