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定向自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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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 邹磊 三级高级法官 |
副院长 | 杨建强、肖保国、陈翀、宋建立 |
政治部主任 | 徐平 |
机构概况 | |
上诉法院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业务上级机构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 |
行政级别 | 副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襄阳市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襄阳市纪委监委派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实际地址 | 中国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8号 |
邮政编码 | 441022 |
電話號碼 | +86 (0)710 3692637 |
對外官網 |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襄阳中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襄阳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襄阳专署设立司法科,负责法制宣传、民事纠纷调解和案件审理。1951年6月,撤销司法科,设立湖北省人民法院襄郧分院。1952年,郧阳专署并入襄阳专署,改称湖北省人民法院襄阳分院。1955年2月,改为襄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大革命前期由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行使审判权,1972年10月恢复[1]。
1950年,襄樊市人民政府建立司法科,1951年12月改为襄樊市人民法院。文化大革命前期由襄樊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行使审判权,1972年12月恢复。1979年,襄樊市升格为省辖市,襄樊市人民法院改建为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1]。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襄阳地区,其行政区域并入襄樊市。1983年10月,襄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成立新的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1]。
2010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2010年12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
2013年6月,正式开通免费网上案件流程查询系统[2]。
机构设置
- 综合部门
- 办公室
- 政治部
- 监察室
- 法警队
- 司法行政处
- 机关党委
- 老干部科
- 业务部门
- 立案一庭
- 立案二庭
- 刑事审判第一庭
- 刑事审判第二庭
- 民事审判第一庭
- 民事审判第二庭
- 民事审判第三庭
- 民事审判第四庭
- 行政审判庭
- 知识产权庭
- 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
- 执行局
- 审判监督庭
- 赔偿办
- 审判管理办公室
- 研究室
- 司法技术处
历任领导
知名案例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湖北省襄樊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襄樊市志. 中国城市出版社. 1994: 561–562. ISBN 9787507406955.
- ^ 襄阳市中院正式开通免费网上案件流程查询系统. 人民法院报. 2013-06-30 [2020-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1).
- ^ 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四川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受贿案宣判 各判囚20年. 观察者网. 2015-10-13 [2020-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