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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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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年—?),克纯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灶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统六年(1441年)辛酉科应天乡试第十六名举人,十年(144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二十五名,二甲第十七名进士。授监察御史,因论劾左都御史陈镒王文,谪安福县典史[1],天顺元年(1457年)起为大庾县知县,调新淦县知县,引疾归里,卒于家。

家族

曾祖宋云卿;祖父宋季文;父宋顺[2]。兄宋琦、宋珙,弟宋瑛、宋玚。

注释

  1. ^ 明史·卷177》:林聪,字季聪,宁德人。正统四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景泰元年进都给事中。时方多故,聪慷慨论事,无所讳。中官金英家人犯法,都御史陈镒、王文治之,不罪英。聪率同列劾镒、文畏势从奸,并及御史宋瑮、谢琚,皆下狱。已而复职。聪又言瑮、琚不任风纪,二人竟调外。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统十年乙丑科殿试金榜》)

参考书目

  • (清)张廷玉等,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
  • 李越深:《松江府宋氏家族世系及文学成就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