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震
姚震(1885年—1935年),[1]字次之,安徽省池州府貴池縣人,中華民國法官、政治人物。
生平
姚震在清末前往日本留学,畢業於早稻田大学,獲法学士。宣統二年(1910年)回國,獲清朝頒給法政科舉人,歷任法部員外郎、大理院推事。[2]
民国元年(1912年),姚震任新法典編纂会調査員,参加法典編纂。後來任大理院第一庭庭長。同年冬,任司法会議会員。民國二年(1913年)夏,任總統府軍事法律顧問、兼甄抜司法人員会審議員。民国四年(1915年)11月,任司法官懲戒委員会委員。[3]
袁世凱死後,姚震屬皖系軍閥。民国七年(1918年)夏,姚震兼任高等捕獲審檢廳首席評事。同年秋,升任大理院院長兼高等捕獲審檢廳廳長。[4]但在直皖戰爭中皖系被直系打敗,姚震也作為“安福十大禍首”被通緝,跟徐樹錚等人一起逃去日本公使館。[5]
民国十一年(1922年),姚震任段祺瑞的秘書長。段祺瑞重新掌權後,姚震於民国十三年(1924年)12月任臨時法制院院長。民国十六年(1927年)6月,任潘復内閣司法總長。翌民國十七年(1928年)2月,轉任大理院長。姚震是北京政府最後一任大理院長。[4]同年6月,北洋政府崩潰時,姚震被國民政府通緝,逃往天津日本租界。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月27日,姚震在天津去世。[5]享年50。
家庭
注释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增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 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北京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