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自炳
章自炳(1580年—1643年),字美含,號岵梅,浙江金華府蘭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浙江乡试举人,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行人,崇祯三年改任兵部主事[1],升任福建屯田参议,请复盐屯及清理盐弊,晋升按察副使。當時正值兵災,百業俱廢,自炳与民休息,廖监聚衆為亂,人情汹汹,章自炳晓谕其眾,立即解散。章自炳分首从定罪,全境頼以安定。晋升江西左参政,禁止貪污和請托,整飭保甲,兴辦学堂,免除雜稅,禁絕奸商,修练储备以戒備。未几,廣東瑤族地區發生叛亂,监军两广,平定了叛亂。在南方染上了病,又值龙南妖人煽動叛亂,自炳深入捣其巢穴,擒獲了賊首,最後病情惡化,呕血数升而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