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林 (河南)
王德林(1953年—),河南舞钢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官员。
生平
1972年,考入西安地质学院(现长安大学),毕业后留校任党委办公室干事,1980年回到宁夏。任宁夏医学院党办秘书科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宁夏银川市郊区党委书记、郊区人民武装部政委、银川市委秘书长、宁夏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副总指挥、宁夏固原地委常委、固原县委书记、固原县人民武装部政委、中国宁夏伊斯兰国际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夏招标局党组书记、局长[1]。
2007年9月起,王德林任宁夏林业局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宁夏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2月,任宁夏林业局党组成员、局长[1]
2013年10月,因涉嫌犯受贿、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诬告陷害罪,被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处罚金人民币420万元[2]。一审不服;2014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3]。
参考
- ^ 1.0 1.1 记者:张亮. 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严重违纪被双开(图|简历). 中国经济网,来源:新华网. 2012-12-26 [2021-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1) (简体中文).
- ^ 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获刑18年. [2017-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2).
- ^ 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受贿被判刑18年_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7-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