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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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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德(?—前50年),即长沙剌王。代孝王汉景帝玄孙,长沙定王刘发曾孙,长沙戴王刘庸之孙,长沙顷王刘附朐之子,西汉宗室

刘建德於汉昭帝始元四年(前83年)继承长沙王位。汉宣帝时,刘建德外出狩猎时纵火烧毁民宅九十六家,杀死二人。又因为私怨,指使人诬告内史犯有弃市之罪。有司经过审问查清事实后,上报汉宣帝。汉宣帝批准有司审判,夺刘建德八个的封邑,长沙国中尉因失职也被罢免。

刘建德在位三十四年於甘露四年(前50年)去世,其子炀王刘旦嗣位,在位二年,无后。刘建德另一个儿子刘宗继承长沙王位。

子孙

  • 長沙煬王劉旦,(?—前48年),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袭封,次年去世,谥,无子,长沙国一度绝封。[1][2]
  • 長沙孝王劉宗,(?—前43年),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刘旦去世,无子,长沙国绝封。初元四年(前45年),刘宗续封为长沙王。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去世,谥。子刘鲁人袭封。[1][3]其余诸子安平釐侯刘習、陽山節侯刘宗(为何与其父同名,待考,或有误)、湘乡侯刘昌。[4]
    • 長沙缪王刘鲁人(前1世纪—6年),长沙孝王刘宗子。永光二年(公元前42年)袭封。居摄元年(公元6年)去世,谥。子刘舜袭封。[1][5]
      • 長沙王刘舜,长沙缪王刘鲁人子。居摄二年(7年)袭封長沙王。居摄三年(8年),王莽篡位,貶為長沙公,始建國元年(9年),廢除長沙国。[1]其子劉興在東漢被封為長沙王[6]
        • 長沙王刘兴,中国新朝末年东汉初期政治人物。汉光武帝封他为长沙王。刘兴是西汉長沙定王劉發的七世孙,末代長沙王刘舜的儿子。居摄三年(8年),王莽篡位,刘舜降爵为長沙公,次年封国废除。王莽末年,更始帝刘玄和南阳刘伯升刘秀兄弟都是長沙王後裔的庶支,為刘兴的祖父輩。约建武二年(26年)左右,汉光武帝刘秀封刘兴长沙王,建武十三年(37年)二月丙辰,疏屬諸侯王降封,廢除长沙國,劉兴降封临湘侯。
  • 昭陽侯劉賞
  • 承陽侯劉景

参考文献


前任:
刘附朐
西漢长沙王
前83年—前50年在位
繼任:
刘旦
  1. ^ 1.0 1.1 1.2 1.3 汉书·卷十四 諸侯王表 第二》
  2. ^ 汉书·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傳 第二十三》:(剌王建德)三十四年薨。子炀王旦嗣,二年薨。无子,绝岁余。
  3. ^ 汉书·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傳 第二十三》:元帝初元三年复立旦弟宗,是为孝王,五年薨。子鲁人嗣,王莽时绝。
  4. ^ 汉书·卷十五下 ‧ 王子侯表第三下》
  5. ^ 汉书·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傳 第二十三》:元帝初元三年复立旦弟宗,是为孝王,五年薨。子鲁入嗣,王莽时绝。
  6. ^ 后汉书》卷一下 光武帝纪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