隗邦衡
隗邦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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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济南府知府 | |
籍貫 | 湖廣承天府潛江縣 |
出生 | 二月十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何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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隗邦衡(1524年—?),字志伊,湖廣承天府潛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十四名,二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授工部屯田司主事,丁忧归。服阕,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復除原职,管理皇陵工程。出任济南府知府,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为山东巡抚李世达弹劾,被革职。
家族
曾祖隗憲,縣主簿;祖父隗應奎,訓導;父隗滋,教諭。母何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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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潘良貴 |
明朝濟南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宋應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