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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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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久
大明四川按察司僉事
籍貫山西澤州陽城縣
字號字之德
出生十一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
親屬李豸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可久(1532年—?),字之德,山西澤州陽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西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六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進士[1][2]。授唐縣知縣,歴河間府同知,升山東按察司僉事,皆有政績。因忤當道,謫為華州知州,擢南京兵部武選司郎中,萬曆六年(1578年)五月晉四川僉事,分巡上川南道,自劾去官[3]

家族

曾祖李譽,壽官;祖父李思忠,贈知縣;父李豸,右布政使。母梁氏(封孺人)。具庆下。弟可大、可教[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山西通志·卷122》:李可乆,豸子,嘉靖壬戌進士。唐縣知縣,歴河間同知、山東按察司僉事,俱有政績。忤當道,謫知華州,擢南武選郎中,晉四川僉事,自劾去。居鄉仁厚。邑父子登制科者,自可乆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吳汝礪
明朝唐縣知縣
1562年-1566年
繼任:
田成法
前任:
傅霖
明朝華州知州
隆慶六年-萬曆元年
繼任:
王楷
宁阳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