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大桂(?年—?年),字邦材,浙江台州府仙居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浙江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一百七十三名進士[2][3],授行人。歷除汉阳知府,多惠政,改登州府,清誉益著。升湖广副使,致仕[4]。
家族
子应存鲁,字得之,萬曆己卯科举人,除石埭知縣,升鹤庆府通判。年六十,致仕归。
参考资料
- ^ 《浙江通志》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仙居县志》:大桂,字邦才。嘉靖丙戌进士,授行人。厯除汉阳知府,多惠政,改登州,清誉益著。升湖广副使,致仕。子存鲁,字得之,万厯己夘举人,除石埭令,升鹤庆通判,涖任三载,政清讼理,不事纷更,务与民休息。年六十,致仕归。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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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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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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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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