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與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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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與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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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文選司郎中 | |
籍貫 | 山西平陽府鄉寧縣 |
字號 | 字受甫、壽夫,號湛泉 |
出生 | 正德戊辰七月初五日 |
逝世 | 嘉靖甲子十一月壬戌 |
配偶 | 娶高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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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與齡(1508年—1564年),字受甫、壽夫,號湛泉[1],山西平陽府吉州鄉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三甲177名進士,十年授蘇州府推官,十三年擢升戶部湖廣司主事,調吏部驗封司,歷考功司、文選司,十五年升稽勳司員外郎,十六年歸省,尋丁父憂。十九年服除,復原職。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升吏部文選司郎中。當時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官吏部,嚴嵩為監生錢可教求官東陽縣知縣,俱書抵到王與齡處。王與齡與員外郎吳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一同告訴尚書許讚,並呈奏疏。當時嘉靖帝器重嚴嵩,於是指責許讚,并除名王與齡,吳伯亨等人外調。給事中周怡論救,被廷杖繫獄。御史徐宗魯等進言,皆被奪俸祿。自此,各司官員以王與齡為戒,不再敢與嚴嵩對抗[2]。王與齡被罷免後,歸鄉自得,當地人稱讚他與韓文、陶琰、張潤為“平陽四賢”。家居二十餘年後去世[3]。
家族
曾祖王睿;祖父王文,承德郎、彰德府通判;父王爵,薊州知州。前母閻氏,贈安人;母李氏。重慶下。兄王延齡、王培齡(同科進士),弟王永齡。
參考
-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上冊 ,63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王與齡,字受甫,鄉寧人。嘉靖八年進士。授蘇州推官。入為戶部主事,調吏部,進員外郎。二十一年遷文選郎中。澄清銓敘,所推薦皆廉靜老成。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吏部,嚴嵩為監生錢可教求東陽知縣,俱書抵與齡。與齡偕員外郎吳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白之尚書許讚,具疏以聞。言:「平時請屬甚多。臣等違抗,積罪如山。非聖明覆庇,則二權奸主於中,羣鷹犬和於外,臣等不為前選郎王喜賓之斥,得為近日御史謝瑜之罷,幸矣。」疏入,鑾言惟一資望應遷。嵩抵無致書事,請逮可教訊治,因言:「聖明日覽奏章,革弊釐奸悉宸斷。而讚等妄意臣輩為之,借以修怨。然讚柔良,第受制所屬耳。」帝方信嵩,又見疏中引嘉賓、瑜事,遂發怒。切責讚,除與齡名,伯亨等俱調外。給事中周怡論之,廷杖繫獄。御史徐宗魯等亦以為言,皆奪俸。自是,諸司以與齡為戒,無復敢與嵩抗。”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與齡既罷,錦衣遣使偵其裝,襆被外無長物,稱歎而去。里居,角巾躬稼圃,翛然自得。郡人為作平陽四賢詩美之。四賢者,尚書韓文、陶琰、張潤及與齡也。越二十餘年,卒。”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六》,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〇七》,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