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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戬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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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戬谷(?—17世纪),子禧器车浙江湖州府德清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沈戬谷是马世奇的门生,在天启元年(1621年)于蔡懋德房下中举人[2]崇祯七年(1634年)获文震孟取录为会试副榜,任于潜教谕[3],十年(1637年)成进士,获授枣强知县。当时正值饥荒,他捐出俸禄买米煮粥赈灾,发现冤狱后立刻平反;之后入朝担任刑部主事,年多后外任庐州知府,到十七年(1644年)因病南归。很快李自成攻陷北京,沈戬谷淡泊名利,不再出门独力著书,隆武二年(1646年)改名沈𫍲,自号渚椒子[1][4]

他的族弟沈中阶,字上襄,崇祯十五年举人,研究性理,不仕清朝[1]

引用

  1. ^ 1.0 1.1 1.2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时嘉湖属遗臣:……德清则沈戬谷,字子禧,崇祯十年进士。历枣强知县、刑部江西司主事,出为庐州知府,国变未赴,归里著书。族弟中阶,字上襄,崇祯十五年举与乡,专研性理,不仕。
  2.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选举表》:天启元年辛酉(举人)……沈戬谷 详进士
  3. ^ 康熙《德清县志·卷七》:沈戬谷 号器车,少负儁才,苦节白厉,明万历辛酉为杭理蔡忠襄所拔士,崇祯甲戌会试以文文肃所录副榜,授于潜教,至则复苏文忠绿筠轩址构室三楹,日与诸生讲学孜业其中,潜州文行丕变实始振起之,丁丑成进士……
  4.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传 政绩二》:沈戬谷,字子禧,号器车,德清人,崇祯十年进士。出马文忠公世奇之门,知枣强县,值岁祲㪷谷溢千钱,捐俸设糜赈济,全活万计。善察冤狱,多平反,入为刑部主事,岁余陞庐州知府,甲申春舆疾南归。会国变遂闭门谢客,肆力群籍手自辑录,著书百余。自丙戌更名𫍲,自号渚椒子,尝自谓:“生不媚人,不挤人。”恬澹无竞,其素性也。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
  • 康熙《德清县志》·卷七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选举表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传 政绩二
官衔
前任:
沈在宥
明朝於潜县教谕
1634年-1637年
继任:
卢嗣储
前任:
冷孟銋
明朝枣强县知县
1639年-1642年
继任:
鲁宗庇
前任:
谭元方
明朝庐州府知府
崇祯年间-1644年
继任:
郭翼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