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元(989年—1057年),字子春。宣州宣城县人[1]。北宋官员。
許逖之子[2],以孝谨聞名於乡里。早年为丹阳縣令[3],後為發運使[4],官至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嘉佑二年(1057年)卒,年六十九[5]。
注釋
- ^ 《宋史》卷二九九《许元传》:“许元字子春,宣州宣城人。”
- ^ 《弘治徽州府志》卷七《人物》:“许元,字子春,祁门,司封逖之子,居宣城。”
- ^ 《舆地纪胜》卷二十《江南东路·徽州人物》:“许元,为丹阳令,练湖决水一寸,为漕渠一尺。”
- ^ 《新安志》卷八《叙进士题名》:“皇佑二年:许元,以发运使称职,特赐出身。”
- ^ 《新安志》卷六《叙先达》:“许待制元,字子春,以孝谨称乡里。……嘉佑二年卒,年六十九。”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宋史·卷299》,出自脱脱《宋史》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