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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淑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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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淑逵
大明雲南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廬州府合肥縣
字號字子正,號雲衢
出生嘉靖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張氏
親屬(子)蔡照
出身
  • 萬曆十年壬午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蔡淑逵(1555年—?),字子正,號雲衢直隸廬州府合肥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十四年(1586年)中式丙戌科會試第三百十一名,三甲第六十一名進士。大理寺觀政,授浙江上虞縣知縣[1][2][3]。十九年(1591年)二月與原廣西副使金柱互相攻訐,降二級調用[4]

四十年(1612年)累遷廣西南寧府知府[5]。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升雲南副使[6]

家族

曾祖蔡禋;祖父蔡廷珤;父蔡恕,生員。母方氏。永感下。弟蔡淑度、蔡淑大、蔡淑向、蔡淑達、蔡淑時[7]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二》:万历十九年二月,先是浙江上虞县乡官、原任副使金柱屡向本县蔡淑逵嘱托不从,因淑逵祈雨礼拜不诚,随倡生员薛于中、葛烶以贪酷上告,内称杖毙石辂等十九命,及钱粮等款。淑逵亦以金柱挟隙诬告,通详招审,按臣参奏到部,驳覆,得旨:金柱著革职为民,蔡淑逵姑降二级调用。
  4.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二》:万历十九年二月,先是浙江上虞县乡官原任副使金柱屡向本县蔡淑逵嘱托不从,因淑逵祈雨礼拜不诚,随倡生员薛于中、葛烶以贪酷上告,内称杖毙石辂等十九命,及钱粮等款。淑逵亦以金柱挟隙诬告,通详招审。按臣参奏到部,驳覆。得旨:金柱著革职为民,蔡淑逵姑降二级调用。
  5. ^ (清)蘇士俊《南寧府志·卷二十六》
  6.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三十三》:萬曆四十三年六月丙申 升四川參政陳大道為按察使,湖廣副使馮時可為參政,南寧知府蔡叔逵、武安知府王應朝為雲南副使,戶部郎中王鐘岱為浙江僉事。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