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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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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才(1001年—1045年),字挺之,青州(今属山东)人。[1]

咸平四年(1001年)出生,天圣八年(1030年)同进士出身。师从河南穆修[2]穆修性情严厉,李之才更加勤谨,终于学到《易》。初授卫州获嘉主簿,代理共城(今河南辉县)县令。后调孟州司法参军。石延年与龙图阁直学士吴遵路调兵河东,聘之才为泽州(今山西晋城东北)签署判官。庆历五年(1045年)二月,暴卒于怀州官舍。作品多散佚。有弟子邵雍,授以陆淳《春秋》、《易》。[3]李之才又精通历法,传授刘羲叟新历,世称《羲叟历法》。

注释

  1. ^ 东都事略》卷一一三
  2. ^ 张岷〈邵雍行状略〉记:“挺之闻道于汶阳穆修伯长”。
  3. ^ 《宋史·儒林五·朱震传》记:“陈搏以《先天图》传种放,种放传穆修,穆修传李之才,李之才传邵雍。”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史·卷431》,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书目

  • 《宋史》卷四二七