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 (1953年11月)
李平(1953年11月—),吉林省吉林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官员。
毕业于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哲学专业、吉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社会学专业、吉林师范学院政治系及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研究生学历及法学硕士。他于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並到吉林省舒兰县下乡插队。後擔任大队团总支书记、五七排副排长、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秘书、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厅秘书。1985年进入深圳市工作,曾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接待处副处长、深圳市建设局办公室负责人、主任、局长助理。2001年任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2008年8月起任南方科技大学(筹)临时党委副书记(正厅级)[1]。2015年3月2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共广东省纪委调查[2]。2015年7月23日被开除党籍[3]。
参考资料
- ^ 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李平涉严重违纪被调查. 网易. 2015-03-27 [2015年4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4月6日).
- ^ 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李平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03-27 [2015年4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 ^ 南方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李平等2人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07-23 [2015年9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