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世銘
鍾世銘(1879年—1965年)[1],字蕙生,直隸天津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
生平
鍾世銘1901年入天津普通学堂(该校1903年改称天津府官立中学堂)接受中学教育。1903年4月,入北洋大學堂,此后在该校学习三年。1906年,获官费派赴美國接受高等教育,1908年9月毕业于哈佛大學,獲文学士学位。此后又在哈佛大学攻读研究生,1909年11月获文学碩士(M. A.)。毕业后途经西伯利亚归國时,奉中国政府之命,赴欧洲各先进国家考察政治。归国後,1910年2月,任直隶学务公所專門科科員兼直隸高等工業學堂英文教授。1910年9月,参加留学生考试,获授法政科進士。1911年1月,任直隶学务公所專門科副科长。同年5月,参加殿试,获一甲第四名,授翰林院编修。鉴于他在天津的工作不可或缺,受当时的直隶总督任命为直隶学务公所專門科科长。[2]
中华民国成立后,鍾世銘於1912年6月任直隶高等工业学校教务主任,在同一时期还在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教法律。同年11月,直隶学务公所解散,鍾世銘接受北京政府财政部的聘任,协助组织盐务筹备处。1913年1月,任刚刚成立的盐务稽核总所坐办。1914年,因在盐务上的贡献而获得了四等嘉禾章。1914年5月,兼任盐务署编译处坐办。同年12月获得了三等嘉禾章。1915年6月,任盐务署参事。1916年4月,经财政部推荐,获盐运使头衔。同年5月,任盐务署秘书。1918年6月获盐务署聘任,负责监督该署总务厅(the Executive Department)的工作。1918年10月,获二等嘉禾章。1919年11月,获二等大绶嘉禾章。1921年2月,获二等宝光嘉禾章。1921年11月,署北京政府财政部次长,并兼任盐务署署长、盐务稽核总所总办。1921年12月,实授财政部次长。1922年3月,代理财政部总长。同年5月26日,从所任财政方面各职务上解任。[2]
1923年6月,鍾世銘被张作霖聘为高等财政顾问。1924年3月,被任命为奉天交涉使。[2]1924年底,复任财政部次长。1928年,奉系退出山海关外之后,鍾世銘在天津和沈阳闲居。此后曾经主持天津明德慈济会,任天津国学研究社副社长。1945年,鍾世銘曾暂代北洋大学训导长及校长。[3][4]
1965年,鍾世銘病逝。[4]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游美同學錄·鍾世銘》,出自《游美同學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