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元(989年—1057年),字子春。宣州宣城縣人[1]。北宋官員。
許逖之子[2],以孝謹聞名於鄉里。早年為丹陽縣令[3],後為發運使[4],官至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嘉佑二年(1057年)卒,年六十九[5]。
註釋
- ^ 《宋史》卷二九九《許元傳》:「許元字子春,宣州宣城人。」
- ^ 《弘治徽州府志》卷七《人物》:「許元,字子春,祁門,司封逖之子,居宣城。」
- ^ 《輿地紀勝》卷二十《江南東路·徽州人物》:「許元,為丹陽令,練湖決水一寸,為漕渠一尺。」
- ^ 《新安志》卷八《敘進士題名》:「皇佑二年:許元,以發運使稱職,特賜出身。」
- ^ 《新安志》卷六《敘先達》:「許待制元,字子春,以孝謹稱鄉里。……嘉佑二年卒,年六十九。」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 《宋史·卷299》,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