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煉 (弘治進士)
沈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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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 |
籍貫 | 浙江嘉兴府平湖縣竈籍 |
出生 | 天順元年丁丑十一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包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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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煉(1457年—?),字剛夫,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一百名,二甲第三十名進士[1][2]。歷官刑部郎中,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江西按察司佥事,四年十一月升右参议,八年十二月奏乞致仕。
家族
曾祖沈昊;祖沈渭,封工部主事;父沈樾。母王氏。慈侍下[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