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理
杨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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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右侍郎 | |
籍贯 | 直隶淮安府山阳县 |
字号 | 字贯之 |
出生 | 宣德七年(1432年) |
逝世 | 弘治四年(149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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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理(1432年—1491年),字贯之,直隶淮安府山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丙戌进士,弘治初年,官至工部右侍郎。碧山吟社创建者之一[1]。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四十七名。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二甲第三十名进士。任刑科给事中。历鸿胪寺少卿、大理寺丞[2]、大理寺右少卿、左少卿[3]。累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官至工部右侍郎。弘治四年(1491年)卒,赐祭葬[4]。
家族
曾祖杨宗元。祖父杨得清。父杨克彰[5]。
参考
- ^ 无锡市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无锡文史资料》 5.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3: 122.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成化十五年五月丙辰朔 升鸿胪寺少卿杨理为大理寺左寺丞。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十》:成化二十一年九月庚戌 升大理寺右少卿杨理为左少卿,左寺丞张锦右少卿,光禄寺少卿杨敦本寺卿,尚宝司卿张谦南京太仆寺卿,户部郎中白玢南京尚宝司卿,中书舍人刘称尚宝司丞。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七》:弘治四年正月甲午 工部右侍郎杨理卒。理,字贯之,直隶山阳县人。成化二年进士。选授刑科给事中,进都给事中,擢鸿胪寺左少卿,改大理寺左寺丞,历左右少卿。进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召为工部右侍郎。理为人谦厚和易,与物无忤。初为给事中,鲜所建白。在大理,按晋、赵二王府狱,务从宽恕。在河南,值岁饥,河复决于汴,民心恟惧,众议徙省避之,理增筑堤堰。湖广饥民流入永宁、卢氏者甚众,理议发官帑赈之。比敕至,果与议合。民以租田,诈为闲地,投献诸王府,概为陈乞,理申禁之。然分剖繁剧,非其所长,为巡按御史所制。在工部未久病卒。朝廷遣官谕祭并赐葬如例。录其子一人为国子生。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