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
長沙國,是西漢時期湖南歷史上出現的諸侯封國之一。公元前202年(汉高祖五年),刘邦正式称帝,建立西汉王朝后,西汉时期在行政区划管理上改秦朝的郡县制为郡县制与封国制并行,即“郡国制”。
西漢長沙國自公元前202年建立至公元7年废除,共存在209年;辖境承袭秦代长沙郡辖境,将秦长沙郡治所“湘县”改名“临湘县”作为国都。汉代开国功臣吴芮被封为第一任长沙王。
公元8年(西汉孺子婴初始元年),王莽篡权建立新朝,西汉所封诸侯王国、侯国全部废除;长沙国改名“填蛮郡”,国都临湘县改名“抚睦县”;公元25年东汉建立,公元26年(建武二年),刘秀遥封西汉末代长沙王刘舜之子刘兴为长沙王,复建“长沙国”,以控制洞庭以南的局势,到公元29年,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长沙相韩福、桂阳太守张隆、零陵太守田翕、苍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锡光等,相率遣使贡献,悉封为列侯,至此,包括长沙在内的湖南全境正式归于东汉;公元37年,刘秀以长沙王刘兴等“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将其改封为临湘侯,又将长沙国废除,改为“长沙郡”。历史学上将汉朝长沙国划分为“吴氏长沙国”和“刘氏长沙国”两个时期。
汉朝时期,长沙国为当时的直属朝廷管理的一级行政区,即行政级别与同时期的“郡”相同。但“国”相比“郡”来说,享有很高的自治权,并且国有立王。
汉朝之后,在六朝时期长沙国继续分封。
西汉
吴氏长沙国
长沙城(临湘古城)作为长沙国藩都,位于长沙国的中心地带,为历代长沙王的驻所和长沙国的政治军事中心。古书《水经注》记载,临湘城系吴芮始封长沙王建筑。公元前157年,吴氏长沙国废除。
吴氏长沙国时期,为古代长沙历史上辉煌时期,政治上始终臣服于朝廷,是西汉王朝的忠实诸侯王国。刘邦所封八个异姓诸侯王彭越、韩信、英布等七个诸侯王全部在消滅異姓王風潮中被漢朝朝廷滅除,唯独吴氏长沙国因為勢力狹小,又死命效忠,得以被漢高祖與呂后放過。就是淮南王英布(即长沙王吴芮之女婿)反叛,长沙王吴臣(吴芮之子)还大义灭亲,謀殺了他的姐夫英布。
吴氏长沙国自吴芮始封,到前157年其五世孙吴著死,因无子被撤除,吴氏长沙国共传5代,历时46年。王国的官吏制度与西汉朝廷相同,设有國相(汉高祖初曾称柱国),由朝廷直接委任,名为辅佐诸王,实际上是派来掌握本国实权以控制地方的。
長沙王
西漢長沙國(前202年—前157年) | |||||
傳位 | 諡號 | 姓名 | 在位年數 | 在位時間 | 备注 |
第1代 | 長沙文王 | 吳芮 | 1年 | 前202年 | 异姓王 |
第2代 | 長沙成王 | 吳臣 | 8年 | 前201年-前193年 | 吳芮子 |
第3代 | 長沙哀王 | 吳回 | 7年 | 前193年-前186年 | 吳臣子 |
第4代 | 長沙共王 | 吳右 | 8年 | 前186年-前178年 | 吴回子 |
第5代 | 長沙靖王 | 吳著 | 22年 | 前178年-前157年 | 吳右子 |
長沙太傅
長沙丞相
刘氏长沙国
前156年文帝之子景帝继位,于次年(前155年)重置长沙国,封庶子刘发为长沙王,史称“刘氏长沙国”。刘发之长沙国正值西汉王朝大削诸侯王国势力的时候。自前155年封地,到前145年,随着朝廷对诸侯藩国管理体制的改变,长沙国的辖地大为缩小,已经析出桂阳郡和零陵郡,仅有临湘、罗、下隽、益阳、连道、湘南、安城、烝阳、茶陵、攸、昭陵等13县。长沙国的藩王至此也削除了实际权力,不得干预自己所辖诸侯国的政务,成为名义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改制以前称为“臣相”),下至县令全部由朝廷任免。
刘发在前142年回长安向汉景帝祝寿而跳舞时,“但张袖小举手”,令景帝非常奇怪。刘发回答:“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景帝于是将武陵郡、零陵郡和桂阳郡三地重新划与长沙国管辖,使长沙国的疆域扩张到历史最大,控制范围相当于今天的湖南全部地区,湖北、贵州、广西、广东和江西的部分地区。
“刘氏长沙国”从刘发始封王至西汉灭亡刘舜被废,共传7代8王,国祚延绵164年。
長沙王
漢朝長沙國(前155年—37年) | |||||
傳位 | 諡號 | 姓名 | 在位年數 | 在位時間 | 备注 |
第1代 | 長沙定王 | 劉發 | 28年 | 前155年-前127年 | 景帝第七子 |
