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永州八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永州八記[1],是柳宗元二王八司马事件被貶永州[2]司馬時所寫的八篇散文。

历史

唐順宗永貞元年十一月至憲宗元和十年正月(805年—815年)柳宗元在永州的十年間,留下了許多清麗雋秀的遊記作品;遣詞用字上,大抵以淒冷和奧狹為基調。其中《始得西山宴遊記》、《鈷鉧潭記》、《鈷鉧潭西小丘記》、《至小丘西小石潭記》、《袁家渴記》、《石渠記》、《石澗記》、《小石城山記》總稱為「永州八記」,其中前四記作於憲宗元和四年(809年),後四記則是元和七年(812年)所作。

柳宗元山水遊記的特色,實際上脫胎於酈道元的《水經注》。对于水、木、鱼、石的描写十分生动细致。这些山水散文的特点,正如他在《愚溪诗序》中所说的“清瑩秀澈,鏘鸣金石”。

参考文献

  1. ^ 石孝义编著,中国古代山水游记菁录 汉唐卷 秋水共长天一色,哈尔滨出版社,2021,第158页
  2. ^ 永州州治零陵县即今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唐代仍是未開化的蠻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