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理
楊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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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右侍郎 | |
籍貫 | 直隸淮安府山陽縣 |
字號 | 字貫之 |
出生 | 宣德七年(1432年) |
逝世 | 弘治四年(149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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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理(1432年—1491年),字貫之,直隸淮安府山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丙戌進士,弘治初年,官至工部右侍郎。碧山吟社创建者之一[1]。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七名。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二甲第三十名進士。任刑科给事中。歷鴻臚寺少卿、大理寺丞[2]、大理寺右少卿、左少卿[3]。累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官至工部右侍郎。弘治四年(1491年)卒,賜祭葬[4]。
家族
曾祖楊宗元。祖父楊得清。父楊克彰[5]。
参考
- ^ 无锡市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无锡文史资料》 5.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3: 122.
-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成化十五年五月丙辰朔 升鴻臚寺少卿楊理為大理寺左寺丞。
-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成化二十一年九月庚戌 升大理寺右少卿楊理為左少卿,左寺丞張錦右少卿,光祿寺少卿楊敦本寺卿,尚寶司卿張謙南京太僕寺卿,戶部郎中白玢南京尚寶司卿,中書舍人劉稱尚寶司丞。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弘治四年正月甲午 工部右侍郎楊理卒。理,字貫之,直隸山陽縣人。成化二年進士。選授刑科給事中,進都給事中,擢鴻臚寺左少卿,改大理寺左寺丞,歷左右少卿。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召為工部右侍郎。理為人謙厚和易,與物無忤。初為給事中,鮮所建白。在大理,按晉、趙二王府獄,務從寬恕。在河南,值歲飢,河複決於汴,民心恟懼,眾議徙省避之,理增築堤堰。湖廣饑民流入永寧、盧氏者甚眾,理議發官帑賑之。比敕至,果與議合。民以租田,詐為閒地,投獻諸王府,概為陳乞,理申禁之。然分剖繁劇,非其所長,為巡按御史所制。在工部未久病卒。朝廷遣官諭祭並賜葬如例。錄其子一人為國子生。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