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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曼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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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曼瑰
个人资料
滿桂、雨初
出生1907年6月13日
 大清廣東省廣州府新寧縣
逝世1975年10月20日(1975歲—10—20)(68歲)
臺灣臺北市內湖區三軍總醫院
籍贯廣東臺山
国籍 大清(1907年-1912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75年)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李曼瑰(1907年6月13日—1975年10月20日),別號滿桂雨初,劇作家、劇場教育家、臺灣早期女權運動者、戲劇運動領導者。廣東臺山人。燕京大學中國文學系畢業,1933年起赴美深造,美國密西根大學英文系戲劇組碩士畢業,[1]1937年赴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戲劇[2],1958年接受聯合國文敎組織獎學金,入耶魯大學戲劇硏究所硏究。[3]曾任教於金陵女子文理學院(今金陵女子大學)、國立戲劇專科學校(今中央戲劇學院)、國立師範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藝術專科學校(今臺灣藝術大學)、政工幹校(今國防大學)影劇系、中國文化學院(今中國文化大學)戲劇電影研究所等。[2]

由於其戲劇成就,李曼瑰曾先後受蔣宋美齡、蔣介石之邀,擔任「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文化事業組組長、「中華文藝獎金委員會」委員。她也擔任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直到逝世皆任此職)。

1936年她曾以《大觀園》一劇獲得霍柏伍德戲劇獎,以《中國文學批評》4篇獲得霍柏伍德學術論文獎首獎。於臺灣的任教期間,她培植了許多劇場界的優秀人才,更利用自身在政界的影響力,積極推行多項戲劇運動,被稱為「臺灣戰後劇場第一人」。

1975年10月20日病逝於三軍總醫院,享壽68歲。

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時

生平[2]

李曼瑰的戲劇啟蒙可追溯自中學時代,就讀廣州真光中學時就開始接觸戲劇,對西洋名劇及五四運動以後之劇作頗有涉獵。1926年就讀燕京大學後,和作家冰心學習文藝寫作,和劇作家熊佛西學習戲劇。1933年赴美深造後,就讀美國密西根大學英文系戲劇組,期間創作的劇本《大觀園》和論文《中國文學批評》,皆獲好評,1937年再到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戲劇,接受約翰.蓋斯納(John Gasner)的指導,之後便留在哥大圖書館任職,並主編留美學生出版之《遠東雜誌》。

1940年返國,先是在金陵女子文理學院擔任英語系副敎授,隔年受到蔣宋美齡邀請,任「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文化事業組組長,從事戰時中國的婦女運動,主編婦女刊物,倡導女權思想。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李曼瑰至國立戲劇專科學校擔任教授,同年在於南京膺選爲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屬廣東省婦女委員。

1948年跟隨國民政府來到臺灣,於1950年擔任「中華文藝獎金委員會」(簡稱「文獎會」) 委員,負責戲劇稿件審查,同時亦持續從事劇本創作和戲劇教育,截至1972年,二十多年間創作了14部劇本,曾任國立師範大學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教授、國立藝術專科學校(今臺灣藝術大學)、政工幹校(今國防大學)影劇系主任、中國文化學院(今中國文化大學)戲劇電影研究所所長。

作品與特色[4]

戲劇為李曼瑰的主要創作文類,劇作主題涉及女性、反共、社會、歷史等層面。[1]

  • 《淪陷之家》
  • 《冤家路窄》
  • 《戲中戲》
  • 《天問》
  • 《Heaven Challenges》
  • 《時代插曲》
  • 《Interludes of the times》
  • 《千古恨》
  • 《皇天后土》
  • 《Heaven and Earth》
  • 《王莽篡漢》
  • 《光武中興》
  • 《The Restorer》
  • 《The Pretender》
  • 《女畫家》
  • 《維新橋》
  • 《漢宮春秋》
  • 《大漢復興曲》
  • 《盡瘁留芳》
  • 《楚漢風雲》
  • 《國父傳》
  • 《淡水河畔》
  • 《漢武帝》
  • 《阿里山的太陽》
  • 《瑤池仙夢》
  • 《現代女性劇本五種》

對臺灣戲劇界的影響[2]

李曼瑰所推動的重要戲劇運動,包括了新世界劇運(1956-1957)、小劇場運動(1960-1961),主持臺北話劇欣賞演出委員會(1961-1984),發起成立中國戲劇藝術中心(1967),舉辦青年劇展(1967)、世界劇展(1967),引進創造性戲劇教學之概念,推動兒童劇運(1967),設立李聖質基督天主教劇本創作獎(1968),推動宗教劇運等。

評價

李曼瑰逝世後,1975年10月22日,全國教育界、文化界及戲劇界人士集會紀念,尊其為「中國戲劇導師」。[2]

榮譽

曾獲美國霍柏伍德戲劇獎金和論文獎金、教育部學術文藝獎金戲劇獎、中華民國編劇學會第一屆最佳劇本獎、中山文藝創作獎。[1]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台灣作家作品目錄資料庫. db.nmtl.gov.tw.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2. ^ 2.0 2.1 2.2 2.3 2.4 存档副本. nrch.culture.tw.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3. ^ PAR表演藝術|在適當的位置做最適當的事 李曼瑰和她所推廣的劇運. par.npac-ntch.org.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繁體)). 
  4. ^ 夏, 智瑜. 李曼瑰戲劇及其在臺灣之傳播研究. 銘傳大學應用中國文學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