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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花鼓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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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鼓戏
(长沙花鼓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申报地区或单位湖南省花鼓戏剧院
分类传统戏剧
序号713
编号项目Ⅳ-112
登录2011年

长沙花鼓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东部和中部所流行的一个剧种,形成于清朝,分作益阳、西湖、宁乡、醴陵和长沙5个流派。[1]由于当时流行的范围主要是在长沙府各地(今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娄底市等地),并且以长沙话为统一的舞台语言,因此被称为长沙花鼓戏。[1]

花鼓戏中国各地都有,长沙花鼓戏是湖南地区影响较大的一种。传统剧目大概有300多个,多取自民间传说和现实生活,贴近普通群众。虽然清朝时长沙花鼓戏已经形成,但流行范围只在乡下和小城市,直到1946年才进入长沙城。

沿革

2011年,长沙花鼓戏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

重要剧目

《刘海砍樵》、《芦林会》、《阴阳扇》、《南庄收租》、《刘海戏金蟾》、《贫富上寿》、《补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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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王习加 (2014),第33頁.

来源书目

  • 王习加 (编). 非物质文化遗产. 《长沙史话》. 北京市: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 ISBN 978-7-5097-6662-0. 

参见

湘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