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胡明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明佐
大明
籍貫福建同安縣
字號字良甫,號拱柱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胡明佐(?—?),字良甫,號拱柱,福建同安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福建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進士第三甲第九十三名[1][2][3]。初授江西南城县知县,抵御洪水,赈济灾民,建太平桥。調宜城縣,升户部主事,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改知江西建昌府,仕至山東參政[4],卒年七十三[5][6]

曾祖父胡廷賓;祖父胡邦獻;父親胡旦[7]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惠州府志》
  5. ^ 《同安縣志》:胡明佐,字良甫,号拱柱,万历壬午举人,壬辰进士,授南城令,为政不事粉饰,不求名誉。癸丑洪水,淹没万家,瘗亡恤存,民沾其惠。建太平桥,为民利涉。县多庄田,赋役苦累,明佐力请编运,行均粮之法,著权宜、永猷二录,后人遵行,民赖之。调宜城令,礦事起,璫悍莫与撄。明佐为陈地妨显陵右臂,璫懼去,一邑以宁。升计部,出守循州。有巨盗出没惠潮,设法平之。累迁山东参政,以不媚权贵归,卒年七十有三。
  6. ^ 天启二年十二月,升建昌府知府胡明佐为山东运使。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前任:
徐时进
廣東惠州府知府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上任
繼任:
朱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