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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台湾交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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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台湾交往法》
美国国徽
全名鼓励美国与台湾间所有层级互访与其他目的之法律
缩写(通俗)TTA
立法机构第115届美国国会
引用文献
公法美国联邦公法第115–135号
立法历程
Taiwan Travel Act”的各地常用译名
中国大陆与台湾交往法
台湾台湾旅行法
港澳台湾旅行法
新马台湾旅行法[1]

与台湾交往法》(英语:Taiwan Travel Act),是一部美国法律,法案分别由美国众议院美国参议院于2016年9月提出、2017年1月及5月重新提出,在获得参众两院通过后并由总统特朗普于2018年3月16日签署生效[2],旨在促进台湾与美国间的高层级交流。此法是续《与台湾关系法》后,另一部现行与台湾相关的美国国内法

历史

《与台湾交往法》(H.R.6047)最早于2016年9月15日由美国联邦众议员史蒂夫·夏波布莱德·薛曼泰德·波伊提出,法案内容促进美国政府台湾政府间所有层级互访;夏波指出,美国政府应以《与台湾交往法》促进台美所有层级的直接对话,确保双方关系稳定[3][4]中华民国外交部对此一法案表达感谢与欢迎,并强调《与台湾交往法》为美国国会议员的自发性提案,呼吁美国进一步提升双边交流以深化双方关系[5]

在众议院提案后,联邦参议员吉姆·殷荷菲马尔科·鲁比奥也于9月27日提出参议院版本法案(S.3397),鲁比奥指出美国与台湾之间长期缺乏有效沟通,阻碍双边关系发展,透过《与台湾交往法》将促进美国与台湾之间所有层级的互访。[6][7]

然而两项法案最终都未能在第114届美国国会通过。2017年1月13日,在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过境访问旧金山期间,联邦众议员史蒂夫·夏波、布莱德·薛曼、泰德·波伊及外交委员会主席艾德·罗艾斯重新提出法案(H.R.535)[8][9][10][11],而联邦参议员谢罗德·布朗劳勃·梅嫩德斯科里·贾德纳盖瑞·皮特斯、吉姆·殷荷菲及马尔科·鲁比奥也于5月4日跟进众议院重新提出参议院版本法案(S.1051)[12][13][14]

2017年6月15日、10月12日、2018年1月9日,美国联邦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亚太小组、外交委员会、院会陆续通过《与台湾交往法》草案(H.R.535)[15][16][17][18][19]。2018年2月7日及2月28日,美国联邦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院会先后通过该草案[20][21]。通过的草案由美国国会于当地时间3月5日送交白宫待由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若特朗普在不包括星期日的十天内并未签署也未动用否决权,此法案将自动生效。[22]最终,特朗普在期限的最后一天(3月16日)签署此法案而生效,当天下午白宫发出新闻稿宣布此消息。[23][2][24]

内容

《与台湾交往法》的众议院版本(H.R.535)内容规定美国在政策上应该允许所有层级的美国官员前往台湾政府,并与对应的台湾政府官员会面;允许台湾政府官员进入美国[a],并在适当的尊重条件与美国官员——包括国务院国防部以及其他内阁机构官员会面;鼓励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及任何台湾政府在美国成立的机构在美国进行正式活动,并使美国国会成员、联邦及各州政府官员、台湾政府高层官员参与其中,而不再受到限制。[25][4]

参议院版本(S.1051)则大致与众议院版本相似,但明确授权美国政府所有层级官员,包括内阁级国家安全官员、军官和其他行政部门官员可前往台湾与对应的人员会面。以及要求美国国务卿在法律制定后180天内,及其后每180天向参众两院的外交委员会提交报告。[26]

回响

台湾人公共事务会认为《与台湾交往法》是美国国会释出的重要讯息,认为原有的台湾政府与美国间双边沟通模式过时而不足以继续维持区域和平[6];而前中华民国副总统吕秀莲则在美国联邦参议院亚太小组6月15日通过《与台湾交往法》后,表达欢迎与感谢,并指此为“迟来的正义”[27]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美国众议院通过草案后,在推特上表示感谢支持台湾的民主,并表示此法案将有助于更强化台美关系[28]

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东亚研究所所长章念驰则批评《与台湾交往法》“愚蠢”,主张《与台湾交往法》只会更加损害台湾的利益,而且最终也不会通过。[2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坚决反对,认为“有关法案极度违反一个中国政策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确立的原则,干涉中国内政”[30]。中国大陆《环球时报》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键的话说,这条法案是武力统一台湾的好借口[31][32],并宣称美国总统一旦签署或通过该法条将依《反分裂国家法》攻打台湾[32]。在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与台湾交往法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17日深夜答记者时表示:“我们对美方签署‘与台湾交往法案’表示坚决反对,并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正如中方多次指出的,该案有关条款尽管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了严重错误信号。我们对此坚决反对。中方敦促美方纠正错误,停止美台官方往来和提升实质关系,慎重妥善处理涉台问题,以免对中美关系和台海地区和平稳定造成严重损害”[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同日深夜就美方签署“与台湾交往法案”发表谈话,指出中国军队对此坚决反对[33]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则表示,《与台湾交往法》虽不具法律约束力,但严重违反一中原则及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错误信号,给两岸关系造成严重冲击,并警告民进党当局,“挟洋自重”必将引火烧身[34]

相关议题

注释

参考资料

  1. ^ 蔡永伟. 蔡永伟:中美贸易战阴霾难散. 联合早报. 2017-03-29 [2018-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中文(新加坡)). 不仅签署鼓励美台高官互访的《与台湾交往法》并随即派遣数名官员访台.... 
  2. ^ 2.0 2.1 与台湾交往法 特朗普签了16日生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通讯社.2018/3/17
  3. ^ H.R.6047 - Taiwan Travel Act. 美国国会. [2018-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英语). 
  4. ^ 4.0 4.1 张加. 美議員提「台灣旅行法」促進台美所有層級互訪. 联合报. 2016-09-16 [2017-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5. ^ 陈钰馥. 美議員提「台灣旅行法」允台灣高層進五角大廈. 自由时报. 2016-09-16 [2017-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6. ^ 6.0 6.1 廖汉原. 盧比歐提參院版台灣旅行法案. 中央社. 2016-09-28 [2017-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7. ^ S.3397 - Taiwan Travel Act. 美国国会. [2018-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30) (英语). 
  8. ^ H.R.535 - Taiwan Travel Act. 美国国会. [2018-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05) (英语). 
  9. ^ 美眾議員再提《台灣旅行法》 放寬所有層級官員互訪. 自由时报. 2017-01-14 [2017-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10. ^ 张加. 美眾議員再提「台灣旅行法」促美台所有層級官員互訪. 联合报. 2017-01-14 [2017-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11. ^ 杨丽娟. 美众议员再提“台湾旅行法”促美台所有层级官员互访. 联合早报. 2017-01-14 [2017-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12. ^ S.1051 - Taiwan Travel Act. 美国国会. [2018-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6)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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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郭宣含. 美參院一致通過「台灣旅行法」 將交由川普簽署立法. 联合报. 2018-03-01 [2018-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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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川普尚未決定是否簽台灣旅行法 16日可望自動生效. [201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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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Text - S.1051 - 115th Congress (2017-2018): Taiwan Travel Act. 美国国会. [2018-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3)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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