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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鉴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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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鉴燎(1955年11月),广东省广州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贪腐官员。原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

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经济师[1]。1991年起,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天河区副区长[2]。1998年3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区长,同年8月任天河区委书记。2002年后,出任广州市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广州市政协副主席。2011年12月后,任广州增城市委书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2年1月11日,当选广州市副市长[1]

2013年12月19日被调查,2014年7月11日广东省纪委正式宣布,曹鉴燎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和增城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大约2.7亿人民币),与11名女性通奸。[1][3][4]2017年4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曹鉴燎受贿超800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曹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2][5]。2017年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曹鉴燎受贿上诉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曝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与11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 网易. 2014-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5). 
  2. ^ 2.0 2.1 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一审被判无期 当庭表示不服. 人民网. [2017-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3). 
  3. ^ 曹鉴燎一审被判无期. 新华网. [2021-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3). 
  4. ^ 广州副市长曹鉴燎落马 涉事村官大多提前出逃. 中华网. 2014-07-12 [2014-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5). 
  5. ^ 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一审被判无期 当庭表示不服. 正义网. 2017-04-15 [2021-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3). 
  6. ^ 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受贿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南方网. [2017-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