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八记
永州八记[1],是柳宗元因二王八司马事件被贬永州[2]司马时所写的八篇散文。
历史
唐顺宗永贞元年十一月至宪宗元和十年正月(805年—815年)柳宗元在永州的十年间,留下了许多清丽隽秀的游记作品;遣词用字上,大抵以凄冷和奥狭为基调。其中《始得西山宴游记》、《钴𬭁潭记》、《钴𬭁潭西小丘记》、《至小丘西小石潭记》、《袁家渴记》、《石渠记》、《石涧记》、《小石城山记》总称为“永州八记”,其中前四记作于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后四记则是元和七年(812年)所作。
柳宗元山水游记的特色,实际上脱胎于郦道元的《水经注》。对于水、木、鱼、石的描写十分生动细致。这些山水散文的特点,正如他在《愚溪诗序》中所说的“清莹秀澈,锵鸣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