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油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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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討論和名字
- 建议移动至溢油。—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23:37 (UTC)
- (:)回應:溢油光看字面,只有油滿出來的意思。使用油外洩可以指說明全事件的發生的過程,我覺得比較好。--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9:45 (UTC)
還有用google檢索,溢油可能不常使用。--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9:45 (UTC)
- Google 溢油。油外泄是个很生硬的翻译词汇。—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9:48 (UTC)
- (:)回應:我覺得很好啊,怎麼說是生硬呢?再說油外洩也有文章使用,不能算是翻譯詞彙。--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0:04 (UTC)
油外泄是最常见的名字吗?我觉得“原油泄漏”比较常见?—Snorri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1:53 (UTC)
- 一般根据油的种类称为“原油外泄”、“重油外泄”或者“润滑油外泄”,的确较少使用“油外泄”一词,感觉比较生硬。不如称作“泄油”或“油污泄漏”。——全麦面包 (请张嘴) 2012年5月10日 (四) 04:19 (UTC)
油外泄的定义
“对于油外泄之具体构成要素尚无一定的详细定义。比较可信的说法则是根据台湾地区的法律”这句话有什么根据?台湾法律是所有法律中对油外泄规定的最详细可信的法律之一吗?有原创研究的嫌疑。—Snorri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1:48 (UTC)
- (:)回應,閣下使用原創研究的字眼,有打擊編寫者士氣的嫌疑。我認為它是比較可信的,在檢索中文法律中,這是目前有參考價值的文書,畢竟有政府的制度、作業程序。如果閣下認為這沒有根據,最好提出讓人信服的東西。--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2:04 (UTC)
- (:)回應:如果你认为我在打击士气的话,我对此感到抱歉。还是说说我的看法和建议:如果只有中文法律的支持的话,那么只能算是地域中心的看法,因为显然还有各类英美欧洲法律没有考虑。至于“比较可信”的说法,则应该注明有什么人认为、与哪些法律相比是“比较可信”的,否则只有一个法案以及编者对此“认为是‘比较可信’”的说法的话,实在是有原创研究的嫌疑。如果只能查到中文法律的话,不妨将所能查到的涉及油外泄的定义的条文都列出来,包括台湾和中国大陆的,而不必要再说明哪个比较具体可信。—Snorri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01:5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