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达科技掏空案
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语:Procomp Informatics, Ltd.)是一间台湾科技公司,由叶素菲1991年创立。2004年6月15日,在新台币29.8亿元公司债违约后,被发现长期从事会计舞弊。
背景
1991年2月25日,叶素菲筹措新台币五百万元之资本额成立“博达科技”,初期员工仅4人,主要从事电脑周边产品之进出口贸易与开发SCSI界面控制卡,并以自有品牌“PROCOMP”行销。
1997年,博达科技获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证期会)通过股票公开发行,并宣布开发出台湾第一片砷化镓微波元件外延片。
1999年12月18日,博达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上市价每股新台币85.5元。
2000年4月,博达股价飙涨至新台币368元,公司市值随之增长成新台币二百五十亿元,登上“股王”宝座;叶素菲也因新台币四十一亿元的身价登上《商业周刊》第673期的“百大科技富豪”第40名。
2002年,博达宣称成功开发出激光二极管磊晶片,宣称获得日本DVD读取头大厂订单。
投资骗局
由于博达有着辉煌的经历,在台湾的电子业在世界逐渐发光发热时,有在SCSI零件持续出货的博达绝对是“看起来有在做事的正派公司”,因为:“博达拥有独步全球的砷化镓生产技术,还是荣获国家磐石奖的国家级优良企业,手上还有满到三年都做不完的订单,而且公司一直都有在出货,各大企业也一直在入股,怎么可能是假的?”
但是,这一切的确都是假的。纵使博达的确曾荣获国家磐石奖,各大企业也的确一直在入股,但是这些全是建立在虚假财报上的假象。砷化镓磊芯片要能使用在国防器材上,其生产难度连美国国防部都尚未研发成功,“以博达所宣称的产能,台湾将会变成世界一等一的军事零件重镇”。
因此,叶素菲制造出一个台湾上市公司史上最大宗、最敢讲、最无视监督机制的投资骗局。
叶素菲的话术逻辑如下:
- 博达荣获国家磐石奖,是世界上生产砷化镓磊芯片最为顶尖的招牌。
- 博达的订单,已经接到连做三年都做不完。
- 光是以博达的既有产能,博达一直都在赚钱,所以前景当然没问题。
- 为了增加产能、赚更多的钱,博达需要增资扩厂。
以上四个要素,无论哪一个都能造成博达是值得投资的理由,更何况是其环环相扣所造出的逻辑远景。
然而,博达虽然能生产砷化镓磊芯片,但生产成本过高,其实并没有市场竞争力。但平均生产成本根本不属会计账目的管辖,而且制程是商业机密;所以有人说有世界上最有竞争力的产能与成本,外界根本没人能提出反证否认。叶素菲宣称订单已经接到三年不停工都做不完,主要的用意是为了防止如果真有客户找上门来订购做越多赔越多的砷化镓磊芯片,博达可以以“产能已满”为由退单;既然订单三年都做不完,那么扩产与获利自然不在话下。
因会计账目里,并不会列载进些什么料,出什么货给什么对象。会计账目只列载花了多少钱在什么地方,从哪赚了多少钱,结算下来是赚或赔多少而已。因此从2000年开始,博达开始“左手卖给右手”(自家人卖货给自家人)伪造虚增应收账款,“对国内销货对象为泉盈公司、凌创公司、学锋公司,海外销货对象则全为虚构的纸上公司:EMPEROR 公司、FARSTREAM 公司、FANSSON 公司、KINGDOM 公司、MARSMAN 公司、DVD 公司、DYNAMIC 公司、LANDWORLD 而连续虚增博达公司之应收账款达16,130,817, 601 元……[1]”,公司完全没有营业收益,日常开销全由公司向市场抛售股票及不断募资举债来补足庞大的资金缺口。
案发
既然博达科技日常开销全由公司向市场抛售股票及不断募资来筹措,那么绝对会有入不敷出的一天。依叶素菲所言,他是遭到出货厂商恶意诈欺,因此造成出货款项无法回收而造成资金问题。她本人是绝对有诚意解决问题以示对股东们的负责,不然若早是预谋敛财的话,她大可早一步卷款避居海外躲避刑责。然而一般认为,叶素菲没有出逃,是因为当时其夫林华德仍在国票金控担任董事长,为了避免连累影响其职业声誉而留下。
- 2004年6月15日,博达无预警宣告,因无法偿还本月17日到期之公司债新台币29.8亿元,决定向士林地方法院声请重整。
- 2004年6月17日,台湾证券交易所将博达股票列为全额交割股。
- 2004年6月23日,博达股票被停止交易。
侦查及审判
- 2004年6月25日,叶素菲因《中华民国刑法》诈欺罪、背信罪被移送士林地检署,隔日收押。
- 2005年5月18日,士林地方法院裁定叶素菲得以新台币八千万元交保。然而因筹措无门,叶素菲直至5月20日才筹足新台币8,000万得以交保(自遭检方声押获准至起诉,历时四个月;再经士林地方法院接押三个月、延押两次,叶素菲共被检审羁押近十一个月)。而因为《公司法》第30条规定,犯诈欺、侵占、背信罪,被判刑1年以上定谳的公司经理人才必须解职;所以8月15日,叶素菲回到博达担任董事长。[2][3][4]
- 2009年2月25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决叶素菲有期徒刑14年,全案仍可上诉。[1][5]
- 2009年11月19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判决叶素菲有期徒刑14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8000万元定谳。
- 2009年12月7日,叶素菲因涉嫌掏空尚达公司新台币六亿元,到台湾高等法院受审。
- 2009年12月8日,叶素菲入法务部矫正署桃园女子监狱服刑[6]。2015年,因在桃园女子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叶素菲转到法务部矫正署台中女子监狱附设外役分监服劳务役折抵罚金,平均服刑一年可抵免新台币6千万元。
- 2017年7月,叶素菲首度申请假释,初审通过,复审被驳回。[7][8][9]
- 2021年1月10日,叶素菲劳务役期满,假释离开法务部矫正署台中女子监狱。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以上摘自博达案判决书
- ^ 林珮霖、高志宏 台北报导,〈叶素菲交保 遭股东追骂不要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TVBS新闻,2005年5月2日
- ^ 彭馨仪、罗树明 台北报导,〈叶素菲回锅 投资人气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TVBS新闻,2005年8月15日
- ^ 〈博达案宣判 叶素菲判处14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视新闻,2005年12月12日
- ^ 林长顺 台北2009年2月25日电,〈博达案 高院二审判决叶素菲14年徒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通讯社,2009年2月25日
- ^ 赖心莹、蒋永佑 台北报导,〈掏空博达 叶素菲今入狱〉,《苹果日报》,2009年12月8日
- ^ 掏空博达63亿 叶素菲假释遭驳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NOWnews今日新闻》,2017年6月30日
- ^ 法庭中心 综合报导,【独家】掏空博达63亿元 叶素菲通过假释初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17年6月17日
- ^ 葉素菲無力繳罰金 蹲牢3年折抵1.8億太划得來. [2018-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