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美日安保條約
太多篇幅介绍以前的条约
本文的主题是1960年的美利坚合众国与日本国之间互相合作与安全保障条约。但本文提及并引用“1951年签订的安全条约”、“1952年的安保援助协约”、“1952年的安全协定”,令人不明所以!--Gqqnb(留言) 2013年11月29日 (五) 21:50 (UTC)
尖閣諸島與釣魚台列嶼
Special:Diff/85505875,本案是否適用名從主人,以及是否會有地域中心問題,因為美日安保條約兩國所簽訂之條約顯是在規範所謂日本的''領土'',所以要用哪個版本呢
邀請@自由雨日參與討論--A0討論頁 2024年12月31日 (二) 15:35 (UTC)
- @August0422:首先要说明的是,通常“尖閣諸島”这一词是用日文汉字写的日文,而非中文(这种情况,无论主权问题都应使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釣魚臺列嶼”,因为它并非中文)。不过我留意到,(日本的)中文资料确实也会直接使用“尖閣諸島”这一名字(如[1][2][3]),说明它本身也是个中文词汇,这就难办了。可以理解中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编者对于领土主权的感情;不过由于叙述的就是“美日安保条约”,我认同应使用“尖阁诸岛”一词(甚至认为这不适用“先到先得”)。但我认为应在《美日安保條約#尖閣諸島適用美日安保條約》该章节顶部加入{{hatnote}},说明“
“尖阁诸岛”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称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中华民国所称的“釣魚臺列嶼”
”,因为一般中文读者可能并不知道“尖閣諸島”的含义(单纯文内括注我觉得是并不足够的,因为“尖阁诸岛”一名出现于章节标题)。--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16:00 (UTC)- 若无新的意见,明天对我的方案进行公示。--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16:26 (UTC)
- 應是妥當,但該使用者似乎在使用者討論頁有另一番意見--August0422討論頁 2025年1月1日 (三) 23:03 (UTC)
- 若无新的意见,明天对我的方案进行公示。--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16: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