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旦
胡旦(?—?),字周父。濱州渤海(今山東惠民)人。[1]生卒年不詳,北宋状元。
生平
生卒年不詳。少有才學,善於文辭。生性恃才傲物。[2]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年)戊寅科狀元及第,[3]任將作監丞,通判昇州(今江苏南京),當時南唐僧人多數還俗,無家可歸,在外流浪,胡旦耽心他們聚而為盜,將之收編,在臉上刺字,作為黥兵。遷左拾遺,直史館。出为淮南东路转运副使,知海州(今江苏连云港)。一年后回京。因上《河平頌》觸怒太宗,貶為殿中丞。又上《平燕議》,建議收復燕雲十六州,受太宗賞識。以尚书户部员外郎身份知制诰。好友馬周常诋毁朝政,攻击李昉,说他“赋诗饮酒,不闻备边,旷职素餐,有惭鼎辅”等语。眾人疑为胡旦指使,端拱元年(988年)马周被流放渔岛,胡旦被貶為坊州(治今陕西黄陵)团练副使,又因私自去鄜州(治今陕西富县)谒見老師宋白,[4]被弹劾,再徙绛州。最後因坐宦官王繼恩謀廢太子事敗,被貶安遠軍行軍司馬,又削籍流潯州(今廣西桂平)。久之,以司封員外郎通判襄州(今湖北襄樊)。宋真宗泰山封禪後,升為祠部郎中。
晚年有目疾,雙目失明,仍令人朗頌经史,以秘書省少監閒居襄州。再遷秘書監,卒於任上。得年八十。[5]因家境贫困,死後無以為斂,朝廷遂赐钱二十萬。著有《漢春秋》、《五代史略》、《将帅要略》、《演圣通讼》、《唐乘》、《家传》等,皆佚。
家庭
妻:盛氏
子:
侄:
- 胡拱辰,尚书郎
注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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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宋史》卷四三二本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