第2代 | 長沙戴王 | 劉庸 | 27年 | 前127年-前100年 | 劉發子 |
第3代 | 長沙頃王 | 劉鮒鮈/劉附朐 | 17年 | 前100年-前83年 | 劉庸子 |
第4代 | 長沙剌王 | 劉建德 | 34年 | 前83年-前49年 | 劉鮒鮈子 |
第5代 | 長沙煬王 | 劉旦 | 2年 | 前49年-前47年 | 劉建德子 |
第6代 | 長沙孝王 | 劉宗 | 3年 | 前45年-前42年 | 劉建德子 |
第7代 | 長沙繆王 | 劉魯人 | 49年 | 前42年-7年 | 劉宗子 |
第8代 | 長沙王 | 劉舜 | 2年 | 7年-9年 | 劉魯人子 |
第8代 | 長沙公 | 劉舜 | 2年 | 9年-10年 | 劉魯人子 |
第9代 | 長沙王 | 劉兴 | 11年 | 26年-37年 | 劉舜子 |
長沙太傅
- 申章昌,字曼君,除人,西漢時在任。[3]
長沙內史
东汉
东汉光武帝又在建武二年(26年)恢复长沙国,封刘舜之子刘兴为长沙王,12年后废长沙国,贬刘兴为临湘侯。
西晋
西晋统一中国后沿袭汉代分封制。289年(太康十年),晋武帝封其第六子司马乂为长沙王,以郡为国。
長沙國(289年—291年,301年—303年,308年—311年) | |||||
代數 | 封爵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長沙王 | 厲王 | 司馬乂 | 289年—291年 | 晉武帝子 |
徙封常山,後復 | |||||
1 | 長沙王 | 厲王 | 司馬乂 | 301年—303年 | 晉武帝子 |
伏誅,國除;後復 | |||||
2 | 長沙王 | 司馬碩 | 308年—311年 | 司馬乂子 | |
沒於劉聰,國絕 |
東晉
長沙國(329年—403年,404年—420年)[4][5][6] | |||||
以平蘇峻之功封,食邑3000戶 | |||||
代數 | 封爵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長沙郡開國公 | 桓公 | 陶侃 | 329年—334年 | |
長沙世子 | 愍悼世子 | 陶瞻 | 陶侃子 | ||
2 | 長沙郡開國公 | 陶弘 | 陶瞻子 | ||
3 | 長沙郡開國公 | 陶綽之 | ?—403年 | 陶弘子 | |
楚受禪,降封臨湘縣開國公;晉匡復,復爵 | |||||
3 | 長沙郡開國公 | 陶綽之 | 404年—? | 陶弘子 | |
4 | 長沙郡開國公 | 陶延壽 | ?—420年 | 陶綽之子 | |
宋受禪,降封醴陵縣開國侯 |
南朝宋
長沙國(420年—479年)丨食邑5000戶 | |||||
代數 | 封爵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長沙郡王 | 景王 | 劉道鄰 | 420年—422年 | 宋孝帝第二子 |
2 | 長沙郡王 | 成王 | 劉義欣 | 424年—439年 | 劉道鄰長子 |
3 | 長沙郡王 | 悼王 | 劉瑾 | ?—453年 | 劉義欣子 |
4 | 長沙郡王 | 劉纂 | ?—479年 | 劉瑾子 | |
齊受禪,國除 |
南朝齊
長沙國(479年—502年)丨食邑2000戶 | |||||
代數 | 封爵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長沙郡王 | 威王 | 蕭晃 | 479年—490年 | 齊高帝第四子 |
2 | 長沙郡王 | 蕭子某 | ?—502年 | 蕭晃子 | |
梁受禪,國除 |
南朝梁
長沙國(502年—557年) | |||||
代數 | 封爵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長沙郡王 | 宣武王 | 蕭懿 | 502年追封 | 梁文帝長子 |
2 | 長沙嗣王 | 元王 | 蕭淵業 | 503年—526年 | 蕭懿長子 |
3 | 長沙蕃王 | 章王 | 蕭孝儼 | 蕭淵業子 | |
4 | 長沙蕃王 | 蕭慎 | 蕭孝儼子 | ||
5 | 長沙蕃王 | 蕭韶 | ?—557年 | 蕭淵業弟子 | |
陳受禪,國除 |
南朝陳
長沙國(569年—589年) | |||||
代數 | 封爵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長沙郡王 | 陳叔堅 | 569年—589年 | 陳宣帝第四子 | |
陳亡,國除 |
參見
参考文献
- (简体中文)西汉长沙国的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