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花鼓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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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鼓戏 (长沙花鼓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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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湖南省花鼓戏剧院 |
分类 | 传统戏剧 |
序号 | 713 |
编号项目 | Ⅳ-112 |
登录 | 2011年 |
长沙花鼓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东部和中部所流行的一个剧种,形成于清朝,分作益阳、西湖、宁乡、醴陵和长沙5个流派。[1]由于当时流行的范围主要是在长沙府各地(今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娄底市等地),并且以长沙话为统一的舞台语言,因此被称为长沙花鼓戏。[1]
花鼓戏在中国各地都有,长沙花鼓戏是湖南地区影响较大的一种。传统剧目大概有300多个,多取自民间传说和现实生活,贴近普通群众。虽然清朝时长沙花鼓戏已经形成,但流行范围只在乡下和小城市,直到1946年才进入长沙城。
沿革
2011年,长沙花鼓戏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
重要剧目
《刘海砍樵》、《芦林会》、《阴阳扇》、《南庄收租》、《刘海戏金蟾》、《贫富上寿》、《补锅》
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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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花鼓戏中的丑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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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花鼓戏中的花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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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花鼓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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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花鼓戏。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王习加 (2014),第33頁.
来源书目
- 王习加 (编). 非物质文化遗产. 《长沙史话》. 北京市: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 ISBN 978-7-5097-6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