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才(1001年—1045年),字挺之,青州(今屬山東)人。[1]
咸平四年(1001年)出生,天聖八年(1030年)同進士出身。师從河南穆修,[2]穆修性情嚴厲,李之才更加勤謹,終於學到《易》。初授衛州獲嘉主簿,代理共城(今河南輝縣)縣令。後調孟州司法參軍。石延年与龙图阁直学士吴遵路调兵河东,聘之才爲澤州(今山西晋城东北)簽署判官。慶曆五年(1045年)二月,暴卒於懷州官舍。作品多散佚。有弟子邵雍,授以陆淳《春秋》、《易》。[3]李之才又精通历法,传授劉羲叟新历,世称《羲叟历法》。
注釋
- ^ 《東都事略》卷一一三
- ^ 張岷〈邵雍行狀略〉記:“挺之聞道於汶陽穆修伯長”。
- ^ 《宋史·儒林五·朱震傳》記:“陳搏以《先天圖》傳種放,種放傳穆修,穆修傳李之才,李之才傳邵雍。”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宋史·卷431》,出自脱脱《宋史》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