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璋
王廷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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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 | |
籍貫 | 浙江省紹興府山陰縣 |
字號 | 字子琦,號澹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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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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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璋(1884年—1944年),字子琦[1],號澹盫,浙江省紹興府山陰縣人,畢業於比利時黎業斯大學(即聖路易斯大學 Saint Louis University),宣統三年商科進士,夫人陳克柔。
生平
- 畢業於比利時黎業斯大學,獲商學士學位。
- 宣統三年九月庚午驗看學部考驗遊學畢業生。得旨:周家彥、鍾賡言、嚴鶴齡、蔡序東、馬泰鈞、羅文幹、潘敬、潘灝芬、丁榕、王汝圻、郭則壽、張履鼇、黃雲鵬、孫觀圻、張祥麟、趙天麟、朱大鏞、莫永貞、張瑋均著賞給法政科進士。周詒春著賞給交科進士。沙世傑著賞給醫科進士。彭世芳、丁文江、章鴻釗均著賞給格致科進士。陶昌善、朱繼承均著賞給農科進士。王弻、胡仁源、華南圭、陳同壽、謝學瀛、張保熙、王壽祺、馬泰徵、裴鏷、沈成栻、張允耀、余主甫、王勛卿、陳汝湘、周德鴻、童世亨、張景煒、李四光、鄒德謹、吳宗濬、王明照、王家鸞均著賞給工科進士。王廷璋、楊錦森、殷祖恩、周典、印煥門、謝剛克、周砥、潘承業、劉輔宣均著賞給商科進士。
- 1912年任北京政府外交部條約司科長。1913年任大總統府秘書兼外交部秘書。1917年8月,任駐墨西哥公使館一等秘書,代辦使事;11月調署駐舊金山總領事。1918年3月,任北京政府外交部參事。1922年2月,代理外交部交際司司長,外交部通商司司長。1923年3月,任外交委員會事務處幫辦。1925年任關稅特別會議委員及法權調查委員會顧問。1926年2月,任駐葡萄牙全權公使。1933年1月回國。1940年3月,被汪偽政府任命為公使,在外交部辦事。
- 民國1年(1912年)6月17日,留部辦事外交部原廳司辦事員[2]。
- 民國1年(1912年)8月16日,任命外交部僉事[3]。
- 民國1年(1912年)10月12日,派外交部交際司科長[4]。
- 民國2年(1913年)4月23日,派充外交部保和會準備會會員[5]。
- 民國2年(1913年)12月31日,署理外交部秘書[6]。
- 民國3年(1914年)1月6日,分掌外交部會計科[7]。
- 民國3年(1914年)1月9日,任命外交部秘書[8]。
- 民國4年(1915年)8月2日,授外交部上士[9]。
- 民國4年(1915年)12月7日,特授少大夫[10]。
- 民國6年(1917年)8月23日,派署駐墨西哥使館二等秘書官[11]。
- 民國6年(1917年)11月30日,調駐金山總領事[12]。
- 民國7年(1918年)3月4日,調交通研究會會員[13]。
- 民國7年(1918年)5月31日,回外交部辦事署駐金山總領事[14]。
- 民國7年(1918年)11月8日,任用文官甄用委員會簡任職[15]。
- 民國8年(1919年)8月20日,派外交官領事官考試甄錄委員會委員[16]。
- 民國9年(1920年)10月30日,交院存記國務院全權公使[17]。
- 民國10年(1921年)2月25日,出差外交部交際司幫辦[18]。
- 民國10年(1921年)10月4日,代理外交部交際司司長[19]。
- 民國11年(1922年)2月14日,代理外交部交際司司長[20]。
- 民國11年(1922年)10月6日,代理外交部參事[21]。
- 民國11年(1922年)12月21日,兼充關稅特別會議籌備處籌備員[22]。
- 民國12年(1923年)3月21日,兼充外交委員會事務處幫辦[23]。
- 民國13年(1924年)5月15日,任命外交部司長[24]。
- 民國13年(1924年)5月17日,派掌外交部交際司[25]。
- 民國13年(1924年)6月27日,派中俄會議辦事處專門委員[26]。
- 民國13年(1924年)8月4日,派外交部憲政實施籌備委員會委員[27]。
- 民國13年(1924年)11月10日,派取消中俄會議辦事處會同接收[28]。
- 民國13年(1924年)11月13日,外派外交部暫設中俄會議會務處專門委員[28]。
- 民國15年(1926年)2月4日,任命駐葡萄牙國特命全權公使[29]。
- 民國16年(1927年)8月27日,派國際聯合會代表[30]。
- 民國16年(1927年)11月8日,辭職國際聯合會代表[31]。
- 民國18年(1929年)6月26日,派答謝葡萄牙國專使[32]。
參考文獻
- ^ 《最近官紳履歷彙錄》,民國九年七月,敷文社,第36頁
- ^ 《政府公報》,第50號
- ^ 《政府公報》,第109號
- ^ 《政府公報》,第167號
- ^ 《政府公報》,第347號
- ^ 《政府公報》,第605號
- ^ 《政府公報》,第607號
- ^ 《政府公報》,第602號
- ^ 《政府公報》,第1163號
- ^ 《政府公報》,第1288號
- ^ 《政府公報》,第577號
- ^ 《政府公報》,第675號
- ^ 《政府公報》,第762號
- ^ 《政府公報》,第847號
- ^ 《政府公報》,第1001號
- ^ 《政府公報》,第1273號
- ^ 《政府公報》,第1691號
- ^ 《政府公報》,第1801號
- ^ 《政府公報》,第2019號
- ^ 《政府公報》,第2140號
- ^ 《政府公報》,第2372號
- ^ 《政府公報》,第2452號
- ^ 《政府公報》,第2526號
- ^ 《政府公報》,第2928號
- ^ 《政府公報》,第2935號
- ^ 《政府公報》,第2971號
- ^ 《政府公報》,第3010號
- ^ 28.0 28.1 《政府公報》,第3106號
- ^ 《政府公報》,第3529號
- ^ 《政府公報》,第4077號
- ^ 《政府公報》,第4147號
- ^ 《國民政府公報》,第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